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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香處處


 老 子


《道家教育思想》

 

先秦道家在教育思想方面影響較大的是老莊學派,代表人物為老子和莊子。他們的學說反映沒落奴隸主階級悲觀失望的思想。


老子

道家的創始人。一說即老聃,姓李,名耳,字伯陽(或謂即太史儋),春秋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東)人。生卒年不詳,約與孔丘同時。做過周朝掌管圖書的小吏。傳說孔丘曾向他問過禮。世傳《老子》五千言(有不同的版本,多者五千余字,少者不足五千字),成於戰國時期,保存了老子的思想。

老子宣揚唯心主義世界觀和倒退的社會歷史觀,全盤否定文化教育的價值。《老子》書中有關教育思想的主要論點是:

文化墮落論。老子以“道”為本體。“道”與“無”同義,是“先天地生”的精神實體,不具有任何規定性。“道”作為宇宙萬物的普遍法則是“無為”,即順乎自然。“無為”的對立物是“有為”,即人為的創作。老子認為,人類創造的文化,包括道德、法令以及一切智慧的表現,都是與“道”背離的,文化的產生和發展就是人類社會墮落的標誌。他說:“大道廢,有仁義;智慧出,有大偽;六親不合,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第十八章)“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失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第三十八章)“法令滋章,道賊多有。”(第五十七章)這就是說,“大道”之世,自然無為,人們和諧相處,不需要有道德約束,也不知道德為何物。及至“無為”法則被破壞,才有聖者、智者出來,制定道德規範,傳授知識,進行教化,於是產生了是非、善惡等觀念,毀譽褒貶、爭名逐利的現象跟著而來。道德不足以約束,又制定法令,結果引起更多的紛爭和更大的混亂。老子認為這就是人類社會墮落的軌跡。教育既以傳授文化為任務,因被看作是促使人類墮落的工具。

人性“復歸”論。老子從道的虛無性推衍出人的本性是“無知無欲”、素樸無私的,認為從“無知無欲”到有知有欲,即從“無私”到有私,乃是對人類本性的背叛,教育則加速了這種背叛的趨勢。於是老子提出人性的“復歸”作為拯救社會的理想,幻想人們回到嬰兒般的天真,對一切都漠然無動於衷。他認為:這樣,既沒有任何作為,也就沒有任何爭端,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第八十章)就都會感到自我滿足。

“絕聖棄智”論。老子認為,人性“復歸”的途徑是“絕聖棄智”(第十九章),即毀滅文化,取消教育。老子說“為學”與“為道”的方向途徑正相反,“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意思是“為學”是追求知識,要求知道更多的東西,學到更多的技能。“為道”是回到“無知無欲”,要求把知道的東西忘掉,把學到的技能拋棄,而且要忘掉得干凈,拋棄得徹底,“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第四十八章)。老子認為,無知就是全知,有知就是錯誤。他說:“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第五十六章);“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第八十一章)。真善、真知是不能用語言解說的,凡是用語言解說的東西,都是對真善、真知的損害。所以他認為教育祗是把人引向錯誤。他根本否定教育的作用,故主張“絕學”(第二十章)。如果說他也贊成有某種教育,那就是“行不言之教”(第二章)。他說:“不言之教,無為之益,天下希及之。”(第四十三章)一切任其自然,便是最好的教育。

老子主張消滅文化教育,其階級傾向是很明顯的。他說:“古之善為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第六十五章)老子作為失敗了的奴隸主階級代言人,認為人民之所以敢於起來反抗,是因為“智多”,而有效的統治方法,莫如施行愚民政策。


莊子(約公元前369∼前286)

名周,戰國時宋國蒙(今河南商丘縣東北)人。曾做過蒙地的漆園吏。今傳《莊子》三十三篇,一般認為,其中內篇七篇為莊子自著;外篇十五篇,雜篇十一篇,則雜有他的門人及道家後學的作品。

子繼承老子“道法自然”、否定文化教育價值的思想,也說“絕聖棄智,大盜乃止”(《莊子•胠篋》)。他倡言“無以人滅夭”(《秋水》),即不要用人力去改變自然。他以養馬作比喻說:馬生來有蹄可以踐踏霜雪,有毛可以扺禦風寒,它吃草飲水,揚尾跳跑,怡然自得,這是馬的本性。及至出了善養馬的伯樂,他削蹄剪毛,絡頭絆足,前施馬銜,後加鞭策,迫使馬忍受饑渴,飛馳猛奔,於是馬大半被折磨而死。他欲以此說明仁義禮樂祗能戕害人的本性。莊子還以憤世疾俗的心情譴責當時的社會:“彼竊鉤者誅,竊國者為諸侯,諸侯之門而仁義存焉”(《胠篋》)。他認為“仁義”是用來懲治老百姓的,對於權勢者則不過是欺世盜名的工具。他以“真人”為人生理想。所謂“真人”就是“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大宗師》),忘仁義,忘禮樂,忘掉客觀世界,也忘掉自己,從而獲得超現實的精神的自由。但是,莊子又感到現實是逃避不了的,不僅子之愛親、臣之事君“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即“死生、存亡、窮達、富貴、賢與不肖、毀譽、饑渴、寒暑”等等也是命定的。於是他又以無可奈何的心情主張“無以故(人為)滅命”(《秋水》),把“安時而處順”、“不譴是非”、隨波逐流的人生態度奉為“德”之極致。

總的來說,貫穿老莊學派的文化教育思想的是虛無主義和蒙昧主義,是消極頹廢的人生觀。但是在另一個側面,它尖銳地揭露了統治階級道德的虛偽性,以幻想的形式表達了個性自由的企望,這在當時也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1973年,長沙馬王堆三號漢墓出土的《道原》、《十大經》、《稱》、《經法》等四種佚書,成於戰國中期以後,反映了道家黃老學派的思想。佚書作者繼承老子的學說,同時汲取了儒、法、名諸家的思想。他們從“無為”、“無私”引申出來的已不是毀棄文化,而是尊重知識,如說:“欲知得失,請必審名察刑(形)”(《十大經》)。“是非有分,以法斷之”(《經法》)。由於尊重知識,故重視“士”的作用,他們說:“壹言而利之者,士也;壹言而利國者,國士也。……王公若知之,國家之幸也”(《十大經》)。“王天下者,輕其國而重士,故國重而身安;賤財而貴有知,故功得而財生”(《經法》)。所以在議論國家政策時,也主張“明德”、“興賢”、“文武并行”。道家思想的這種發展和變化,是適應開創封建大一統的歷史潮流,為興學育才開始作輿論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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