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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8-06-15

神要我們咬文嚼字:吃下書卷不是吞下

于中旻

 

祂對我說:“人子啊,要吃你所得的,要吃這書卷,好去對以色列家講說。”於是我開口,祂就使我吃這書卷。又對我說:“人子啊,要吃我所賜給你的這書卷,充滿你的肚腹。”我就吃了。口中覺得其甜如蜜。祂對我說:“人子啊,你往以色列家那裏去,將我的話對他們講說。”(以西結書3:1-4)

  如果你說誰就是喜歡咬文嚼字,他不歡喜的可能性為多,因為這不算是褒揚的話。中國人是如此。
  不過,在這裏我們看見,神要祂的僕人吃下書卷,然後才可以作先知,傳講預言。我們很可以確知,神是要他真的“咬文嚼字”。不咬,不嚼,怎麼能吃?豈不成為吞下去?
  自然的,真實的“咬文嚼字”,是自然的需要,也是最合理的事。今天華人教會傳道人的問題,是沒有吃下神的話。
  甚麼是咬文嚼字呢?就是認真的,咀嚼細味,咽下消化,神言語的意義,以吸收屬靈的營養,得以滋長進步。因為文字含有意義,不是隨便以為得着就行了,正如食物不能粗略的吞下。更有人更改了字義,增加了傳通的困難,故意誤導人;如果不加分辨,很容易上當受損。沒有神的話,也就無道可傳。舊約律法規定,以色列人可以吃的潔淨動物,必須是分蹄和倒嚼(反芻)。這組可食的動物(利未記11:3;申命記14:4-6)中,共同的特性是清潔,溫和,馴良,愛同群,似乎不盡是偶合。就像基督徒,分蹄能辨明是非,倒嚼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篇1:2):不僅知道,並且反復默念,遵行。
  現在說到注意字句的重要。且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奉獻”一詞,在華人教會中通行了許多年。我們習用既久,不覺察先賢譯經選字的智慧和苦心。近年有人改用了“委身”代替,許多人以新為尚,接受了,慢慢用開來。我起初只覺彆扭,而且誤意。因為只要查查字典,就知道“委”是置或託的意思,女子“委身”是嫁給人;如果年紀大幾歲的女子,會給人誤會是急於自媒。實在要不得。但仔細一想,問題更要大些:原來現代人不明白“奉獻”的意義。奉獻不僅是獻金,更是獻人。而且奉獻是有宗教背景的。奉獻的基本意義是向神獻祭;一個相關的詞是犧牲,意思是祭物,把牲畜殺了獻上。這樣,現在的華人教會青年一代,大部分不曉得奉獻和犧牲的意義,是自然的結果,能夠不說是損失嗎?
  “崇拜”是另一個通用的詞,也是顯然的錯誤。奇怪的是中文聖經譯得正確,奈何華人教會少有人着意。中文分譯“敬拜”,“禮拜”,“崇拜”,各有不同的涵義:敬拜指對神的事奉;禮拜指外表的禮儀(約翰福音4:20;使徒行傳8:27;希伯來書9:1,9);崇拜則特指錯誤的:“崇拜牛犢”(何西阿書10:5),和“用私意崇拜”(歌羅西書2:23),是聖經中僅有的二次,都是不好的。所以敬拜是正確的,崇拜是錯誤的,禮拜是外面的和中性的。很容易分別,我們也該慎重分別。
  “教會”是信的人的集合稱,是主寶血所買來的。所有的團體,在用量詞的時候都該只稱“個”,如:多少個團體。近幾十年來,流行了稱幾“間”教會;“間”只是用於建築物的量詞(一座建築的部分為間),就是把信的人轉移到物質的建築上。這影響了信徒注意的中心,是一項可悲的錯誤。
  “事奉”和“服事”分譯,也表現和合譯本認真及智慧。事奉明顯是對上,所以用事奉神;但服事也是對上的意思(見論語.泰伯),為甚麼聖經說信徒彼此服事呢?因為聖徒同有一位元首在天上,作在弟兄中最小的一個身上,就是作在主的身上了。近年有人把“服事”改為“服侍”,那完全是另一回事:“服侍”是卑者對尊者,侍在近旁,如:“親侍湯藥”等;所以對人在這種情形下可以用,對神則完全幫不上忙了。
  “團契”(Koinonia)是個很好的字,含義豐富,是在和合譯本以後才流行的;但不僅是聚會的意思,也表示分享,同甘共苦,交通,並肩作戰等意義,翻譯得也很好,值得我們思想並踐行(有另文討論:團契與福音)。
  這裏所舉的,只是有關生命和敬虔的事。如果我們在讀經的時候,靜下來細嚼默想,就可以得到靈裏的長進。這是正確咬文嚼字的結果。
  咬文嚼字不止是讓我們討論,而是給我們正確的認識,使我們行當行的路。這就是吃下書卷必有的經過,是作先知,傳神的話必須有的經歷。神告訴祂的僕人要:
  享受主話。“吃在口中其甜如蜜”。咬文嚼字,才可以享受得到,食而知味。囫圇吞棗,哪裏會覺得甜?所以在讀經的時候,盼你會細加咀嚼品味,不可枉過機會。英國哲學家曾任首相的貝肯(Francis Bacon, 1561-1626)說:“有的書可以淺嘗,有的書可以粗吞,少數書可以咀嚼消化;有的讀為好奇;有幾種要全讀,勤讀並留意。有的讓秘書去讀;有的叫別人讀了作摘要報告。”雖然只有相國大人能這樣作,但聖經不能叫別人代讀,連叫教牧代讀也不行,是必須親吃,細嚼,精讀勤讀。
  咬文嚼字只是開始,但還不夠,還要吃下去,才可以成為力量。
  充滿肚腹。神吩咐祂的僕人,不僅要吃,還要吃得飽,以至滿肚子都是經過消化的神的話。清朝名將左宗棠,有一次撫着肚子,問他的部將幕僚,知不知道裏面裝的是甚麼。有的說是燕窩魚翅,有的說是美酒佳餚。左公笑着說:“這裏面是滿腹經綸!”這話含着多少豪氣,多少傲氣!但如果是實在話就好了。今天神的僕人,該自問肚子裏裝些甚麼東西。腹中空虛胸無點墨,是可憐的,難以按時分糧;就是裏面滿了世學,顯學,而沒有靈裏的豐富,不是像以西結或耶利米一樣,把神的話充滿肚腹(耶利米書15:16),就不能傳出神的信息,作時代的先知,供應人的需要。歷代神所重用的僕人,莫不是對神的話充分熟悉,而不是講些笑話,把糠秕混作糧食欺騙人。
  傳揚預言。傳道不是靠耍嘴皮子,講故事,討群眾歡喜,就可以混下去;而是以生命作主復活的見證,作人所不歡迎的工作。這樣,就必須有神的話充滿在裏面,才能夠頂得住外面來的各樣壓力,而且能“在神面前有能力,可以攻破堅固的營壘。”(哥林多後書10:4)因為吃下了神的書卷,使人裏面有力量,絕不是外強中乾,也不是敗絮其中,而是成為能力,自己站立得穩,並為主打美好的仗。
  神知道我們任務的重要,和所面對的艱險,困難。因此,在差遣祂的僕人出去工作以前,要先給他吃,不是要他枵腹從公。所以我們可以說,神僕人工作成敗的關鍵,在於能否真正“咬文嚼字”,懂得吃下神的話的藝術。
 神是創造自然的神,也是設立律法的神。研究自然科學,要注意定律,留心課本的一字一句;因為這些定律,是經過觀察試驗發現的。研究法律的人,要注意法典的一字一句。醫生要咀嚼思想醫學上的理論和實踐,謹慎執行。宗教是關乎人靈魂和永生的事,該如何的加倍留心!
  古代教父,包括奧古斯丁(St. Augustine, 354-430)解釋神吩咐以色列人食物的條例:“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利未記11:3)認為蹄分兩瓣表明知而能行;倒嚼是反復思想神的話。
  聖經又說:“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2)這是說,人如果真正愛神的話,就必然咬文嚼字,仔細記在心裏面,才可以“晝夜思想”。這不是胡思亂想,而是充滿神的話,默想神的話,扎根在神的話上面。
  孔子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論語.為政)是說:只學習而不反復思想,將昏昏而無所得;只自己默想而不學習,是危險的。孔子自然沒有神特殊的啟示;但他論學習的這番話,確是合於真理。我們應當在聖靈引導之下,如此學習神的話。


