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 ✐2014-08-01

人生何價?

林向陽

 

難忘經歷

  有一年初秋,我和外子與一些寮國籍朋友到華府郊外的農場買牛肉。他們幾家約定要買一頭活生生的牛,然後把牛殺死再瓜分,說比在超級市場便宜很多。我們是基於好奇心去的,聽說當牛被牽到宰殺之地時,會有感而淚下,不知是真是假?況且自己宰牛取肉,價廉物美,極度新鮮,又可以趁此機會與孩子們到農場玩玩,增廣見聞,何樂而不為?於是一行十多人浩浩蕩蕩的開車前去。
  到達農場時,看見已有兩群人正在殺牛。看到那血淋淋的一幕,的確有些後悔此行。輪到我們買牛時,寮國朋友先到牛棚挑選了一頭肥大,毛色烏黑發亮的大公牛。農夫就把公牛牽到一大塊的水泥地上,熟練地從牆上取下一支獵槍,放入一顆子彈,對準牛的腦袋,“砰!”的一槍,祇見牛癱瘓倒地,抽搐幾下,動也不動了。寮國朋友們一齊喊好,興奮地蜂擁而上,分工合作,在兩個小時內就把這頭幾百磅重的大牛分割了。不但如此,他們還把帶來的胡辣椒粉,薑絲,糯米飯拿出來,混着一些剛從牛腿上割下來,尚有餘溫,鮮血淋灕的牛肉,津津有味地大吃起來。看得我們目瞪口呆,心裏感慨萬分:牛真是一隻全身是寶的動物,不但皮,肉,牛奶大有用途,就是連骨頭,內臟,糞便都有用處。若農夫槍殺的不是一頭牛,而是一個人,那會是一個何等驚人的場面!相信在場的眾人都會四散奔逃,誰也不敢看這個曾經擁有過生命氣息的軀體,遑論分割取肉吃了。

人處處比不上動物

  其實,人有許多比不上動物的地方,論能耐辛勞,人哪裏比得上牛能整天拖着重重的犁,來回不停地耕作而不乏?論體力,人哪能比得上馬,駱駝,能長途跋涉而不虛脫?人也不能如鳥,能在空中任意飛翔;不能如魚,能在水中生存;也不能像狗,貓或其他動物,能聽見一些人所不能聽到的聲音。記得在2004年底在印度洋蘇門答臘海爆發的“世紀大海嘯”,十多國家慘被蹂躪,死亡人數高達三十多萬之眾。但據報告,居然沒有任何野生動物死於海嘯,原來在海嘯發生前,野生動物早已全數拼命向高地逃命去了(註一)。可見,人的聽覺的確比不上動物。
  人不但有許多比不上動物的地方,而且人的生命脆弱,一些對動物的健康沒有太大威脅的病菌,卻往往使人致命。但是,人卻被稱為“萬物之靈”,能管理萬物,能利用神所賜的聰明智慧作諸般的發明,發掘神在萬有中已置有的豐富,這是因為人是神按照祂自己的形像創造的,神還把生命的氣息賜給人,故此,人有思想,有感情和靈命上的需要。在伊甸園,始祖的確是天之驕子,與永生神有毫無攔阻,親密的交通,享受神極大的豐盛,運用神賜予的才能管理園中的一切,夫唱婦隨,活在天上人間的樂境中。


天父賜予始祖管理伊甸園中的一切
Paradise and the Fall, c.1615
by Jan Brueghel the Elder, 1568–1625

  可惜後來始祖犯罪背逆了神,於是罪進入了世界。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從此,人不但終生要“汗流滿面,才得糊口”,而且正如神所宣告的﹕“你(人類)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罪使人與神隔絕,人不但肉體會死亡,而且靈命因離開神也陷在永遠的滅亡中。

離開神,人生苦不堪言

  故此,人必須面對死亡,而活着的歲月也是充滿勞苦愁煩,異常短暫。宋朝大文豪蘇東坡曾稱人生如生命極度短暫的小昆蟲“蜉蝣”。國人又稱人生“如夢”,“如朝露”,“如黃粱一夢”,轉瞬夢醒,已是生命的盡頭,人生的終結。而聖經對人的生命描寫是:

“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雅各書4:14)
“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歷代志上29:15)

