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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1-07-01

正視家庭暴力

-Domestic Violence

林向陽

 


時代雜誌

  曾在時代雜誌TIME)看見有此驚人報導:數年前在阿富汗一位十八歲的女孩Aisha,因不能忍受夫家的虐待,偷偷跑回娘家躲避。她的丈夫,家翁等深夜跑到她的娘家把她拉出來,丈夫在眾人前把她的耳朵與鼻子全割下來,然後把那個血流滿臉,痛得昏死過去的妻子丟在野地,讓野獸來撕裂她。幸好有好心的村人救助得以活命。美國人權機構把她送到美國整容,裝上一個幾乎可以亂真的鼻子,讓她重拾自尊生活。看見整容前後的她,不禁感歎流淚。家庭暴力殘害了多少婦孺,使她們過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上月也有此報導:在美國芝加哥有個父親與他的第二任妻子,把他的親生兒子雙手捆綁,鎖在狗籠裏,多年來挨飢受虐,被隨意毆打,並強迫另一女兒參與惡行,直到當年十三歲的兒子頭骨被打碎流血而死,他們把兒子埋在一個淺坑中長達兩年,直到兒子的生母發覺不對報警,案件才曝光,其殘忍冷血令人悲憤不已。
  還有,我們豈不是常見報章報導,有丈夫(或妻子)殺害自己的配偶,或父母殘害兒女,或子女虐待或殺害年邁父母的嗎?我們豈不是也曾聽聞某朋友遭配偶慣性毒罵或常施以老拳嗎?可見家庭暴力是超種族,地區的罪行,而且遍及各階層,寫到這裏,能不令人歎息?難怪聖經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17:9)

甚麼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加害家人的惡行,使對方屈服聽命於自己,家庭暴力包括身體暴力,精神暴力,言語暴力等等:
1.身體暴力:直接傷害對方的身體。如毆打,強暴,性虐待,亂倫,甚至殺害。
2.精神暴力:也即精神虐待,包括用言語或用手勢施恐嚇,要向受害者,或向其兒女施暴,使受害者驚恐屈服。
3.言語暴力:包括惡言毀謗,當眾奚落,惡毒咒罵等等。
4.經濟,社交生活暴力:故意毀壞對方物件,蓄意孤立對方,禁止對方與其親朋來往;嚴控對方經濟與人身自由。
5.冷暴力:近年來有人把“冷暴力”也包括在家暴內,施暴者以輕視,冷淡,疏遠,漠不關心,不理不睬的態度,使受害者因而精神與心理受重創。

家庭暴力殺傷力大

  施暴者多為家中成員;受害者多為婦孺,或年邁不能自顧的老人,或殘疾的家庭成員。家庭暴力發生的頻率不一,有偶爾性,經常性,有的從偶爾變成每天發生的事件。
  家庭暴力傷害力極其可怕,能使受害者身心靈一生遭受虧損,嚴重程度難以筆墨形容。受害者經常陷於恐懼,憂鬱,頹喪,悲哀,不能與外人交往,離群,自我形象極度低落,人際關係困難,不能信任他人…,女性受害者會有自殺行為。有的受害者為發洩心中的苦毒與憤恨,自己成為施暴者,對家中其他老弱幼小之輩施暴力。而受害者通常需要極長時間的心理輔導和醫藥治療。嚴重的家庭暴力能造成受害者死亡。
  家庭暴力對孩童心靈蹂躪最甚:在美國每年約有三百萬孩童受家庭暴力殘害。遭施暴的孩童比別的孩童自殺率高六倍,因弱小心靈慘受摧殘,多會自暴自棄,對別人的痛苦麻木不仁。50%會成為醉酒和吸毒者,50%會成為施暴者(註一)。我們豈不是常見報導,罪犯向法庭求情時,訴說自己曾是家暴受害者嗎?

家庭暴力的普遍

  家庭暴力之普遍會嚇你一跳。發生在全球每一種文化背景與經濟環境,受害者中85%為女性,15%為男性。根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二十世紀全世界約有25%至50%的女性曾遭受丈夫,或同居男性毆打,強暴和其他種種的虐待。據中國婦聯最新調查,中國每年約有四十萬家庭破碎,25%因為家暴緣故,在離異者中,暴力事件高達47%,全國二億七千萬個家庭中,遭受過家庭暴力的婦女高達30%(註二)
  在美國,自女權運動興起後,家庭暴力才漸被重視。據調查,全美29%女性和22%男性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即每年全美有超過五百三十萬的女性(年齡18歲以上)被丈夫或男友或同居男性施暴力和虐待。男性約有三百二十萬受害者。受害者中有兩百萬人需醫藥醫治,一千三百人因而死亡。此外,每年有三十多萬的婦女在懷孕時被丈夫或同居男性毆打,家庭暴力也是導致懷孕婦女死亡的首要原因(註三)
  其實,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正確數目遠遠超過以上的統計,因為只有三分之一的家庭暴力是報警,尋求法律幫助的。還有,在其他女權低落的國家,家庭暴力很少引起大眾的注意,報警求助的更如鳳毛麟角,少之又少。

