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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6-05-01

心版律法與薦信

于中旻

 

  世界上的文明國家,都有其法典,以至法律多如牛毛;但各國的人民,也各有其方法,成功的以不同藉口,避免法律的限制。
  神在何烈山,藉摩西頒佈律法,有雷轟,閃電,角聲,煙雲,百姓見了着實害怕;但他們畏而不敬,雷厲而不風行(出埃及記20:1-19);當着神的威嚴,他們毫不考慮的應許說:“我們必聽”,可是所有紀錄顯示,他們總是知法犯法,不肯守法。其實,神知道他們所有各自可能推脫的理由,設計了全備的教育方案,使人無可推諉:
  沒有受教。摩西說:“我照着耶和華我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申命記4:5)在曠野四十年,不必耕作勞力,又沒有甚麼娛樂旁騖;更有最偉大的教授摩西教訓,還見證過神威嚴大能的示範,簡直是遊學的上好機會,儘可造就出千萬的法學博士!
  沒有讀過。“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裏,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申命記6:6,7)那時,還沒有文士和法利賽人在律法上作文章,節外生枝;神教訓的律法,是基本的可以執簡馭繁,不難記在心上,無須筆記,兒女在主日學年齡,父母殷勤多講幾遍,誰不能背誦十條誡命?而且不限上課時間,不限時間地點,連走路的時候,休息的時候,躺在帳篷裏,都可談論,講解,溫習。誰還有理由不熟悉,謹記,神的律法?只是在於各人是否重視罷了。
  缺乏實習。“也要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申命記6:8)當然也不能說實習不夠,學而不時習之,儘可忘記。你手總不會長久閒着吧?動作總要合法,不可動手傷害別人,授受全要謹慎,不能枉法貪污!腦袋思想要正確,不可違背額上的經文。
  匆忙忘帶。“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命記6:9)如果有藉口:“我急促出門,把律法忘在書房或圖書館裏。”那可不能成立,因為在門框或城門,出入必經,都可以看見。這正如華人的對聯,可以勉勵人行善。你看見門聯過,張掛多少好話佳箴?可記得“忠孝傳家遠,詩書繼世長”吧?從門出入的,行了何止萬里,家世到底有幾名忠孝人物,和詩書有成就的子弟?
  成績如何呢?綜觀以色列的全部歷史,顯示律法教育的成就,人民守法的紀錄,都是那麼不出色。經過許多年以後,神得設立更美的律法。


神在何烈山,藉摩西頒佈律法
Moses Showing the Ten Commandments, 1865
by Gustave Dore, 1832–1883

主指責祂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希伯來書8:8-13)

  在新約下神的子民,經歷了生命的改變,脫離罪和律法的奴軛轄制,得着靈裏的解放。但未經悔改重生的人,實在沒有自由的喜樂;他們如同在曠野路上的以色列人,一路上盡是背叛神,抱怨神,歡樂讚美的時候不多。就是進到迦南地,一過約但河,約書亞就宣告了誡命,設定道德律,寫在石頭上面,無奈猶太宗教人,知道律法只作為規避參考,而不着意遵守。
  這新約的律法,杜絕頑劣人民一切不守法的藉口。因為主預先說:“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們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11-13節)請看:不能推說“缺乏教師”,因為不需要人教;誰也不能推說愚昧不識字,因為最小的也能了解,至大的不怕年老眼花;更不必怕丟失講義大綱和筆記,因為寫在人的心上。而且主還塗去從前違約劣跡,因為這約是藉耶穌基督救贖的寶血所立的,因信稱義的人,一切不及格的紀錄,完全抹除了。
  這裏所說的“心”,指思想,心意,信仰是不能看見的;但內在的信仰必然形於行動,是可以看見的,並且造成具體的印象。這外現的見證,使徒適切的以“薦信”表述,因為薦信正是見證。

你們就是我們的薦信,寫在我們的心裏,被眾人所知道所念誦的。你們明顯是基督的信,藉着我們修成的;不是用墨寫的,乃是用永生神的靈寫的;不是寫在石版上,乃是寫在心版上。…那用字刻在石頭上屬死的職事,尚且有榮光,…何況那屬靈的職事,豈不更有榮光嗎?(哥林多後書3:1-3, 7-9)

  在任用人事上,有多種選取的方式,其中最可靠的,不是考試,而在於個別的推薦;生命改變的真確見證,是可靠的薦信,是心版的律法,寫在人的心裏。十條誡命和其他公正的法律,最重要的字是“當”與“不可”,也稱是非的取決的標準;行動的結果,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倫理,是顯然可見的。舊造的人,缺乏心版的律法;其對於罪的觀念,只是作自私利己的事而免被人發現;如沒人知道,照樣算為成功。一般的法律,都不能規範人的思想,也不規定當行的道德責任。新約的律法,卻是寫在人心版上。不論甚麼時候,在甚麼地方,遇到甚麼事情,都會告訴神的子民,應該怎樣作,才是合宜的。
  他這樣順從聖靈行事,善盡自己的責任,就發生向人舉薦基督的作用,使人感覺主是可羨慕的,生命之道是真實的,從而歸向神,歡欣與你同奔錫安永生的大道。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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