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 ✐2009-12-01


偉哉孝犬豪舉

樓村居

 


身價人民幣四百萬元的
西藏獒犬“長江二號”

  據2009年九月十一日新聞報道:在西安郊外公路上,出現了一列三十輛賓士轎車,由二輛SUV汽車前導,駛向西安機場。好奇的群眾,以為是有甚麼要員高幹來臨,或迎接巨星到訪。結果,並沒有甚麼要員,或者可算巨星:迎來的竟是一員純種黑色“西藏獒犬”!當然,還有愛犬協會高舉橫幅巨大紅旗歡迎。
  原來犬主,或說“飼養者”,更恰當的稱謂,應該為“侍奉者”,是一位王女士,經她和朋友多年訪求,有幸覓得這罕有的一歲半藏犬,以人民幣四百萬(約近六十萬美元)的身價買得,命名“長江二號”;如果犬的餘生,還有十五年高壽,則每年大約四萬美元,約為工農大眾平均收入的十倍,另加想來必然龐大的奉養費用。看來犬權並不比比人權低。如果今天仍然說“長安居,大不易”的話,顯然那只是人的問題。
  論語“為政”篇,子游問孝。孔子回答說:“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可見老夫子思想陳腐,竟然以人權高於犬權,該當何罪!雖然今天再也沒人提倡批鬥孔子,如果夫子生當此世,恐怕難免被控告“蔑視犬權”,連印刷販賣散播論語的人,也可能被控有歧視之罪!
  古哲人其生也早,未曾進化文明,見識不廣,不知貴犬之禮,妄想如犬生活。希臘有個迪奧真尼(Diogenes,d.ca.320 BC),以安貧誠實得名。當亞歷山大去見他的時候,說:“我是王,亞歷山大!”他回答:“我是迪奧真尼,一條狗!”自以為那樣說夠謙卑了。
  今天的世界上,不僅提倡尊重動物的權利,以“人道”對待牲畜,更不可不敬。長安藏犬所獲待遇,誰也不能說是不夠“敬”,“犬馬”之養的話,可以成為過時,而“孝”犬勝於孝敬父母,才是時髦作風。
  犬,是人類的好友,“孝犬”之風,恐怕與前法國戴高樂總統有關。戴高樂說過:“我識透人之後,更加愛狗!”
  當然,不全是由於總統提倡,風行草偃。法國人愛狗成習,據說,法國全國每年狗消耗的牛肉,比西班牙人全國消耗的還多。
  世界上最偉大的愛狗民族,還是中華民族。中國人列其為“六畜”之一,稱“馬,牛,羊,雞,犬,豕”,不僅是作為寵物,還同有其實用價值。據說,狗肉入廚,其美冠於諸肉。不過,食狗肉頗有貪污風味,可以入於口,卻不可出於口,所以有“挂羊頭,賣狗肉”的古訓。
  宋代高僧濟公,即以嗜食狗肉聞名。當年民國山東督軍張宗昌,酷愛狗肉,有謀官或求惠的老百姓,往往抱犬進呈,則有求必應,屢試不爽。有人稱張“比美濟公”。
  但在國際上有名的愛狗中國名人,要數合肥李鴻章。當年李傅相訪問歐洲,英風煥發,被稱為“東方俾斯麥”。德國的“鐵血宰相”,與中國的相國大人歷史性的會晤,交談甚歡。俾斯麥贈送歐洲名犬一頭示敬。到再見面的時候,李特地致謝,說是“烹而享之,味頗不惡。”俾斯麥聞之觫然。
  其實,“狡兔死,走狗烹”,是早就有名的成語,自然會是君王之類人物的習慣作法,可能有不傳祕方,享用時的味道,必然特殊甘美。
  這些傑作軼事,如果給“孝狗”名人知道,一定會把他們列名流氓列傳,遺臭萬年。
  不過,歷代也不乏敬狗的人,就如在不少地方,建有“義犬塚”,表明感念以身護主的狗。孟嘗君門下有雞鳴狗盜之徒,曾幫助他度過政治上的困難,雖得王介甫鄙夷“雞鳴狗盜之雄”,仍然成功,居高位。
  前年聽說,中國要創設狗農場,人工繁殖狗,屠殺賣給人民吃,以提高營養,似乎不是壞事,只是要養普羅化的狗,名種狗身價太高,營養未必高,而且太不經濟。不要以為那上不得筵席,享受豐筵美食的,可能食肉者鄙。其實,下流的屠狗輩,卻多義俠之人。
  聖經對狗的評價不高,耶穌說:“不要把聖物給狗”(馬太福音7:6),自然算不得甚麼稱讚的話。彼得還說到狗的短處:“狗所吐的,它轉過來又吃”(彼得後書2:22),比喻惡人離不開行惡。
  回教徒更不愛狗,以為有狗和女人在的地方,天使不會來。
  這樣看來,“孝犬”的豪舉,也許並不值得普遍效法。還有許多人民吃不飽,仁民應該更重要,至少對於父母,誰也不會妄想高攀,要爭同犬權看齊,只求俯體老東西可憐,把所剩餘的狗筵,狗車,讓人民分享,或父母暫借用上幾年,蓄親猶犬,則功德無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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