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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心靈.小品 ✐2010-05-01


家的聖壇

余卓雄

 

  多年前,基佛太太寫過一封信給我們,其中有一句我常常在心裏反覆誦讀,她說:“我和丈夫每晚在家的聖壇前紀念你,求告上帝帶領你的出路。”她是說他們曾不斷為我的前途禱告。這句話其實並不驚人,但正是因為它的平凡處,使我對被體貼入微而感動不已。後來我和內子決志奉獻為人群服務,這一句話曾起過最大的鼓勵作用。
  試想想看,有一對愛你的家庭的年長夫婦,在深夜時更,跪下為你倆和孩子們向天父祈求!我在小時候寫過幾篇“我的家庭”之類的文章,不外乎是描寫家的表面,比如可愛的小狗和小弟弟戲耍之類,在那時候,當然還沒有理解及刻畫父母的內心。
  今天,當每次為一對年青的戀人證婚完畢以後,我必為他們在暗中重加祝福,如同基佛太太曾關切我們一樣。“每個家要盡力維持同心祈禱的習慣,是白頭偕老的祕訣”,我對寶拉和李門說。“我們知道,你是說家的聖壇!”寶拉在我們的教會長大,身心活潑,很懂得人情世故,她笑着回答。我說:“對了,聖壇不一定陳設在禮拜堂裏面,也不一定是有形的,上帝鑒納我們的內心虔誠和行為。”
  現代的青年有很多認為結婚的過程和法律上的責任是不必要的。意可以不合,情非投不可,情有所鐘,簡單莫以此為甚。意合不來時,一拍兩散,雙方都不傷感情。我想,以此論野獸的結合猶可,但用作人由相愛到不願分離那階段開始,情勢便完全不同。愛缺乏了犧牲,家何可謂家?結婚證書誠然不是美滿到老的保單,但它含有一個深長的意義,就是雙方的應許,是兩個同居者愛的最神聖昇華,超過地上任何法律條文。
  美國馬利蘭省曾有兩位女議員,向議院提出一條新法律,就是結婚的有效期,三年即滿,男女雙方可以考慮婚約應否繼續。在加里福尼亞省,早已不再有離婚一詞,代替的是“意見不合”,三十分鐘內,即可解散。在必要時也可把離散申請書郵寄,連對簿公庭也省免了。
  婚姻是合同嗎?還是憑良心的嚴肅誓言?合同是平買平賣,各為本身利益打算;誓言則不計代價,捨己而保護對方。合同是白紙黑字;誓言是愛情鑄在心上。合同是有條件的,期滿即止;誓言是終生的奉獻,兩個人為理想奮鬥。
  那麼我們究竟靠甚麼來維持兩個不完全相同的性格在一起?財富和美貌一瞬便逝,時代的衝突,心理的病態,使家的根基在風雨中動搖。二十一世紀青年大舉反抗,其勢若狂,原是破碎家庭的副產品。
  上帝創造人的故事,可算是聖經中最美麗的一章。當時亞當獨居無伴,不禁睡着了。然而他睡得很甜蜜,獸類跳跑而過的足音既沒有驚動他,流水的響音也不打擾他,他沉沉睡着。那一幕戲劇性的工作再臨到地上,因為上帝要再造一個人。


上帝創造夏娃
西斯汀教堂壁畫

  女人誕生了。以後又發生了蛇引誘兩人摘取禁果的悲劇,人被趕逐出樂園。然而上帝預言女人的後裔,必要傷害毒蛇的頭。女人的後裔就是耶穌要從童貞女出生,蛇為魔鬼。上帝在人墮落之時,立刻為他和他的家庭預備救恩的道路。
  舊中國的三書六禮,古老大屋的家風已成歷史陳跡。在美國,一輛流動的房屋汽車像走江湖式的從東到西,家缺乏根本,鄉土觀念淡薄,火爐邊的家常話不再復聽。時代的家庭必須抓緊一個可以維繫家的精神中心。在我的家中,則有一座心靈上的聖壇,其中火光,永燃不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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