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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1-04-01

請看,復活的主耶穌基督!

林向陽

 

  有人說,世上的宗教可以分成兩大類,第一類,是人尋找神;第二類,乃是神主動尋找人。如佛教,道教,印度教或各國民間的宗教都是人尋找神,人造各式各樣的偶像來跪拜敬奉,拼命行善,盼望修得正果。但是,神是全知,全能,永在的,祂的智慧無法測度,請看神所創造的浩瀚星宿,宇宙萬物,人體結構,甚至路旁一花一草,極度美好,無懈可擊,處處彰顯神的偉大與無窮智慧。故此,生命脆弱,渺小卑微的人,又豈能憑着人的有限尋到那位無限的全能神?故此,我們可以肯定:只有神自己降卑,降生塵世,把屬於神的事向人顯明,人才能認識神,與祂交通。

真神與假神之別

  我們如何能分辨真神與假神呢?親愛的讀者,根據常理仔細分析思想,就必能清楚:

  1. 真神既然是宇宙萬物的創造者,豈需要居住在人手建造的廟宇寺院?真神既然是豐盛無比的,豈需要人敬奉的若干祭物,以補充其不足?
  2. 真神既然是永遠長存的,豈能如泥塑木雕的偶像,可以生銹朽壞,倒塌毀壞,需要人常常修補翻新?
  3. 真神既然是榮耀的,豈會藏在人手所造的金,銀,紙,土,木頭與石塊中,接受人的香火呢?
  4. 真神既然是公義的,豈能只因你燒點紙箔,或供奉點生果豬牛,就會受賄賂,視若無睹,免去你的罪刑呢?

  故此,人手造的偶像不是真神,在神話小說裏的諸神更是虛構的,即使古人如關公,媽祖等,他們都是死後被人奉為神祇,怎麼會是神?而伊斯蘭教的教主穆罕默德,即使他曾自稱比耶穌更大,他還不是難逃一死嗎?他的骸骨還埋在墳墓裏。佛教的釋迦牟尼也不敢稱自己為神,只說自己是“悟道”而已。只有基督教的耶穌基督敢直稱自己是神,因為祂的確是神。請看門徒約翰的見證:“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福音1:14)
  耶穌基督不但道成肉身,還為拯救世人,不惜擔當世人的罪孽,甘心被人釘死在十字架上,“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世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

  人若平生不作虧心事,樂善好施,怎麼會是個罪人?難道也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嗎?是的,我們都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聖經明明的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我們不一定會犯下殺人放火的滔天大罪,但在我們一生年日中,誰能心裏沒有一絲一毫的“貪婪,妒忌,爭競,背後說人…”?在全然聖潔的神眼中,這些也是罪。難怪聖經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馬書3:10-11)。神洞識我們的內心,知道我們的意念,而天下人間,除了基督耶穌的救贖,神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着得救。

耶穌基督為甚麼一定要捨命?

  耶穌基督為甚麼一定要捨命?既然神是大能的,為甚麼不乾脆來個大赦免,基督也不用流血捨命了。
  親愛的朋友,神不像人,人會私私相授,會良心麻木,甚至天良喪盡。永生神耶和華的確是大能的,祂也是公義的,絕不會把“有罪”當作“無罪”的,而“罪的工價乃是死”。故此,聖經明確宣告:“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故此,人的結局必定是永遠沉淪,多麼可怕!幸好我們的神也是極度慈愛的,祂愛我們至切,故此,在日期滿足時,差派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降生,為擔當世人的罪孽,流血捨命,並且在死後三天復活,成就救恩。
  親愛的朋友,耶穌愛你,如聖經所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7-8)。神的大愛是毫無保留,完全付出,而且不計代價的。又請看當主耶穌被釘十字架,連父神也因祂所背負世人的罪孽而對祂掩面不看,處於極度痛苦中,面對十字架下那些譏誚祂的人,祂依然大愛盈溢。受盡折磨,痛苦不堪,垂死的神子向父神發出響徹空際的呼求: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神子捨身大愛,的確比天還高,比深海更深,能不令你我感動淚下?
  親愛的朋友,願你也能趕快來信靠祂,接受耶穌基督為你的救主,因祂所流的寶血罪得赦免,成為神的兒女,使你一生蒙福得憐憫。

耶穌基督為我們死也為我們復活

  耶穌基督死後三天復活的證據多不勝數,簡述說如下:

1. 聖經詳細記載,證明耶穌復活

  耶穌不但把自己就是“神”向世人明說,並一早就預言自己會被釘死十字架,且在死後三天復活,成就神從創世以來就有的救恩計畫。耶穌說:“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叫一切信祂的都得永生”(約翰福音3:14-15)。祂也多次明說自己要“受長老祭司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馬太福音16:21)。祂的一生,無懈可擊地一一應驗舊約聖經幾千年來指着彌賽亞所說的一切預言。

2. 空墳墓的明證

  耶穌的仇敵牢記主耶穌說祂死後三天復活的話,故此,當耶穌被釘死後,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帶着看守的兵同去,封了石頭,將墳墓把守妥當”(馬太福音27:66),嚴防門徒偷取屍體。
  關於主的復活,四福音有極度詳細的記載:當婦女帶着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來到墳墓前卻看見大石頭已經被挪開了,她們看見天使,又把天使告訴她們主已經復活的好消息趕快告訴門徒,彼得與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一同跑到耶穌的墳墓:“…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裏,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在另一處捲着。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約翰福音20:6-8)。這段經文非常重要,確實地指出不是有人把細麻布解開把耶穌的屍體偷走,因為細麻布仍然捲着。由此可見,耶穌的確已經復活了,祂復活的靈體已超越空間的限制,能穿越過那緊緊包裹的細麻布。
  故此,“偷屍論”根本不能成立,試想當時門徒驚慌得四散躲藏,有誰還會冒殺身之罪,衝過重重的守兵滾開巨石去偷取屍體?看守兵丁若真的睡着,又怎會知道門徒偷屍?這段經文也擊破了不信之人的“昏迷論”,即使重傷昏迷的人,也無法解開從頭到腳,緊緊捆綁自己的細麻布,再把它如原狀捲着,然後尚有力氣滾開墓門巨石,走出守兵重重的墓門而不被發覺。故此,唯一正確的結論,就是耶穌的確是神,祂已經戰勝死亡,從死裏復活了。

3. 眾人見證主的復活

  此外,復活後的耶穌,到祂升天的四十天中,曾多次向門徒顯現,保羅如此詳細記載:“…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卻也有已經睡了的。以後顯給雅各看,再顯給眾使徒看。末了也顯給我看…”(哥林多前書15:3-8)故此,耶穌基督的復活是不容懷疑的事實。

4. 信徒的改變

  當耶穌被釘死後,門徒們如驚弓之鳥,四處躲藏。當復活主向他們顯現後,門徒從膽怯變為視死如歸的福音勇士,拼命傳揚主復活,拯救世人福音,甚至不惜犧牲生命。而耶穌基督福音所到之處,如野火燎原,使人心悔改歸正,靠聖靈大能砍斷撒但的捆綁,從黑暗歸向光明,使人能親身經歷耶穌基督復活的大能!

5. 外邦人歷史文獻的證明

  此外,還有很多不是基督徒歷史文獻都詳細記載耶穌生平與復活,如研究猶太人歷史,最具權威,生於主後37年的歷史學家約瑟夫(Flavius Josephus, 37-100),他的著作在第一世紀的歐洲極被注重,程度僅次於聖經(註一)。他的猶太戰爭The Jewish Wars)及猶太古史The Antiquities of the Jews) ,都肯定說,耶穌乃藉着童女馬利亞懷孕而生,門徒的改變,福音的廣傳乃是因耶穌復活之故。

耶穌基督復活的意義重大

  1. 耶穌基督的復活,是整個基督教信仰的根基,也是全人類救恩的確據。正如使徒保羅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哥林多前書15:14-19)。

  2. 耶穌基督復活證明祂真的是神的兒子,因為“論到祂(父神)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3-4)。也只有神的兒子,祂的救恩才有功效。

  3. 主耶穌復活證明祂是得勝的主!祂已經勝過死亡的權勢!(哥林多前書15:55-56)我們這些蒙神大恩得救的人,不但今生有聖靈與我們同在,更有永生的盼望,復活的確據,就如聖經所說的:“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照樣,在基督裏眾人也都要復活”(哥林多前書15:20-22)。故此,基督徒的人生,不但罪得赦免,而且極度豐盛,大有盼望,豈不是我們都樂意擁有的嗎?親愛的讀者,你認識這位愛你至切,為你捨命,而且為你復活的主嗎?

(同載於Truth Monthly 真理報美東版第1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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