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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香陣陣 ✐2009-04-01


讀書樂

新約誤譯簡論

吳國鼎著  天恩出版社

 

  展讀這本書,得知作者“讀過各種版本的新約二百遍,舊約五十遍以上”(“修訂感言”),又知道他不是專業神學家,不過是醫生,更肅然起敬,覺得這名平信徒實在平而不凡。再讀下去,發現其不僅曉得中文和英文,還兼通多種文字,更是驚喜交集。
  如果聖經譯文竟然有這多錯誤,那不僅是翻譯的問題,尤其是缺乏慎虔敬畏的態度,率爾操觚,不忠不實,是教會可憂,可恥的現象!幸而書中所列舉的,有些並不能算誤譯,只是語病或用詞欠當,有的還是誤植錯印,並有少數是因時代而有的語詞變化,而意義相似,不能深怪。
  甚麼是“誤譯”?本書作者有其定義:

誤譯的產生,大致有兩大類:第一,是採用了不當的原文文本,在從前標準原文還沒出現的時候,這是很難避免的;第二,是譯者對原文的誤解,包括誤會和不合理的增刪。有些譯文,若是出自譯者尚稱合理的增刪,就還不能算是誤譯。現在,我們既然有了非常優良的原文本,正好可以簡單檢討一下,現存譯本的誤譯問題。(前言)

  對聖經的“增刪”,是非常嚴重的事,為神所禁止。大概作者意思是說求其簡煉,或加字說明。所以請看下去,並特別注意例證,才知道說的是甚麼。同時,如果有遣詞用字不當,也可另論。
  如“利害”一詞,不僅可作對稱語詞,也是表明了不起的意思,作者建議改為“厲害”,意思就不盡相同了。(見辭海,引據新方言釋言)這類問題,如果先查考辭書,可以免除許多爭議。
  主在凱旋進入耶路撒冷的時候,徵用伯法其的驢駒。作者屬意較好的譯文是:“主要用它;他會立刻把它送回來。”(馬可福音11:3,頁030)同節經文和合本作“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因為聖經是要讀的,“他會立刻把它送回來”,有“他”“它”同音的問題,該予考慮。而且“立刻”送回來,徵借何用?倒是新譯本合情合理:“如果有人問你們:‘為甚麼這樣作?’你們就說:‘主需要它;並且很快會送還到這裏來。’”
  還有,在與法利賽人辯論安息日的時候,主耶穌說的話,有誤譯的可能:“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或有牛,在安息日掉在井裏,不立時拉它上來呢?”(路加福音14:5,頁046)同一經文和合譯本則作“誰有驢,或有牛”。作者採證廣泛,該不是輕易取決。但衡諸對比的常例和技巧,應該是取其輕重懸殊,不相類同為是。NIV取“兒子”,而註明“有些鈔本作驢”。
  譯經者不但要謹慎從事,還要運用邏輯和常識。作者指出:蕭靜山譯本路加福音第十六章22至23節:“財主也死了,埋葬在地獄裏。他在刑罰之中…”其中“埋葬在地獄裏”是不恰當的。(頁047)其實,本書作者太過厚道寬容,該問:誰去埋葬的,該是不容易幹的活兒,而且譯者如何知道?(且不說陰間和墳墓的異譯)再則“在刑罰之中”,有誰那樣說話?實在也難算得恰當。
  說到啟示錄約翰所見的榮耀新耶路撒冷:
  “那城〔新耶路撒冷〕共有四千里,長,寬,高都是一樣。”(啟示錄21:16)新譯本作“二千四百公里”,腳注作“原文直譯作一萬二千司他町”。實際上這裏的換算並不準確,為求其真實,至少該說是“約”數,才不至惹起爭訟。不過,最合理的作法,是用原文的度量衡單位和數字,然後在頁尾或書末加以說明換算;地名也是如此。這個原則,在任何翻譯文件上,都該遵守,也許,科學文件可以除外。例如: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交託銀子給僕人的比喻,就該是五,二,一他連得;英文照此音譯,成為“才幹”(Talent)的語源。其他如“王”,“主”,“夫子”,“奴僕”等,也該保持,因為那些是當時文化的一部分,只能加注,不宜改譯。就像“長安居,大不易”,如果改成“西安”,就不一樣了。連“孔夫子”,改成“孔老師”,或“孔先生”,及諸子百家,都現代化成為“先生”,恐怕有許多人會期期以為不可了。可惜有些譯者不管或不懂原則,朱寶惠譯為“十二千里”,日文譯本則全句缺漏,真似不可想像的事。何況有的人注重數字靈意,即使有些個人不同意,作為譯者,也不可全然不予考慮。
  本來實物對譯,是最簡單的事,沒有甚麼花樣,也少出錯的機會;如果有不懂,查查字典,填上去就得。作者列舉“你們將薄荷,芸香並各樣菜蔬,獻上十分之一…”(頁044)想不到,竟然有好幾個中文譯本,卻以“茴香”代“芸香”。這似乎是輕忽的樣本。
和合本的譯文超越,研究文學的人,如故羅香林,周作人,胡適等人,每舉為佳譯妙譯的典範;特別是受格語詞,功力不夠的譯者,會不知所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路加福音12:20)多麼簡潔,雖然不好說可愛。
  本書作者說:

原文是“他們要”。一般經文學者認為本處應指“上帝的天使要取這無知者的靈魂”。…呂振中譯本的“你的財物就要要你的命了”譯得不妥。聖經新譯本也有同類的誤譯。(頁044)

  新譯本怎樣改的?“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天晚上,你擁有的就要取去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給誰呢?”(路加福音12:20)成了蹩腳的劣譯,不僅誤譯,並且誤意,有誰懂得那是說些甚麼?
  書中列舉誤譯的例子,多出於中文譯本,是很不幸的事。不過,差可告慰的是,最廣為教會接受的和合本,錯誤甚少;出錯的,是那些晚近,隱僻的譯本,私人或較小團體的出品,有的錯謬得可憐可異,實在不該麻煩治經的學者指出,該由校對先生作,或小學國文老師改正。
  翻譯本來是不容易的事。連吳經熊先生那樣的學術巨匠,在書中也指出其錯誤,可能是在印製過程中出了問題,有時還可能是誰幫上了忙。書中也有指點,可見作者目光如炬,很為難得。
  這也可見翻譯的問題,很少出在對原文的了解程度,應該注意中文。現在儘管有了和合本為典範,再在這根基上求進步,該是容易事,可是問題還那麼多!我們對和合譯本的先賢們,對於他們該是如何景仰,如何為他們的忠心和奉獻精神感謝主!
新約誤譯簡論一書,論既不多,而且失之太簡,很為可惜。只是作者用心可嘉,是對教會的貢獻,對於有心讀經的人,頗具參考價值。(亞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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