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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08-10-01


以色列與國度觀念

亞谷

 

  古希臘的一位哲人說:“人不能踏進同一道河兩次。”因為河水隨時間流逝,正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並且挾沙石俱下,當人再次踏入河中的時候,已經不是同一道河了。可惜,一直有人堅持只認招牌,以為地理名詞,就是實際。
  那麼,當前的以色列,可以稱為“復國”嗎?
  我們該看看主人自己怎麼說。現在的以色列政府,自己說那是“建國”,並不稱為“復國”。
  猶太教的保守派,或說敬虔派,並不承認是“復國”;因為沒有大衛的後裔坐在寶座上,也不是所有支派都歸回。所以他們不承認現政府,以為那是人的作為,並非彌賽亞降臨。他們所仰望的,是神“要將以色列人從他們所到的各國收取,又從四圍聚集他們,引導他們歸回本地…成為一國,有一王作他們眾民的王。”(以西結書37:21-22)
  只是有部分基督徒,特別看到在英國和美國支持下,那古老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出現了一個有組織的政府,並且滿有效率的,就一廂情願的承認他們,以為是預言應驗;更進一步,連他們的缺陷也視而不見。半個多世紀以來,美國倡導人權,而仰賴美國支持的以色列,卻常嚴重違反人權。美國猶太人雖然不是那麼多,但掌握經濟;政客們對錢囊特別敏感,知道為政之道在於不得罪巨室,那麼就得放棄說公道話。

  今天,到聖經地區遊覽的人,只要張開眼睛,不能避免的,就看見巴勒斯坦人受壓迫的可憐情況:即使有以色列國籍,也不能免除歧視;基督徒更不必說了。巴勒斯坦人儘多基督徒,遠比猶太人為多;但那些去旅遊的基督徒,好像從來不知道他們是主內的肢體,不去探望他們,不去與他們一同聚會。這似乎不是自然的事。
  不久前,美國前總統卡特(Jimmy Carter),指責以色列政府,阻斷迦薩地區人民的生活供應,以為是違反人權。卡特是政客中少有的誠實人;現在身無公職,更可以講誠實話。以色列政府則因迦薩的巴解游擊隊分子,向他們發射飛彈,危害國家安全,必須予以懲處。以少數人的作為,而集體懲罰所有的人,這可算不得公義吧?
  在彌賽亞國度裏,是以公平公義統治。自稱與彌賽亞同一血統,或等候彌賽亞的人,至少也該有些相似吧?
  在猶大亡國以後,以實瑪利自恃是遠房的宗室,有權操縱國事,就糾合暴徒,殺死巴比倫王立為省長的基大利,肆意屠殺人民,罔視人權。結果,自然為殘餘的人民,帶來長久的災難。(耶利米書41:1-15)以實瑪利固然罪無可逭,那些盲目跟從他助紂為虐的人,也負有責任。
  連不信神的人,也以人權為自然律,必須尊重。信神的人,更應該知道,神的旨意是尊重人權,因為人是神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不僅不可任意殺害,也不得無故迫害奴役。
  以色列是否有權違反人權?
  聖經舊約時代的先知,嚴厲指責他們自己國家的罪惡,社會不公義的事實,無畏無懼,忠心傳神的信息,不怕誰指他不愛國,也不在意於博取人民的稱讚。他們真是嫉惡如仇,卻並不是甚麼人民公敵,而真是神的僕人,以色列的諍友。只有假先知,才君王喜歡甚麼,就說甚麼,仿佛量身訂製,及時供應。
  今天的政客們,也是同樣貨色,把以色列當作是神的選民;其實,神的選民,與當權的政府,並不是一回事;不論現政府作些甚麼,都予以支持,或視而不見,以為那就是“傳統友誼”,實在是愚昧的,不義的。
  誰是“選民”,或“真猶太人”?第一世紀的使徒,回答這問題說:

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羅馬書2:28-29)

  神的國降臨,是神子民共同的盼望。但在彌賽亞國度裏的人,是真正屬祂,心靈更新的人,才是神的選民。神的選民,必然像神,在地上施行公義。政治領袖,更必須施行公義。
  按常理來說,樹正影子也正,樹斜影子歪。聖經說:“公義使邦國高舉。”(箴言14:34)彌賽亞國度必不能不是公義的國;因此,國度的影像也必不可缺公義。聖經說到教會的原則:“神的國…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14:17)任何相信神國,盼望神國,屬於神國的人,而不行公義,是說不過去的。
  我們仍然要繼續禱告:願主的國降臨。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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