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陣陣 ✐2016-05-01

論語析讀(二八)

“人焉叟哉?”與“人心比萬物都詭詐”

石衡潭

 

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叟哉?人焉叟哉?”(為政2.10)

注釋

  以:

“以,用也,言視其所行用也。”(何晏.集解
“以,為也,為善者為君子,為惡者為小人。”(朱熹.論語集注

指行為本身。
  由:

“經也,言觀其所經從也。”(何晏.集解
“從也,事雖為善,而意之所從來者有未善焉,則亦不得為君子矣。”(朱熹.論語集注

指行為的方法。
  察:此三句中,“視”,“觀”,“察”意思由淺入深。視:

“視,瞻也。”(說文解字.見部)
“常視曰視,非常曰觀。”(春秋穀梁傳

則“觀”比“視”更為詳核。察:

“察,審也。”(爾雅.釋詁)
“察,覆也。”(說文解字.宀部)
“視,直視也。觀,廣瞻也。察,沉吟用心忖度之也。即日所用易見,故云視。而從來經歷處此即為難,故言觀。情性所安最為深隱,故云察也。”(皇侃.論語集解義疏

  安:安於,樂於。

“所由雖善,而心之所樂不在於是,則亦偽耳。”(朱熹.論語集注

指行為的目標。
  廋:音sou3,掩蓋,隱藏。

對讀

“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作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17:9-10)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希伯來書4:12-13)

解析

  孔子一生最重視的有三個方面:

“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堯曰20.3)

命指天命,即神的旨意與命令,這是作為君子的根本。禮指用來維繫人間社會正常秩序的規範,其最終來源也是天(神)。孔子也強調要知人,即瞭解人。孔子這裏講觀察瞭解人的方法。首先看他做的是些甚麼事情,再看他如何來做,最後看他的做事目標。這樣,基本上可以把握一個人。當然,要認真做到這三步,是很不容易的。也許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而且不是絕對的。人對別人包括對自己的瞭解始終都是相對的,有限的。白居易寫過一首名為“放言”的詩,是從歷史人物感慨知人之難。

“贈君一法決狐疑,不用鑽龜與祝蓍。
試玉要燒三日滿,辨材須待七年期。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
向使當年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

  聖經中也講要瞭解關心他人,“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當然,聖經更多講要如何敬拜遵從神。認識神是瞭解人的前提,真正認識了神,才會真正地瞭解人,因為人是神按着自己的形象與樣式創造的,就像一個設計製造師最瞭解自己的作品一樣。神無所不在,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我們的言行舉止,乃至心思意念,在神面前都是敞開的,祂沒有不知道的。聖經也常常教導人們去面向自己,面對自己。因為人都是相通的,瞭解了自己,也就會瞭解他人。人最重要的是要認識到自己是罪人的本質,這罪是從人的內心發出的。先有罪的意念,然後才會有罪的行為。而人心是非常難識透的,甚至人都會為自己的罪找種種理由去辯護,掩飾,忽略,消解。聖經對認識人與人心不像孔子那麼樂觀,對人罪性的揭示一針見血,毫不留情:“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人還要知道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與主人,祂用自己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承受了我們作為罪人該受的刑罰,祂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讓我們與天父和好。認識到這一點,才會對別人有更深的瞭解,也有更多的憐憫與同情。不然,對他人的認識總是膚淺的,而且容易陷入五十步笑百步的自傲與自義狀態之中。(下期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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