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報 eBaoMonthly.com
談天說地 ✐2010-04-01


仁愛的耶穌為我們死而復活

林向陽

 

  曾聽過一古老故事:某鄉有兩鄰居,兩人都是老年得子,小孩經常打架,作父親的都護短,各不相讓,新仇舊恨糾纏不休。一天傍晚,其中一個父親從鄰鄉探親回家,經過鄰居家旁的池塘,在夜色朦朧中見有個小孩不慎跌下池塘,並傳來小孩沒頂呼救聲。這父親不但不跑去救人,反而幸災樂禍,心想一定是鄰居的獨子不慎掉進池塘,想起對方全家悲哀號哭,甚至絕後,他心中喜不自禁,故意在池塘旁待了一會,直到再聽不見落水之人的呼救聲,才慢慢走回家。誰曉得一進門,他的妻子驚慌地跑過來:“你沒有看見小虎嗎?他不久前跑出門外,說要在外面等你回家哪。”作父親的恍然大悟,才曉得剛才不慎落水者正是自己的獨子,自己見死不救,後悔已晚,他頓時痛苦得搥胸大哭。就如聖經所說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利米書17:9),人會愛心麻木,會見利忘義,損人利己,會見死不救,會良知盡喪,甚至恩將仇報。人間無私的真愛何處尋?

一.人間真愛何處尋?

1. 人的愛會改變

  人的愛會因金錢,時間,空間,環境不同而改變。多少昔日誓言海枯石爛,愛情永不變的情侶,卻因兩地分開,或遇見更有條件,對自己心儀的異性而終告勞燕分飛。即使曾在眾人前立志,要永結同心的夫婦也不例外,會因環境改善,或後擁有權勢,財富而見異思遷,拋棄糟糠配偶。

2. 人的愛有條件

  人只能愛一些值得我們去愛,會回報我們愛的人。假若,無論你如何深愛對方,倘若對方只有敵視與抗拒,遲早你也會心灰意冷不能再愛。而父母為兒女,甘願赴湯蹈火。但請問,有多少父母肯為別人,甚至仇敵的兒女不辭勞苦,全然犧牲?又有誰能以自己的意志和愛心,去愛仇敵?或去愛素不相識,卻患有高度危險傳染病的人?

3. 人間之愛會終結

  還有,縱使世間有最肝膽相照的知心,伴侶,最難得,感人的愛情,完全無私充滿愛的父母,還有為愛甘願自我犧牲的人,但當死亡一旦來臨,我們就不能再去愛了,能不令人嘆息?

  人的愛有條件,會改變,會因死亡而中斷。但神對人的大愛卻不一樣!

 

二.神對世人的大愛

1. 神的大愛超越時空與常理

  神是信實的,極愛祂所造的人,而且愛他們到底。即使當始祖犯罪悖逆離棄神,神對人的大愛依然不改變。神對引誘夏娃的蛇如此宣告:“…女人的後裔要傷你(撒但)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神對人類的救恩已經顯明:耶穌基督就是女人的後裔,祂要向撒但作致命的痛擊,而撒但只能傷基督的腳跟(參看創世記第三章)。
  聖經舊約預言基督降生的經文多不勝數,甚至連祂降生的地點,目的,如何為擔當世人罪孽而代死也預言得極度詳盡。耶穌基督果然按着所定的日子道成肉身,而且為擔當世人罪孽,甘心捨命十字架上,並死後三天復活,祂的一生無懈可擊,完全應驗聖經的記載。耶穌基督的代死與救贖,就是神大愛的彰顯。

2. 神的大愛完全付出,不計代價

  人會因我們一無可取或軟弱而離棄我們。“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即使當耶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連父神也因祂所背負世人罪孽而對祂掩面不看,處於極度痛苦中之際,祂看見在下面那些譏誚祂的人時,神兒子仍然寬容無比,祂的大愛依然盈溢,痛苦不堪,垂死的神子向父神發出響澈空際的呼求: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神子捨身之愛,的確比天還高,比深海更深,如此徹底犧牲,能不令你,我感動淚下?

3. 神的大愛毫無條件,一視同仁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祂不會因我們的家庭背景,教育,財富,樣貌甚至我們的罪孽而對我們有所取捨。祂的大愛普及萬民,只要我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神的赦免立時臨到我們,並使我們因此成為神的兒女,得着永生。

4. 神的大愛永不改變,永遠同在

  成為神的兒女,福氣極大,因有聖靈永遠同在。我們可以隨時隨地,坦然無懼,向主傾心吐意,把人生所有重擔交託主,神會適時賜下幫助。故此,我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神)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竿都安慰我…”這樣豐盛的人生,真是福杯滿溢,喜樂無窮,這豈不是我們愛慕和願意擁有的嗎?