Mesrob Mashtots
  國家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2004年三月,刊載有訪問阿米尼亞(Armenia)教宗克瑞金二世(Karekin II)的報導。在他的辦公室門邊,有塊黑色大理石碑,上面有三十六個金嵌的字母。教宗說:“這是三十六名戰士,永遠領導我們得勝。”他是指聖麥思路(Mesrob Mashtots, c.360-440),把福音傳到那裏,為他們制訂了文字,並把聖經翻譯為當地方言,使阿米尼亞成為基督教國家。“麥思路教我們向神說話,給我們民族的特徵,使我們的國家得以存續。”因此,阿米尼亞經歷了許多次殘酷的屠殺,而仍然保持獨立的文化。
  依照教會傳統,九月三十日,是定為記念文宣聖徒耶柔米(St. Jerome, in Latin, Eusebius Hieronymus, c.347-420)他把聖經翻譯成通俗拉丁文Vulgate,為羅馬教會定為歷來通用的正式譯本,是他一生的鉅大貢獻。我們記念這位屬靈和文化上的偉大聖徒,應該認真重視神的話,好好的讀,想,努力的傳揚,使“認識耶和華榮耀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哈巴谷書2:14)
  簡單說,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摩太後書2:15),神的僕人先要自己“明白聖經”(提摩太後書3:15),也就是“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猶大書:20),才可以造就別人。   願我們不要只把咬文嚼字當作負面的語詞,而要正確的運用在神的話上面,吃下書卷,說出預言,供應這世代的人。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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