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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 ✐2018-04-01

道成肉身之奧義淺說

殷穎

 

神(道)降世為人,是永世難解的奧秘

  基督說過:“上帝是個靈”(約翰福音4:24),靈並沒有形體,是看不見,摸不着,人只能以心靈感覺到。靈,是不在時間與空間之內的“存在”,當然是沒有形像的。因而活在時,空中的人,想要在心靈中建立神的“形像”,以寄託信仰,是比較困難的。
  因此神在舊約中便會以“人形”向人顯現,此即所謂的“神人同形同性論”或“擬人論”(Anthropomorphism)之出現。其最重要的根據為,神當初創造人的記載:“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27)。這便是“神人同形同性論”的起源。根據舊約中的許多記載,在在都顯示出上帝以人的形像向人顯現,如上帝的眼目(列王紀上8:52;約伯記24:23),上帝的聖臂(以賽亞書52:10)等。但最顯著的則為“上帝的臉”,這才是最重要的。但摩西與族長們都見過神的面貌嗎?應該都沒有。當年摩西上西乃山承接十誡,並以之刻在石板上,他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他當時曾與神面對面過嗎?好像有,但卻未真正見過神的面。若然,他何以在死前要求能見到神的榮耀,但神卻告訴他: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故神只能將摩西安置在磐石穴中,當上帝的榮耀經過時,神還要用手遮住他,等神的榮耀經過之後,摩西才僅能見到神的背,卻見不到神的面(出埃及記33:20-23)。以賽亞先知見過神的面嗎?當他看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他的衣裳垂下,遮滿聖殿。以賽亞的第一個反應,是想到他要滅亡了,而戰兢恐懼地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唇不潔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潔的民中,又因我眼見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以賽亞書6:1-5)其實,他可能只見到神遮滿聖殿的衣裳,並未敢抬頭仰望神的榮耀。
  但以色列人多麼希望能看見神的臉,故祭司為以色列人祈福之語,即以此願為祝禱: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
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民數記6:24-27)

  舊約中的以色列人,非常期望能看見神的臉,得到祂的賜福,但只能希望,卻無法如願,因為這中間有罪的隔離。
  人渴望能看見上帝的面貌,中世紀“文藝復興時代”,便由藝術大師米蓋朗基羅(Michelangelo, 1475-1564)“落實”了這個願望。他在羅馬教廷西斯汀教堂內的屋頂上,繪出了“上帝創造亞當”壁畫。畫中的上帝,像一位鬚髮飄灑的慈祥老者,伸出他的手指,觸及受造者亞當的手指。這就是人類嚮往已久,對耶和華上帝之想像的面貌。米蓋朗基羅應是參考中世紀以前許多人的想像,並根據創世記的記載,而擬繪的上帝面像。


The Creation of Adam, c.1512
by Michelangelo, 1475-1564
©Michelangelo.org

  當神的“時候滿足”(加拉太書4:4),救恩終於誕生,這就是新約時代的“道成肉身”(Incarnation),人類便邁進了一個全新的世代。舊約時代人心目中的“嚴”父,卻在新約中轉換成為一位慈祥的父親。
  新約時代的耶穌,為上帝繪製了另一副不同的畫像。祂在路加福音第十五章中,描繪出一位十足慈祥的父親:每天倚門等待他離家出走,在外過放蕩不羈生活的浪子。這位象徵天父的慈悲父親,與舊約時代的“嚴”父判若兩人。是天父改換成另一副面孔嗎?當然不是。按舊約為律法時代,人對神產生恐懼,應並不是對天父本尊的懼怕。人之懼怕,是因為人自己犯了罪,懼怕律法對罪的懲罰,連帶也對頒布誡命與律法的天父有所恐懼。其實父神耶和華上帝,本為一,並沒有兩副面孔。當時代到了新約,人類已進入了福音時代;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人,以代替人的罪,還為人釘死十架,祂還能是一位“嚴”父嗎?當然不是。祂原本為一位慈悲的天父,人可以在主的救贖下,接近天父身邊,並承歡膝下,成為神的愛子。這便還原了一位親愛慈祥的上帝,人不必再懼怕了。
  不僅如此,基督還教導門徒一篇標準的主禱文。禱告起頭第一句,便以“我們在天上的父”開始。在新約伊始,每一個人的地位,便都在主前平等了;都站在同一條地平線上,每人的立足點皆為祂的子民。上帝視所有人都為她的兒女,因為神愛世人(無論義人與不義的人,好人或壞人),而且世上之人,皆為罪人,根本沒有義人。