隨着生命的消失,我們終會“永遠無人記念,日後都被忘記”(傳道書2:16)。能不令人悲哀嗎?
  但是生命的盡頭卻不是一切的了結,“人死並不如燭滅”。因為神清楚在聖經上宣告: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看到這裏,可能你會說:我是個大好人,面對神的審判應當沒問題吧?
  但是,聖經卻說,世上“沒有一個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羅馬書3:10-11),我們晝夜思想的都是惡,無能也無力行討神所喜悅的事。不是嗎?請舉目四顧,世界各處人慾橫流:人人“專顧自己,貪愛錢財,自誇,狂傲,謗讟,違背父母,忘恩負義,心不聖潔,無親情,不解怨,好說讒言,不能自約,性情兇暴,不愛良善,賣主賣友,任意妄為,自高自大,愛宴樂不愛神」(提摩太後書3:1-4)。而且“他(我)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羅馬書1:21)這豈不正是我們生命充滿罪污的寫照嗎?我們撫心自問,一生歲月中,心底難道沒有絲毫的自私,惡念或貪婪嗎?神是全然聖潔的。祂決不會以“有罪的”當作“無罪的”,試想,滿身罪污的人,要接受全能,聖潔神的審判,那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耶穌基督愛你,為你代死

  幸好我們的神不但是公義,聖潔,祂也是一位極其慈愛的主,祂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差派祂的獨生愛子耶穌,道成肉身,為童貞女所生,降生人世,為我們付罪債捨命十字架上,好叫我們“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馬書3:24)
  親愛的讀者,神愛我們,祂不會因我們相貌,家庭,學問,才幹無一處可取而對我們有所取捨。祂也不會因我們的過犯離棄我們,祂甘願為你,我死在十字架上。正如聖經記載:

“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5:8)

神的大愛是毫無保留,完全付出,而且不計代價的。

基督徒得勝的生命

  一個接受耶穌基督救恩的人,他的人生不但極度豐盛,而且是得勝的,因為﹕

1. 罪孽得着神的赦免,成為神的兒女

  聖經如此宣告:

“凡接待祂(耶穌基督)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翰福音1:12)

作為神的兒女,福氣極大:罪孽得赦免,還可以隨時隨地與主相交;藉着查考神的話語,明白父神的心意;藉着禱告向祂傾心吐意,把我們一切的軟弱,不能言喻的痛苦和重擔帶到主施恩的寶座前,祂會替我們承擔;當我們走迷途時,神以慈繩愛索對我們施管教,使我們回到祂慈愛的懷抱裏;當我們傷心痛苦,頹喪,軟弱時,神親自扶持,安慰,鼓勵,加添力量;神是信實的,祂永不會離棄我們。

2. 喜樂盈溢,能昂然面對未知的明天

  故此,我們不會因人生面臨的挑戰而膽怯,也不會因未知的將來而不安,因為我們知道神掌管明天,沒有神的允許,沒有一件苦難會臨到我們。即使苦難臨到,神與我們一同經歷,祂的恩典夠我們用,因為神應允我們:

“婦人焉能忘記她吃奶的嬰孩,不憐恤她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以賽亞書49:15)

故此,在任何的環境,我們能靠主有喜樂,那是環境不能改變的。

3. 有永生確據,不懼怕死亡

  我們更不會因疾病纏身,或面臨死亡而惶恐不安,因為我們知道死亡只不過是進入永生的一扇門,正如使徒保羅所說:

“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帳棚裏歎息,深想得那從天上來的房屋,好像穿上衣服。”(哥林多後書5:1-2)

故此,即使離世時,我們依然有從天上來的平安,渴望與主同在的褔樂。請問:這樣的人生豈不是褔杯滿溢,令人羨慕嗎?

4. 不再受罪惡的捆綁,有不犯罪的自由

  就如使徒保羅所說:

“如今那些在基督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8:1-2)

在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的那一刻,我們的罪已經得神赦免,罪惡不能再捆綁我們,撒但也不能再控告我們。神更賜聖靈來居住在我們心裏,而“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後書3:17)。故此,我們有不犯罪的自由,這豈不是我們渴慕擁有的人生嗎?

5. 人生目標明確,有價值

  一個蒙神恩典得救的基督徒,他的人生積極,目標明確,有價值:他知道自己是世上的鹽和光,要把神的慈愛與憐憫彰顯出來;他知道自己在世上不過是客旅,寄居的,他不願意拼命追求世上的錢財,聲望與享受。他定睛永恆,不願浪費光陰,要盡力把心中盼望的和喜樂與別人分享,無論在得時與不得時,都努力盡心為主作見證,向別人傳講耶穌基督的救恩。他願意按着神的心意而活,他行事為人處處要討神的喜悅,他是個“心志改換一新”的人,從他的身上流露出基督的美善與聖潔,他的改變能吸引別人,把別人也帶到耶穌救恩的寶座前,使別人也能像他一樣的蒙福。
  親愛的朋友,這樣豐盛,有價值的人生,豈不是我們渴望擁有的嗎?願你也能接受耶穌基督作你的救主,使你在世上寄居,如朝露的短暫人生充滿意義與喜樂,而且大有價值!

(註一:2005/1/11,美國NBC新聞)

(同載於Truth Monthly 真理報 美東版1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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