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之後【三】


 廖麗玲 


                                     

法國人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的宗教改革觀念是徹底的改變:舉凡崇拜的儀式、教堂的裝飾、音樂等,均有所規限。
加爾文的聖詩改革係基於他以下的見解(註):

(1)音樂是為人民的,所以必須簡單。

(2)音樂是為神的,所以必須樸素。

(3)為達以上二目標,最好的方法是透過沒有伴奏的聲音。

加爾文認為並非一切人所寫的聖詩都可取用於崇拜中,只有猶太人的讚美詩(即詩篇和聖經裡的頌歌)可以在崇拜中使用。為此他自1539年至1562年將全部詩篇翻譯成功,其後並有音樂家部爾追思為其配譜。由於此韻文詩篇譯成於日內瓦,所以被稱為「日內瓦詩篇」。此讚美詩原為法文譯本,以後譯成歐洲各國的文字。它具有相當大的影響力,成為歐陸、英國、蘇格蘭的美洲一切格律化詩篇的典型,也是近代聖詩典調的鼻祖。

加爾文屬於長老宗,其日內瓦詩篇為教會音樂奠定了典範,更為聖經確定至尊基礎地位。但因詩篇之有限及加爾文偏於極端,致使長老宗於改革後兩百年內不能分享各類聖詩這項教會寶貴的遺產。直至18世紀以後,教會才悟其損失,並開始編著讚美詩,並在短短一個半世紀,讚美詩篇普遍在各國長老宗廣被接受、使用。

他們最偉大的一部讚美詩編於一八九八年,稱為「Church Hymnary」,如此,重拾他們失去已久的聖詩。

註:蒲來司,帖伯斯等合著,蕭維元譯〈宗教教育綜覽〉,香港•浸信會出版P1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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