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走廊 ✐2008-04-01


失真,寫真和傳真

謝順佳

 

  當一幅書畫作品裝裱後,在展覽廳掛出陳列時,很多作者也許會覺察到,作品的精神和韻味,跟在畫桌時看,截然兩樣,慨乎失真!
  誠然,“女怕照,字怕吊。”鏡裏的花容月貌跟真人的“洋”相,也真的是截然兩回事。何也?蓋鏡本身的顏色,折光和光源的方向,影響了尊容。幸好有魔術般的化妝術,可使天下女子盡皆美女。儘管鏡裏尊容多不如意,但化妝後拍攝出來的玉照,多是儀態萬千,雍容華貴。畢竟這是寫真的“真”。
  至於,書畫裝裱的時候,這就是化妝的時候。化妝得宜,能使作品的好壞,清晰可見,化妝不得宜,好處難看到,壞處卻明顯。何謂得宜?清淡工整而不搶目也。
  接着,懸掛於展覽場的牆壁,在展覽場的燈光,氣氛和裝飾下,作品的精神和韻味,也更截然兩樣矣!
  香港的展覽場所,難有完全滿意的。有患燈光不足,照明度不勻,空間侷促,牆壁質感過強,室內材料繁雜不統一,建築藝術過度誇張而削減了展覽的實用性…等缺點。
  灣仔香港藝術中心和中文大學文物館,其建築師便是過度誇張空間的流液性,削減了空間的實用價值。在藝術中心,一方面是樓底矮,令人覺得侷促,另一方面是空間的瀉泄,沒有明顯軸線的空間,作為廣場或商場單位,是有熱鬧的感覺,但用來展覽藝術品,卻令人不安定了。
  在這些空間,展覽品往往處於附庸空間的地位。
  大會堂高座的展覽廳,空間瑣碎,燈光不足,四壁之顏色和質感過強。懸掛書法黑白對比強烈,遂能勉強如人意,但展覽繪畫,卻不行了。
  三聯書店的展覽廳,整個空間偏用黃色,致使作品顏色未能傳真,燈光不大和諧。大型作品很不適宜了。但空間統一,小中見大,比裝修前好了一些。
  私營畫廊書齋像一般商業機構,首重商品銷售,總不顧細心來處理藝術作品的展覽環境。
  灣仔華潤中心的展覽廳,作為藝術品的展銷會,是不錯的。但若作為嚴肅的藝術展覽館,便不理想了。
  然則畫廊的裝飾和設備,該怎樣才好?
  且看英美歐洲日本諸國,畫廊的裝飾和設備,消費是極端,有昂貨的,也有十分便宜的。但目的一致是追求簡潔和高傳真度,使展覽品不受環境干擾。在日本的銀座區和台北的忠孝東路一帶有多家畫廊,天花牆身,髹以光白色,地上是中性色的地氈,暖光的光管,短距離的射燈,純樸整潔。預展時,只有幾束鮮花,放在簽名簿的旁邊。高貴雅緻,很有溫馨的歸屬感。
  香港的畫展,一般缺點是作品懸掛過高,題簽搶目,花籃遍地,拍照頻密,簽名簿桌面一帶,杯盤狼藉,很不雅觀。
  很多未享大名的藝術工作者,頗具功力的作品卻這樣給環境糟蹋了。
  所以,藝術作品好像我們的嬰兒,首要作者和工作人員本身的愛護和細心的環境處理。
  而在藝術會中,不論是繪畫,版畫,雕刻,現代的作品,或古代的作品,其展覽環境,首重明照,俗稱燈光。其實,最好的照明,便是藝術品創作時的照明,跟展覽時的照明相差不遠。所以,古代的藝術家多在間接陽光下創作。展覽的畫廊(以歐洲來說)多採用朝北的陽光。這樣,藝術品的傳真程度,高極!功力不足的藝術家也不可以抵賴說:“照明不好嘛,所以我的作品看來鬆散。”
  在香港,我們的創作環境多是室內,也多依靠燈泡或光管來提供照明,然而在香港多處展覽場所,多是光管和射燈並用。在這不同系統下來看作品,基本色階都已經變了。蒼茫的作品,卻加了很多色種,色彩繽紛卻見蒼茫失色,所以,寫不好畫,實“非戰之罪”乃環境之“白飯加色”令作品不好看而已!
