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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走廊 ✐2005-03-01


受苦有益(詩篇119:71)

殷穎

 

-在基督受難的預苦期(Lent Passion)探討
   基督與人類的受苦

 

人生苦難何時了,悲情知多少?
神恩沛降吹煦風,主手撫慰創傷慈懷中。
痛苦操練雖常在,主恩永不改。
世多苦難莫憂愁,基督十架寶血豈白流?
(題唐佑之博士苦難神學扉頁 調寄“虞美人”)

  “我受苦是與我有益,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詩篇119:71)
  希伯來詩人竟然會寫出如此的詩句!這是一種矯情的表白?還是出自真情的陳述?如此話為真,讓那些叫苦呼救者,情何以堪?如詩人之言有理,那倒有進一步作深度探索的必要了。
  按:人的痛苦,來自兩方面:即心靈的痛苦與身體的痛苦。提到身體的痛苦,首先使我們想到的便是病痛,在醫院的病房中,經常可以看到一張掛圖,顯示出疼痛的程度,由一度到十度。這是要患者自己指出身體疼痛的情況,作為治療的依據。但有人說,婦人在生產時的疼痛,應遠超過這類圖表所標示出來的程度。大概還沒有人去研究一個受酷刑者,在何種刑具下,會產生多少度的痛苦。但感謝上帝,祂在創造人體時,早已設下了疼痛所能忍受的極限。當人在達到這種極限時,便會昏厥,身體的疼痛便感覺不到了。基督是在十字架的酷刑中死去的,我們也無法知道在釘十字架的時候,疼痛會達到何種程度。
  其實,人身體的疼痛,因設有限制,所以並非最大的痛苦。而當人的情緒遭受打擊,心中感到恐怖,與極端的憂慮愁煩時,才是最為可怕的。因為這種痛苦,沒有極限,也沒有止痛的藥方。所以精神的痛苦,才是人最大的痛苦。它不但能摧毀人的意志,也能摧殘人的身體;而人如因心靈的傷痛,將整個的精神系統都摧毀了,便很難再有機會可以重建。如果心靈與身體同時遭受打擊,雙重痛苦內外夾攻,更非常人所可忍受。即使道成肉身的基督,在遭受這種痛苦時,身心也幾乎崩潰。


