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09-08-01


無燈之夜

余卓雄


  我們所住的瑪莎湖一帶,一晚突然電力中斷,全區陷入黑暗,有八十分鐘之久。我們搜索全屋,連一枝小生日洋燭也找不到。當希望幾乎消滅之時,在角落發現一個塗上顏色的玻璃杯,裏面盛滿白蠟,原來是小女嘉恩在禮拜堂所做的手工。於是我把這杯點着,盲目的局面至此大見光明。算起來,我沒有這麼感激光的好處有二十多年。那時還是在對日抗戰燈火管制時期,松香燭一枝,在濃厚的黑夜中有如鬼影幢幢,也許是光最悲慘的日子吧。

  聖經的第一章,是我特別喜愛高聲誦讀的:

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
上帝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上帝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多麼簡潔壯麗的文字。我們不禁想起宇宙起頭的氣魄。

  從來光是代表公義。光披之處,黑暗無立足之地。夜出的人常把屋裏的燈火開着,擺下空城計,足夠樑上君子裹足不前了。以此推理,人之所以對真理遲疑不前,乃是他們有些“古怪”必需要藏起來,避免在光照之下難為情。他們明知光是溫暖的,但寧可在冰冷中發抖。我想,虛心跟隨公義的,都是光明之子,不必在黑暗中哭泣。
  
  人好像一個電燈泡,要發光,必需和電流啣接,因為那是光的源頭。“上帝就是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翰壹書1:5,約翰福音1:9)若干世紀以來,人曾苦於本身缺乏發光的能力,但後來因電流溝通了,使死蔭的幽谷通明,照亮自己,也照亮了別人。人如果能在塵世七八十年的過程中盡量發一點光,或許微不足道,但至少對社會有一點貢獻,也不算枉度一生了。
  
  嘉恩在手工課所做的白蠟玻璃杯,外表本無吸引之處,但那晚卻為我們帶來如許的信息,我們認識了一顆小光的偉大。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約翰福音8:12)又說:“你們是世上的光。”(馬太福音5:14)就是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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