當牧羊人聽到天使報喜訊之時,即“道成肉身”基督受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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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使向伯利恆的牧羊人傳報基督誕生的好消息時,舉世歡騰,救主降生!但卻為三位一體上帝的第二位,聖子受苦受難之始;這便是神在祂的救恩計劃中,設定的“時候滿足”之時。祂要親自降世為人,誕生成為一位嬰兒,並經由童女馬利亞,在聖靈的光臨中而懷孕,並經十月懷胎生下的,有血有肉,真真實實的一位聖嬰,也就是一位的的確確的人子。祂便這樣在伯利恆小城,一個又冷又濕,又髒又臭的簡陋馬槽中降生了。
  這是一個天大地大的奧秘,無人能解。人之微末有限的智慧,無法解釋神的奧秘;除恭敬接受相信之外,並無其他方式。人憑藉受造者之一丁點知識,無法了解。但愚昧的人,卻想用一切人知識範圍內的方法來加以詮釋:如生物學的變異說等,甚至還捏造出馬利亞不守婦道等惡言。當耶穌出來傳道時,一群猶太人還敢對主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只有一位父,就是神。”(約翰福音8:41)言下之意,誣指基督的生父不明。中國還有一位治儒學的神學家,要以中國傳統之“陰陽交泰”說,來為基督的“道成肉身”解套,以說明基督的來歷。異哉!虧他想得出來。
  按人是生而有原罪的,故另一困難為,馬利亞是亞當之後裔,亦應生而帶有原罪。所以基督既由馬利亞所生,當然也會遺傳原罪。教會便連忙為基督設法解套,力倡“馬利亞無原罪說”。天主教內有許多個會,主張馬利亞無原罪者,亦為聖“會”之一。宣示馬利亞懷孕之前,天主已特赦了她的原罪。如此說可以成立,但聖經的根據在哪裏呢?而創造天地的主宰,需要人來為祂解套嗎?一位能創造天地的主,無所不能的上帝,祂不能讓有原罪的馬利亞,誕生無原罪的基督嗎?在神還有難成的事呢?這些人都白忙了。人可以幫神的忙嗎?能。只有傳揚福音這一件事,是神賦予人的使命;此外,要幫神的忙,則是自不量力:不但愈幫愈忙,且全都白忙一場。
  “道成肉身”是一個大奧秘;人不能解,因人的智慧有限,神的智慧無限。這些神蹟,人只要相信便好,解釋則不需要。若要勉強去鑽牛角尖,定會走入誤區,誤入歧途,便中了魔鬼的詭計。
  人僅能略知的是:創造天地的主宰,不是具體的(人,才具體)。祂創造天地,時間與空間,但神並不在時,空之內。祂創造了人類的歷史,並主導人類的歷史,但神也不在人類的歷史中。若將歷史比作一本書,上帝可以由前往後看,祂也可由後面往前面翻閱。因祂超然於人類歷史之上。易言之,人間的一切限制都非祂的限制。問題來了,神一旦以“道成肉身”,那原本無所不在的神,便將自己關入人的一切限制中,成為人的一份子。祂將自己納入其所造的天地,時,空中,神便將自己關入牢籠,暫時失去了自由,被禁制在人的“肉身”中。故由“道成肉身”那一刻開始,祂便進入人生的制約中,開始受苦了。
  基督由馬利亞自聖靈懷孕開始,即失去了神的無所不在,一直等到祂在人間度過三十三年歲月,由釘上十架(Crucifixion)流血到死亡,再到復活(Resurrection),祂才走出了人生的“禁制”,恢復了祂原先不受時空制約的自由,再進而由人取得之身體,變化成為靈體(Spiritual body),並在此靈體中升天,才結束了“人身”的禁制。此種奧秘,人永無法了解,卻必須以信心接受。

基督為何“道成肉身”?