潘霍華
Dietrich Bonhoeffer

  關於受苦與我有益的說法,中國的哲人們也有類似的思維,孟子便說過:“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弗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告子”章句下)
  翻閱歷史,我們便會發現一些“受苦有益”的真實記錄:大衛王如非在犯罪後,遭到家變,甚至國破的慘痛,豈能寫下讓我們受益最多的懺悔詩(詩篇第三十二篇與第五十一篇)?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若不是被德國納粹關進死囚牢,等候處決,我們便沒有他的獄中書簡作門徒的代價。保羅如非關在濕冷難耐的羅馬監獄中,度過他的餘生,我們今日怎能有新約中這些寶貴的書信?受苦者,他們自身都曾在苦難中獲得過靈性上的裨益,但為後人留下的益處更多。而總結一切苦難與獲益的根源,都來自為人類受苦的基督。
  在歷史上關於神能否受苦,還有過爭議。在傳統的神學觀念中,神是超越而無情感的(The Impossibility of God),神也是超越一切時空與情緒的,因此神並不可能受苦。但聖經主要是為顯示神的愛,教父亞他那修便強調,神的愛中便包括了犧牲與受苦(賽五三:);神本不可能受苦,但在道成肉身後,神取得了人的情感,便自甘為人受苦。而神的受苦,才是人獲益的源頭。
  但詩人要告訴我們的,則是人自身的受苦才是有益的。這種說法,並無法訴諸人外在官能的觸覺,與內在情緒的感受。但這種說法卻有非現實的,更深刻意義的歸屬。其實,在上帝的創造中,祂為人類設定的痛苦,應是一種恩典。但要接受這種恩典,卻須要更深的思索與體驗。假如將人身體的痛感神經除去,人感覺不出痛苦,反倒是一種災難。例如:讓我們談之色變的痲瘋病,患者便不會感覺疼痛,因為痛感神經都被破壞了。即使患者身上的肢體被切除,也不會感到痛疼,那該是多麼恐怖的情況!
  人的痛感神經,有保護身體的作用。當你感到痛疼時,是一種預警,讓你不要趨向危險。或者告訴你身體有疾病應該立刻去就醫。如果一個人沒有痛感神經,便是一個極大的災禍,會讓你不自覺的走向死亡。這就是痛苦使人受益的一個最明顯例證。這雖只是一個消極性的效益,但通過痛苦,讓人及時在滅亡之前停步,絕對強似讓你在無痛的靈性痲痺中趨向死亡。
  其次,讓我們再檢討“義人”的受苦。古今來,多少人為約伯的遭遇發出不平之鳴。在約伯十分“不公平”的痛苦遭遇中,我們看到了約伯的慘狀,聽到了他妻子對他受苦的揶揄,也聽到了他三位朋友義正辭嚴的批評與論斷,以及在痛苦中掙扎的約伯與神的對話。神似乎對約伯的受苦,始終沒有正面答覆,卻顧左右而言他,高談祂在宇宙中創造的神奇。但最後約伯卻透過痛苦的鍛鍊,作出了他在靈裏進深的見證:“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約伯記42:5)。約伯終於在苦難中浴火重生,由一枝在溫室中備受呵護的花朵,一變而成為一株能在暴風雨中屹立不搖的勁松。約伯不再自怨自艾,他說:“祂試煉我之後,我必如精金。”(約伯記23:10)他已由草木禾楷,變成了千錘百鍊的金銀寶石了。
  信徒的受苦,還要學習另一種重要的功課,即人的受苦並非為了受懲罰,而是要以自願的,主動的,與自由選擇的方式為主受苦。如保羅勉腓立比人的教會:“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立比書1:29)。這與信徒一遇到苦難,便立刻呼求救助,並繼之持抱怨的心態,南轅北轍。約伯在接受了極端的痛苦之後,雖然在理性的思維中表示:“難道我們從上帝手裏得福,不也受禍嗎?”(約伯記2:10)但心中卻難以接受這個事實。在經過苦難的鍛鍊之後,他的心靈便更上層樓,放棄了自艾與抱怨,抉擇了繼續效忠於神,擯除了只能由神得福的心態,而自由與甘願地接受面對的痛苦。神在祂掙扎時並沒有給他一個理由與援手,但經過苦難之火的洗禮,約伯的信心增長,完全拋棄了得福才感恩的觀念。將自己的信仰正確定位。而這種信仰的提昇,便應歸功於苦難。
  基督要門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而這個十字架,並不會強加於人,是要你心甘情願地背負。痛苦便會在這裏給予你以適當的操練。基督透過十字架,才能得到復活與榮耀;信徒也同樣要經過十字架,才可得到永生的冠冕。
  痛苦與快樂,實際上是一對孿生兄弟,都由人的同一條交感神經輸送給你。當你在熱水中沐浴時,將身體浸入水中,初感痛楚,你要將身體離水而起;但試兩次之後,便將身體整個浸入熱水中,反感到無比的舒暢。同一條神經,卻能傳給你兩種截然不同的感覺。當婦人在生產時,身體被撕裂,痛苦無以復加。但一旦誕生出嬰兒,痛苦立即結束,反帶來了無比的喜悅。痛苦在先,喜樂在後;痛苦孕育出喜樂,悲傷會帶來歡笑。痛苦與喜樂的密不可分,說明了一個真理:痛苦是神為人特別設計的,是每個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恩典。沒有經過痛苦的喜樂,不是真正的喜樂。經由痛苦操練出來的喜樂,才是真正的喜樂。
  是的,痛苦的確與我有益。你若不願或不敢接受痛苦的考驗,在靈裏你永遠是躲在無菌室中吃奶的嬰孩;經過了痛苦的鍛鍊,你才能自己吃乾糧,才會長大,才有能力接受主交付你的大使命。
  受苦予人最有益的關鍵,是在經過苦難操練之後,才能將原先被動無奈的受苦,轉變成為主動的甘之如飴的自願吃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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