 

三.基督復活意義重大

  耶穌基督復活的意義重大,因為:

1. 證明耶穌基督真是神的兒子

  聖經說“論到祂(父神)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3-4)。也只有神的兒子,才能流血代我們捨命,祂的救恩才有功效。

2. 信靠耶穌基督的人也必復活

  又因為主耶穌已經復活了,證明祂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凡信靠主耶穌的人,也會如主所說的:“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11:25)

 

四.基督復活證據確鑿

  耶穌復活證據確鑿,略舉如下:

1. 空墳墓就是主復活的明證

  因為耶穌曾多次預言自己會被釘死,並死後三天復活,故此長老與祭司派兵丁,水泄不通地嚴密把守被巨石擋住的墳墓,以防備門徒偷取屍體。聖經記載,當門徒聽見婦女說“巨石被挪開,主的身體也被挪去,不知道放在哪裏”時,門徒趕快跑到墳墓查看,“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着。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翰福音20:6-8)這段經文非常重要,因為有誰會在偷屍後,在匆忙中仍會把裹屍布重新捲如原狀?還有,誰會偷屍?羅馬兵丁絕對不會知法犯法;況且把守不嚴,屍體被偷,他們還會被處死;婦人連巨石都挪不動,當然無法偷取;而門徒早已驚慌得四處躲藏,遑論要合力挪開巨石,驚動守兵,惹殺身之禍了;祭司長老更不會偷屍,來助長復活之說。由此可見,耶穌的確已經從死裏復活了,而祂復活的靈體已超越空間的限制,能穿越過那緊緊包裹的細麻布。
  有不信之人說,耶穌只是昏迷,甦醒後自己走出墳墓。這論點不攻自破。試想重傷,大量出血昏迷的人,沒有食物和水救援,還被裹屍布與百多斤香料從頭到腳密不透風緊緊包裹着,請問重傷者還能存活?還能解開裹屍布,再把它捲好,又能滾開擋在墓口巨石,走出墳墓,並制服當時正在全神貫注看守墳墓,體格強健的羅馬兵丁?又如何能若無其事,走幾里路向門徒顯現?此外,“幻覺”,“認錯墳墓”等等都是無法成立的說辭。

2. 多人親眼看見復活後的耶穌

  耶穌復活到祂升天的四十天中,曾多次向門徒顯現,保羅如此詳細記載:“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哥林多前書15:3-8)故此,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容懷疑的事實。

3. 門徒與初期教會信徒的改變

  門徒因主的復活,生命有極大的改變,以往軟弱,現變剛強,以往悲哀無盼望,現喜樂,大有盼望,勇敢無畏傳揚耶穌基督已復活的福音,甚至不惜為主殉道。若基督沒有復活,誰會為一個已死的人,或為一個謊言而甘心受苦捨命?
  還有,當門徒在傳揚耶穌已經復活的事實時,沒有一個官方的人敢起來反駁他們,何況“當時目睹復活主的五百多弟兄,有大半當時還在”,他們就是最好的目擊證人,還有甚麼比這個事實更能令人口服心服呢?

4. 歷史文獻的證明

  耶穌死後三天復活的事情,在四福音書都有極度詳細的記載。此外,還有很多不信主的歷史文獻都詳細記載耶穌生平與復活,如研究猶太人歷史,最具權威的歷史學家約瑟夫斯(Flavius Josephus, 37-100),被譽為羅馬帝國最偉大的史學家塔西佗(Cornelius Tacitus, 56-117),羅馬歷史學家蘇埃托尼烏斯(Suetonius, c.69-130),羅馬著名律師及作家普林尼(Pliny the Younger, 61-113)的官方報告,羅馬皇帝哈德良(Hadrian, 76-138)的官方記載等等(註一),都異口同聲指出耶穌基督的降生,受難,空墳墓並不是虛構,乃是千真萬確的史實!

5. 教會與基督徒生命的見證

  如果耶穌基督沒有復活,祂的福音怎能歷久不衰?教會怎能如雨後春筍,屹立世界各地堅強地為基督作見證?即使當教會遭受由撒但而來,不能勝數的惡毒攻擊,信徒遭殘殺,囚禁,經歷不能言喻的迫害時,福音依然被廣傳,因為基督的福音永遠不能被捆綁。而福音所到之處,如野火燎原,社會惡習被鏟除,人心悔改歸主,生命被更新,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親身經歷了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
  親愛的讀者,你認識這位愛你至切,為你捨命,而且為你復活的主耶穌嗎?

註一:網上資料

(同載於Truth Monthly 真理報美東版第103期)

https://ebaomonthly.com/ebao/readebao.php?a=20100409

 

©2004-2024 翼報 eBaoMonthl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