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古今 ✐2006-08-01


百元大鈔與富蘭克林

史直

 

  美國現行不同價值別的鈔票俱為總統畫像,獨有富蘭克林一人不曾任過總統,但是他貢獻美國獨立運動及建國工作的功勞足可與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媲美,毫無遜色。
  1920年代,中國小學採用的課本至少介紹過三位美國歷史上的傑出人物:領導革命軍的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第十六任總統,宣佈釋放黑奴的林肯(Abraham Lincoln);印刷學徒出身,苦學成功,雨中放風箏,發現雷電兩極理論,發明電池,避雷針等,至終成為科學家的富蘭克林。美國有史以來,集發明,思想,出版,企業,教育,政治,外交於一身,公認唯他一人。


美國百元鈔票上富蘭克林畫像

  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生於1706年,即清康熙四十五年,波士頓(Boston)一勞動人家,父親以製燭及肥皂為業,幼年喜讀書,七歲時能寫詩句,此時尚未入學,是由於兄姐等太多。父親見他聰慧異常,暫時供他入學,十二歲即輟,充當學徒,習木工,鐵工,建築,機械和印刷,暇時唯一消遣是讀書,並學習了西,意,法三國言語。十七歲時,他隻身前去當時為北美洲最富有,廣大而人口最多的費城(Philadelphia),街道是石鋪的,且已有了煤氣路燈。年餘,他渡洋到英國一家印刷廠工作,學得最新技術,然後購買了新機器,返回費城,從事高級印刷。他自己設計,製銅板,承印鈔票,股票,月曆等,賺到一筆錢,加上招集的股份,購進一間將要停版的報紙,自營,自編,親自採訪新聞,時年僅二十三歲。三年後,他出版賓州(Pennsylvania)首份雜誌和年鑑,內容舉凡望朔,潮汐,寓言,詩詞,趣談,食譜,園藝,謎語,怪誕之論等,包羅萬象,一時成為最受歡迎的大眾讀物。他從此不再為窮困所累,完成婚娶,妻子是費城名家女兒,費城便成為他的第二故鄉。
  富蘭克林的聲望既建,他號召社會賢達為啟民智,集資成立一間巡迴式的圖書館,是為費城圖書館的雛形,也開啟了美國各地廣設圖書館的風氣。他鑒於住宅區門前堆積的垃圾,乃創清潔隊,使費城市容的觀瞻大增。他改良了街燈的型式,組成美洲聯邦的首間救火會。那時的警察一概由民間選出,義勇性質,便衣往來,他倡僱佣辦法,施行訓練,一律着制服,是為美國最早的警察隊。
  富蘭克林倡導郵務自主,脫離“皇家”,自印郵票,世紀初期,美國本國使用最廣的一分郵票是他的肖像,二分是華盛頓,三分是林肯。他於三十一歲時被選為聯邦的郵局長,他雖接受了薪金,但將它全部捐贈公益和慈善事業。
  當時北美海岸一帶有來自歐洲各國的亡命分子,等於小股海盜,不時在沿海一帶掠奪,他以身作則,號召民眾,組成海岸守備隊,一千二百人應征受訓,後備人員約有一萬,自置船隻和武器。
  富蘭克林於公餘之暇從事研究工作,他首創海流的測量法以利航運,改良冬季取暖的煤爐,發現石膏粉可供肥料,農人聯保制度,宣傳種牛痘以防天花…他非職業音樂家,但精於六弦琴和豎琴,拉手風琴和小提琴。美國首創的三間大學:哈佛(Harvard,設於1637年),威廉瑪利大學(College of William & Mary,1693)及耶魯(Yale, 1701)先後贈他博士銜。
  1740年他發起一間高級學院,經過不斷的擴建,遂成為“長春藤大學”之一的賓州大學(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五年後他創立賓州最早的醫院一間。他從事新聞及出版業二十五年,四十五歲從政,初為議員(三任)期間有五年遠在倫敦任賓州的駐英代表。第二次使英五年,兼代表各州的利益。他反對戰爭,不欲為獨立而流血,但倔強而固執的英王喬治三世對他的要求置之不理。
  富蘭克林反對奴隸制度,但是其主張不為國會所接受。晚期被選為議會的副議長,兼主外交。革命時他正在法國,當即被議會召回,幫助捷弗森(Thomas Jefferson)草擬獨立宣言。


拉斐葉(Lafayette

  富蘭克林比華盛頓年長二十六歲,在議會中最年長,可稱得年高德劭,眾所景慕。他出使法國前後達十年之久,任內最大的建樹為當美國議會宣佈獨立,英國“討逆”之始,他深明革命軍實力難以迎敵,便說服了法皇給予經援和軍援,結果除了法海軍向英國取敵對態度外,法將軍拉斐葉(Lafayette)率領法國及歐洲各地的自願軍(法,西,荷三國支持獨立最表積極)參戰。終於1781年在維州(Virginia)的約克城由大敗的英軍總司令考恩瓦利(Cornwallis)向華盛頓和拉斐葉簽署了降書。遲至1783年美國獨立已為歐洲各國承認,在各國的代表睽視下英國簽署了“巴黎協定”允許美國獨立。此協定的全文由富蘭克林起草,雙方加以修正。法國由此協定得以挽回二十年前第一次“巴黎協定”恥辱的面子。
  事緣法國探險家首先達北美加國北部,較英移民至維州海岸(1607),清教徒抵麻州(1620)早約半世紀。徐徐南下的法國人不着重定居殖民,目的在探險與毛皮的交易,故與印第安人交好,是以密西西比(Mississippi)河西廣大地區即被稱作路易西亞納(Louisiana)。英國移民西擴,與印第安人交惡,終至釀成九年的戰爭(1754-1763)即英國史上“對法與印第安人之戰”(American: French Indian Wars)。法國人寡不敵眾,又因補給遙遠,終至放下武器,讓地求和,於1763年在巴黎對英國簽署了協定。法國屈於情勢及武力,情非得已。
  富蘭克林一生交遊至廣,上交君王權貴,下交販夫走卒,毫無階級觀念。他出使法國,甚受朝野的愛戴,於返國前到宮廷辭行,法皇路易十六世(即大革命後上斷頭台的君主)贈他特大獎章一座,上嵌鑽石珠寶四百顆,自巴黎起程到海濱上船,宮廷老友路上惜別,每屆一村鎮,途為之塞,車馬難行,他只得安步,一路與民眾握手。他在法國的聲望竟超過了本國。

  富蘭克林晚年患風濕病甚重,但在退休前後仍做些義勇工作:例如到加拿大各地去對那些不贊成美國獨立的人力勸他們返歸美國;到邊區去調解印第安人部落之間及與歐洲新移民的糾紛。美國稱讚他是一位只予不取的人。
  1709年這位曠代偉人壽終,享年八十四歲。法國開未有之先例:全國誌喪三天。在費城下葬之日,聯邦首長,各州議員和民間團體代表,加上本市人士參加執紼約有兩萬人,市民恭列路旁,靈柩過處,人人垂胸俯首致敬,婦女們多哀慟泣啼,如喪考妣。遺體下葬Christ Church

  美法兩國友誼的建立,富蘭克林功不可沒。法國更於美國獨立百年後贈送自由神像(Statue of Liberty)一座(高一百五十尺,座高二百二十尺)於1886年完成,裝設於紐約市港口,復於完成百年紀念(1986)將火炬換新,精金外裹。
  縱觀富蘭克林的一生,倘借用中國的成語“英雄造時勢,時勢造英雄”喻之,似乎很恰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