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13-10-15

報復並不能帶來幸福

陸國城

 

  報復,就是打擊批評自己,或損害自己利益的人和事。報復,亦作復仇,報仇,指的是用某種手段,語言,手勢,表情等向一個對象來發洩自己不滿的行為,報仇雪恨是一種道德或倫理方面的核心價值。一般來說,與報仇,復仇等同義。在報復的過程中,報復者會產生一種罪惡的快感。有句話說道:“有仇必報,十年不晚,有仇不報非君子”,這就是報復者的心態。而被報復的人會遭到一定的傷害,有可能產生仇恨並反報復,“冤冤相報何時了?”古代報恩,報仇都叫報復。漢書.嚴朱吾丘主父徐嚴終王賈傳上云:

“悉召見故人與飲食諸嘗有恩者,皆報復焉。”

但是現代社會對“報復”二字完全沉浸在罪惡之中。相反,舊約聖經則有關於償還的經文:

“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埃及記21:23-25)

這是神指出司法公正的處罰原則,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人人的生命受到同樣的保障,傷害別人身體或生命的,他必須用自己的身體或生命去償還,因為人乃照神的形象所造。但人與人之間的報復行為是罪惡行為,損壞了神造人的形象。
   冤冤相報何時了,得饒人處且饒人。

  2003年8月28日早上,郭建玲到自家菜地幹活,看到羅德興之妻在河對面的菜地拔草,兩人因此發生了爭吵,繼而廝打了起來。在廝打中,郭建玲用鋤頭挖在羅妻的頸部,致使羅妻當場死亡。(雲南日報
  2011年8月12日晚,黃海等人在環江縣水源鎮含香村一經銷店前賭博,黃闊見狀予以制止時,被黃海打了一巴掌。黃闊惱怒之下,回家取來一把菜刀和一把尖刀找黃海報復,將黃海砍致輕傷。黃海到醫院治療痊愈後,心裏不服,於2012年1月21日持木棍去找黃闊,要求其賠償醫藥費。黃闊予以拒絕,黃海便持木棍朝其身上打去,黃闊因躲閃不及被打中手臂、腿部等部位。事情越鬧越大,當地公安機關及時介入處理。(河池日報
  2005年11月間,夏某懷孕了。考慮到妻子係大齡孕婦,丈夫便將妻子送到即墨鄉下老家保養身體。一天恰逢婆婆外出,夏某獨自躺在炕上休息。忽然瞅見鄰居孫某走了進來,逕自鑽進雞舍,抓起雞來。夏某忙走出來質問孫某為何抓雞。可孫某卻連珠炮似的數落起夏某拿人家的雞,面對這無端的懷疑,夏某呵斥孫某先放下雞,待其清點數量,如雞確實多了,再將多餘的雞送還孫某。可孫某抓着雞就往外走,雙方為此爭吵進而廝打。夏某身體多處被抓傷、撓傷。當天下午,夏某丈夫李某聽到妻子被打傷後,立即找到孫某討說法。雙方又發生了爭鬥,李某仗着身強力壯,把孫某結結實實地“修理”了一頓。當晚,夏某感覺渾身疼痛,下身出血,次日做了流產手術。(青島晚報

都是一隻雞惹的禍。

  家住平和縣霞寨鎮高山村的林火獅與林勇枝是親兄弟,房屋相鄰而建。因屋後是山體斜坡,為防止塌方,兄弟倆就屋後砌護坡一事協商共建未果,並多次發生口角。2012年12月16日19時許,哥哥林火獅經過弟弟林勇枝家門口時,聽到林勇枝在屋內因砌護坡的事在罵自己,於是與林勇枝吵了起來。越吵越激烈,林勇枝從家中持一根木柄掃把出來,林火獅也從自家廚房持一根木棍出來。兄弟倆持棍往對方身上相互擊打,結果,林勇枝打傷林火獅左手,林火獅擊中林勇枝頭部,致林勇枝當場流血,昏倒在地。事後,兄弟倆都被送到醫院治療。(檢察日報
  [2013年]8月25日,[內蒙古]包頭市青山區發生一起命案,7歲女孩小萌(化名)慘死於鄰居任某手下,身首分離。(檢察日報