  銅鑼灣商務印書館之展覽廳,尖沙咀博雅畫廊之地庫,大會堂之八樓,集古齋等依賴射燈的展覽空間,皆令藝術作品失“真”的!記得數十年前在聖約翰教堂的副堂,看徐悲鴻的馬,比在集古齋看徐悲鴻的馬,前者栩栩如生,後者黍如絲織的馬,缺乏生氣。何也?蓋聖約翰副堂,有朝北的高窗。陽光柔和均勻而不惡。
  這樣,甚麼時候才用直接射燈?陳列珠寶首飾,以炫耀人目來提高珠光寶氣的場合便用。所以,中環之珠寶鐘錶店,無一不用射燈。招徠手法,了得!北京故宮博物館的珠寶館,蒼涼肅殺。何也?因只具有朝北的窗台,更沒有射燈,所以便有“昔日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的寒傖感覺。由此可知,展覽珠寶和展覽美術,其採光照明手法,截然相反。
  展覽廳的四壁最易影響藝術作品的色種。例如,黃色的牆紙或布料反射出帶黃的光,這帶黃的光便使每幀作品平添上了黃色的氣氛,誠然,室內的光必含多少色素,但嚴重的色光便不妙了。
  西方很多博物館,深感東方的宣紙類藝術品很難保存,故常玻璃罩之,罩內才控制其濕度,亮度和溫度,展覽廳內是黝黯的,如馮平山圖書館的二樓小廳,倫敦大英博物館的東方美術展覽廳,多處德國的博物館,對於保存文物的角度來看,這是很好的措施,但由於光差太強烈,我們的眼睛不易適應。所以,我們很快便疲倦。射燈太強烈也是有這樣缺點。
  作品的題簽也是一門大學問。常見的題簽,有過於草率,有過於用心,有過大,有過小,有過多顏色,有過蒼白。
  當局畢竟十分聰明,欶令市民不准吐痰。假如政府廣設痰盂於市街各角落,痰盂的設計,準沒有十全十美的。題簽也如痰盂,無論你怎樣設計英明,總有不如人意之處。再者,觀眾們進進退退,進看簽,退看畫,苦也。有些藝術家認為,不用題簽的作品才有更大的說服力。這也有道理。
  今天的畫展,多見錦簇盈室,名花異種,一撮一撮,縱橫交錯。想歪一點,很像檀香山的烈士陵園,鮮花處處,思念前人。或似生意興隆的花店,善價待沽。
  畫家呂壽琨生前十分討厭展覽場的鮮花。畫展時,友人送來的鮮花,總往暗處拋,不能與作品齊列,這是很有見地。蓋籃籃鮮花,只能使場面熱鬧,卻不能增加展覽場的藝術氣息。
  展覽場的藝術氣息,視乎三方的表現。
  一是展覽作品本身的藝術水平,但這藝術水平往往給後二者影響。
  二是作品展覽的環境。現今的環境多是不如理想。因此,工作人員和作者的最大責任,不讓環境壞下去。“指紋遍玻璃,角落佈鮮花”便是破壞環境的例子。
  三是作者和工作人員的態度。頻頻推開觀眾來拍照和高聲寒暄,是令人討厭的動作。假如畫評家被推開來讓你合照,閣下的作品,見報時不挨耳光才怪。
  很多酒店的大堂酒吧,一座名貴的鋼琴,牆上掛着名畫,行貨或複製品。牆紙多是色深的黃,綠,藍或紅,配襯着同類色的傢俬,驟看來,很有品味,高貴豪華。在這些環境看畫展,千萬不要讓豪華環境嚇唬了。這些環境,多有傢俬雜物,假古董,假花,假燈飾等裝腔作勢的裝飾材料。如香港大酒店的平台酒吧,環境是舒適的,每天下午四時,鋼琴手奏出悠揚樂韻,這是商業性的休閒空間,是沒有藝術氣息。六十年代,在倫敦和巴黎有好幾家畫廊,以巨資來裝修畫廊,恍如酒店大堂,結果血本無歸,關門大吉。
  近二十年來,西方的商業地區租金上漲,很多新興的畫廊設於旺區邊緣的天台間。小小的房間,裝飾如家居。在日本,散見於銀座和新宿區,在台灣,忠孝東路一帶,在倫敦,蘇豪區至歌劇院一帶。這些迷你畫廊,頗獲歡迎。
  “山不在高,有仙則靈。”高水平的藝術品,在簡潔的畫廊展出,如仙之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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