家庭暴力的原因

1.人的罪性使人自私自利,麻木不仁,天良盡喪,無視別人的痛苦。
2.施暴者染上不良習慣,嫖賭吸毒醉酒無所不為,以妻兒家人為出氣袋,稍不順心,即威嚇毒罵或拳打腳踢。有的施暴者揚言要殺害全家導致妻兒不敢告發。這類情形佔家暴總數的22%(註四)
3.有的國家和文化還有“男尊女卑”的錯誤夫權思想。認為妻子為丈夫的附屬品,又誤認為妻子被呼喝,斥責,奚落,被毆打,掌摑,推撞,甚至強暴,乃是芝麻綠豆小事;甚至誤認為家庭暴力是作妻子的咎由自取,因不能取得丈夫或同居男性歡心而應得的懲罰。
4.很多地區,女性因收入低,或沒有獨立的經濟來源及家庭經濟的支配權而較易遭家暴。特別是貧窮地區的婦女,普遍受到家暴摧殘。
5.婚外情導致家暴。
6.很多受害者因遭可怕的嚴厲恐嚇而不敢張揚求救。有的怕家醜外傳,或怕一旦離開施暴者而自己無法獨力養活兒女只好忍氣吞聲。
7.社會與政府對家暴不重視:很多文化仍然誤以為家暴乃是別人的家務事,有私隱權而不加理會。有的政府沒有嚴厲法律懲罰施暴者,以致施暴者無所顧忌。

如何幫助家庭暴力受害者

  美國政府每年花費約五億美元的醫藥費及其他費用幫助家庭暴力受害者(註五),並成立專門機構和24小時熱線,設收容所,有學校輔導等等幫助家庭暴力受害者。此外,又藉着教育和媒介的報導,提醒國人家庭暴力的害處。如果你身處暴力家庭,請您務必迅速向有關當局尋求幫助,請不要因怕家醜外傳而作一個默默受害者,因為施暴者只會變本加厲,絕對不會不藥而癒的;若你的親朋或孩子的同學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我們有義務趕快通知有關當局,使受害者得到及時的幫助。不過,這都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

杜絕家暴的根源

  其實,家庭暴力是人類犯罪的惡果之一。自始祖亞當犯罪背逆神,罪惡便進入世界,無孔不入。亞當的兒子該隱因弟弟亞伯得神的喜悅而懷恨,殺死亞伯,是為人類第一宗家庭暴力的謀殺事件。罪惡使人與神隔絕,使人無惡不作,而世人的景況是:“…猶太人和希利尼人(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羅馬書3:9-16)
  要徹底解決家庭暴力,首先要解決“罪”的問題。俗語說的好“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無論我們如何立志發誓,要痛改前非,但是我們無法憑自己的意志行善,因我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們)。”(羅馬書7:18)故此,只有藉着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我們的罪孽才能得着神的赦免。也只有靠主耶穌基督寶血的大能,我們才能砍斷罪惡的捆綁,才能以神的大愛去愛別人。

在耶穌基督裏成為新造的人

  一個蒙恩得救的人,極有福氣。因為“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這個新造的人,他的“心志改換一新”,而且“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4:23-24)他靠着神的恩典能勝過罪惡,他的生命有徹底改變。他的新生命有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5:22-23)從他的身上流露出基督的美善,聖潔與憐憫。
  故此,一個蒙福得救之人的家不但沒有家暴,而且是個人人羨慕的人間樂園。因為這家庭尊主為大,作妻子按照聖經所說“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而作丈夫的並不是個獨裁者,他是個按聖經真理而行的慈父良夫,他“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參看以弗所書5:22-29)。
   這並不是說這家庭從來沒有爭吵,而是夫妻靠着主的恩典,彼此恩慈相待,即使一方有錯,靠着聖靈的管教,痛改前非。父母兒女彼此真心至誠寬恕,互相珍惜,處處以愛作出發點,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愛對方如愛自己,這樣美好的家庭豈不是我們都想擁有的嗎?

(同載於Truth Monthly 真理報美東版第1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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