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走廊 ✐2009-02-01


裴多菲名詩多面看

謝錫命



裴多菲(Sandor Petofi, 1823-1849)

  裴多菲(Sandor Petofi, 1823-1849)是著名的匈牙利詩人,他短短的一生,寫下了許多為爭取民族解放而戰的革命詩歌(其時詩人的祖國正處在奧地利帝國的鐵蹄踐踏蹂躪下),呼號着:“我們宣誓,我們宣誓,我們不再繼續做奴隸!”(民族之歌)。二十六歲時,他親身投入浴血戰鬥,死在沙俄侵略者的矛尖下,以生命殉自由。他的詩被譽為“匈牙利自由的第一個吼聲”;在中國首先大力推介他作品的魯迅(1881-1936)先生,稱讚他為“詩人和英雄”。這位年青的自由戰士與詩人,對生命與愛情,也抱着一片真情,充滿理想與夢想,縱情放歌,留下不少感人的抒情詩。把這兩方面思想內容融為一體的,是那首名詩—自由與愛情。此詩在中國最流行的譯文,是同樣為自由而灑了熱血的青年作家白莽(又名殷夫,1909-1931)所譯:

生命誠可貴,
愛情價更高;
若為自由故,
兩者皆可拋!


殷夫 1909-1931

  這裏沒有華麗的詞藻,它用鮮血寫成,跨越國界,成為那個民族解放運動時代的共同號角,自由之歌!詩人的人格,情操,與詩的藝術感染力,使它無愧為世界文學史上的華章!
  此詩又宛如一首箴言詩,把生命—愛情—自由,放諸三個不同的“位階”,一級比一級更重要,更高貴;為換取那“高”的,寧可拋棄那“低”的。抱此理念,在各國文學史裏,留下許多為自由而不惜犧牲生命與愛情的動人故事!
  然而,縱觀人類歷史,儘管殉情,殉義者付出慘重的生命代價,人類始終未能獲得完全的自由,不能打碎沉重的精神枷鎖,更不能戰勝罪與死亡的禁錮,威脅。
  因此,人們對“生命—愛情—自由”三者,除了從裴多菲這“一面”看外,還作了“多面看”,但藉人的智慧,始終得不到完美的答案。因為人們不知道,自由的枷鎖不僅是外在的,更根本的是來自生命本身。聖經說:“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各書4:14)人受“死的毒鉤”拘勒(哥林多前書15:56),生命“原來是一片雲霧”,我們的智慧有限,只能是隔着一層“霧”看“生命”,“愛”與“自由”。人“忘了神他們的救主”(詩篇106:21),不去靠救主耶穌去根治生命中潛藏的罪這個致死的“痼疾”,結果人即使用自己雙手,把某種“捆綁”暫時解除了,旋即又會被另一種更隱蔽,更無奈的東西“捆鎖”着;人一方面充當“解放者”,一方面又作“捆鎖者”。聖經說:一切受造之物都處於“敗壞的轄制”(羅馬書8:21),何來“真自由”?財富能使人得“自由”嗎?不!貧富造成的鴻溝,使大多數不幸者墮入貧窮,疾病,死亡的深淵!而那富有的“幸運兒”,“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西番雅書1:18),他們即使“賺得全世界”,也不能拿甚麼“換生命”(馬太福音16:26);眼前的金融“海嘯”又一次證明,“貪財是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6:10),貪財者的心必被“刺透”。科技能使人從“必然的王國走向自由的王國”嗎?也不能。只要看看“溫室效應”,全球暖化帶來各種天災人禍,疾病肆虐,人陷入無法解脫的無窮的“隱憂”。還有製造商利令智昏,食物摻假,污染,日用飲食也會隱藏着損害健康,使人有喪命之危,人們為健康,醫療昂貴忐忑不安。把煩惱的世事“忘掉”吧,學古代哲學家莊子那樣:“乘天地之正(自然的本性),而御六氣(陰,陽,風,雨,晦,明)之辯(變化)”,讓精神無所依傍,遊於無窮的宇宙中(逍遙遊)…這切合實際嗎?莊子的思想顯然是消極,厭世,虛幻的,充其量只給受痛苦捆綁不自由的人一點暫時的麻醉與安慰…
  當然,人為爭取自由所流的血,付出的寶貴生命,其歷史功績將留在史冊上。但聖經啟示我們:“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又說:“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翰福音8:34)。從這一面看來,人皆為沒有自由的“奴僕”;“罪的奴僕”怎能去徹底釋放“罪的奴僕”?人只能按聖經所啟示:
“天父的兒子(耶穌)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6)
  這是“基督耶穌裏的自由”(加拉太書2:4)!人若不取得這“自由”,人就不能擺脫罪與死亡的“捆綁”,得着永恆的生命。人在地上流血犧牲爭來的“自由”,雖有偉大的歷史意義,但只能是相對的,不徹底的;按真自由的標準衡量,是“帶着鎖鏈的跳舞”。
  可惜,人常常不自覺自己是“圈在罪裏”的奴僕(加拉太書3:22)。生命本身的不自由,需要“生命的主”(使徒行傳3:15)來釋放。好像一個人生了毒瘤,要由醫生給他做手術,而不可能靠自己給自己動刀割除。在耶穌降生前約七百多年,聖經裏一位神所默示的先知以賽亞,就以第一人稱的親切口吻,預言全人類的“醫生”,唯一的“拯救者”耶穌基督降世拯救罪人:

“耶和華用膏膏我,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以賽亞書61:1)

  七百多年後,耶穌降生了,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2:8),代我們贖了罪,使凡信的人“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羅馬書8:21)。牢獄的鐵門已打開,人們憑信便可走出來,呼吸自由的空氣。但人呀!為甚麼不從罪與死的“監牢”中走出來?
  明明那位“生命的主”,兩千年前降臨世間,曾“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1:4)。歷史的記載鐵證如山,當時有“五百多”人看見過復活後的耶穌(哥林多前書15:6)。和耶穌一起傳道,一起生活過的使徒,更感極其榮幸地說:“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意即耶穌)”,我們“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約翰壹書1:1)這是“永遠的生命”,已向世人“顯現”了(約翰壹書1:2)。可是,人們“因自己無知,心裏剛硬”(以弗所書4:18),否定“生命的主”,而侈談“生命學”。或說生命是“方生方死,方死方生”(莊子);或說是“輪回轉生”(佛學);或說易經裏的陰陽八卦,蘊藏着生命的奧秘與密碼;或以為生之美存於死之美中,故對死亡應“有大歡喜”(魯迅野草)…這些理論,沒有一個道出生命的真諦,沒有一個對付罪的“敗壞轄制”,沒有一個為生命內在的不自由而呼號!
  只有聖經揭示生命的奧秘,要告訴人“永生之道”(約翰福音6:68),它要喚起人們對生命的真自由的“呼求”與“渴望”。聖經裏寫了一個犯了姦淫罪的以色列君王大衛,他向耶和華認罪悔改時寫的一首詩說:“我因唉哼而困乏,我每夜流淚,把床榻漂起,把褥子濕透。”(詩篇6:6)大衛身為君王,一國之尊,卻認識到自己是“罪的奴僕”。他“因為依着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哥林多後書7:10)。這首詩在情調上與裴多菲那首名詩不同,它流露出極度的哀傷。然“哀慟的人有福了”(馬太福音5:4),耶和華“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篇34:18)。可以說,大衛的懺悔詩,是奴僕奔向永遠自由的樂歌!

  聖經裏還有另一首奴隸與其主人同唱的“自由之歌”,一曲響徹雲霄,在時空中永遠迴響,預示着未來的全人類的“自由之歌”!這就是聖經裏的腓利門書。
  這是發生在兩千年前一個真實的故事。那是尚存奴隸制的羅馬帝國統治年代,在腓利門的家中,有位名叫阿尼西母的奴僕,偷了主人的東西奔逃(腓利門書:18)。輾轉抵達羅馬,在監牢中結識了為傳福音而坐牢的使徒保羅,從保羅聽了真理之道,悔改認罪,歸信主耶穌(腓利門書:10)。保羅鼓勵他勇敢歸回信了主的主人家。臨行前,保羅寫了一封信函—腓利門書,讓他隨身帶回給主人腓利門。
  今天聽來,這好像是一個平凡的故事。不!在某種意義上,這比歷史上一切為自由而流血的革命更偉大,且富有永恆的意義!當時,奴隸沒有人身自由,逃奴的命運只有處死。然而,這位逃奴對主人來說,“不再是奴僕,乃是高過奴僕,是親愛的弟兄”;這“不拘是按肉體說”,他們親如同胞兄弟,而且“按主說”,在永恆中是弟兄(腓利門書:16)。阿尼西母逃亡,當時的“暫時離開”,而今在主耶穌裏,腓利門從此“永遠得着他”(腓利門書:15);他們彼此永遠互相“得着”。兩個不同階級的人,之間的對抗隔閡消除了,主的寶血“廢掉冤仇”,使敵對的兩者藉着耶穌“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睦”(以弗所書2:15)。生命起了變化,身分也起了變化,昔日的奴隸自由了,奴隸的主人也自由了,這是超越時代的自由憲章!

  至於三個“位階”說,裴詩以為人靠捨棄生命,便可以換得愛與自由,這把人(實質上是“罪的奴僕”)的生命之作用看得過“重”了。然裴詩用一個“誠”字將生命置於最低“位階”,又把生命看“輕”了。聖經卻從真理的高度告訴我們,神視人的生命極其寶貴:“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一個人的生命藉着耶穌獲得重生了,他就永遠活在愛裏,永遠活在“基督的自由”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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