女子為報復鄰居砍下其七歲女兒頭顱身首分離。是甚麼原因讓嫌疑人痛下狠手,將一個孩子殘忍殺害?
  以上事例在社會上層出不窮。真所謂“冤冤相報何時了”,為甚麼不能“得饒人處且饒人?”之所以產生報復的現象,主要是心裏產生自己是“強者”的意識:孔子的學生子路曾向孔子請教“強”的內涵:

子路問強。子曰:“南方之強與?北方之強與?抑而強與?寬柔以教,不報無道,南方之強也,君子居之。衽金革,死而不厭,北方之強也,而強者居之。故君子和而不流,強哉矯!中立而不倚,強哉矯!國有道,不變塞焉,強哉矯!國無道,至死不變,強哉矯!”(中庸.第十章)

孔子回答說:用寬容柔和的精神去教育人,人家對我蠻橫無理也不報復,這是南方的強,品德高尚的人具有這種強。用兵器甲盾當枕席,死而後已,這是北方的強,勇武好鬥的人就具有這種強。品德高尚的人和順而不隨波逐流,這才是真強啊!保持中立而不偏不倚,這才是真強啊!國家政治清平時不改變志向,這才是真強啊!國家政治黑暗時堅持操守,寧死不變,這才是真強啊!現在文化常常告誡人們要做“強者”,“生活的強者”。然而,究竟甚麼是“強”呢?古時,宋代司馬光.涑水記聞記載:

呂蒙正相公不喜記人過。初參知政事,入朝堂,有朝士於幕內指之曰:“是小子亦參政邪?”蒙正佯為不聞而過之。其同列怒之,令詰其官位姓名,蒙正遽止之。罷朝,同列猶不能平,悔不窮問。蒙正曰:“一知其姓名,則終身不能復忘。姑不如毋知也,且不問之何損?”時皆服其量。

其意是:呂蒙正(946-1011;宋太宗,宋真宗時三次任宰相)不喜歡把人家的過失記在心裏。他剛任宰相時,有一次上朝,有一個官員在簾子後面,指着他對別人說:“這個無名小子,也能當宰相嗎?”呂蒙正假裝沒有聽見,就走了過去。呂蒙正的同事,都為他忿忿不平,要求查問這個人的名字和擔任甚麼官職,呂蒙正急忙阻止了他們。退朝以後,那幾個同事們,心情還是平靜不下來,後悔當時沒有及時查問清楚。呂蒙正對他們說:“如果一旦知道了他的姓名,那麼一輩子就忘不掉。所以,寧可不知道,而不去查問他。這樣做,對我有甚麼損失呢?”當時的人,都佩服他這位宰相,肚量寬宏。有如此寬宏大量的人,是絕對不會產生報復的行為。

  報復並不能帶來幸福:

“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歌羅西書3:13)

這才是我們人性的根本,如果我們能夠按照神的教誨去對待自己的人生,那麼報復的惡念便能在我們的靈魂深處徹底根治,人生就幸福一生。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裏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馬太福音5:29-30, 39-41)

做到這樣乃真正幸福也!我們人生一輩子有三個不同的階段:

“君子有三戒;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壯也,血氣方剛,戒之在鬥;及其老也,血氣既衰,戒之在得。”(論語.季氏第十六)

意思是說,作為一位有道德,有學問的人,應該對三件事情加以警惕和戒備:青少年正處在生長發育的旺盛時期,血氣尚未穩定,要戒女色;及至壯年,血氣旺盛剛烈,要戒爭鬥;及至老年,血氣已經衰弱,要戒貪得無厭。

  報復並不能帶來幸福,冤冤相報何時了?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以弗所書4:2-3)

翼展視窗闊 報取智域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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