  或有人問:“誡命與律法”既為神所設立與頒布,神自己設立的律法,不能自己予以廢止或修改?何須自己“道成肉身”,到世間受苦,以成全祂自己設立的誡命與律法呢?神用祂設立的律法,反倒捆綁了自己的手腳?這種問題,人本不應問,更不可代神回答。神自己所訂定的工作,有其真理的永恆性。但基督已在新約中作出了宣示:“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馬太福音5:18)神的誡命與律法既不能廢去,必要成全,古往今來,一切犯罪的人,便都要因觸犯律法而死亡!但神卻深愛這些犯罪的人,並要施以救贖,便只有讓祂的獨生愛子代世人死之一途,才能達成對犯罪之世人的救贖。因此,神的兒子必須死,以代人贖罪。此為必須,絕對沒有轉圜的餘地。

再回眸“道成肉身”者之風采

  我在“耶穌到底長成甚麼樣子”(見拙著竹窗感懷124-138頁)文中,已討論過基督的長相。但人們仍然“相信”祂雖不會長相十分俊美,至少也“應該”生得慈祥,軒昂並神采奕奕,才符合人的“信仰”。基督沒有留下祂的畫像,應有深意。以賽亞先知早已為基督預告了祂的模樣。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以賽亞書53:2-3)

新約腓立比書2:7節,進一步落實了主的地位與形像:“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道成肉身的目的既是要服事人,主便被打成奴僕,成為當時下流社會為人輕視的對象,完全與今人的想像差距甚遠。因祂不僅要為人受苦受死,也並非以悲劇英雄的姿態釘上十字架;祂還被人視為下等賤民,遭人輕視。人皆覺得祂罪有應得,而這就是主向門徒所預告的,主要“被棄絕”。主基督在當時的定位,應該是一個“下人”(即賤民)。

  神原本為一位國度,權柄,榮耀的至高無上者,何以卻淪為一個人所瞧不起的下人,賤民,並窩窩囊囊地被釘在十字架上?後世之人視主釘死十架為尊貴,神聖…但皆為後事,與主當初死的情況天差地別。這究竟是為了甚麼?無他,只是為了你與我的罪。而這就是我們今天再回眸,所看到的道成肉身之基督的“風采”。

基督“道成肉身”才可受痛苦,流血與死亡

  “道成肉身”之基督,只有取得了人的血肉之身,才能受苦與受死。祂是以人的血肉之軀,躬親體嘗了人遭受痛苦的感覺,祂也只能以肉身才可體嘗飢餓,困乏與乾渴(最後當祂的體血流盡,口便極其乾渴,並說出了十架七言之一的:“我渴了!”(約翰福音19:28)一般人多不能體會人體流血後口渴的痛苦,我略有此種經歷。我在七十年前遭遇“萊蕪戰役”時,右膝中彈流血,勉強拖行了一段路後,血流不止,口便極度乾渴。(口中其實已吸滿了砲彈灰,後來找到一條小溝,便一頭埋下去,捧溝底泥漿來喝。)基督只有在取得了人身血肉之軀後,才可以流血。主說的“上帝是個靈”,靈如何能流血,靈只有取得了人的肉身,才有血可流,才具有人的神經,才可以在十架上感到痛楚,也才可以死。當主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裏”(路加福音23:46)時,祂便以真實的道成的肉體死了。否則,神靈如何能嘗死味。
  所以基督必須以“道成肉身”,方能經歷一個真人的生,死與痛苦。

基督以“道成肉身”經歷受苦受死之後,才可以復活

  耶穌基督以其道成之肉身,真正經歷了死亡後,靈魂與身體分離,身體被取下安置於墓中,主的靈魂卻下到陰間,第三天才復活。基督為永活的神,祂需要復活嗎?只有人才需要復活。所以基督道成肉身之主,在經歷了死亡之後,才可再經歷復活。主的復活,十分必要。因基督之復活,宣告了“死亡”之死亡。千古以來人最懼怕者唯有一死,但主在經歷過死亡之後,便以復活徹底擊敗了死亡。故保羅大聲疾呼:“死啊!你得勝的權勢在哪裏?死啊!你的毒鉤在哪裏?”(哥林多前書15:55)基督藉着死與復活,毀滅了死亡。是人類自犯罪後,第一次不必懼怕死亡;這是人世間的一件大事。而主的復活,並非原來之肉身的復活;它是經過了變化之屬靈的身體,即為主的靈體(哥林多前書15:44),也成為在主內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15:20)。這,才是基督道成為肉身,功德最後的圓滿;可以為主的“道成肉身”,畫下一個圓滿的句號。

“道成肉身”之基督,還要以其靈體再臨並主審判世界

  “道成肉身”之基督,以時,空為牢,以人的肉身為獄,將自己囚禁在特定的肉身之內,為要使這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神,以人體來受苦,流血並死亡,完成了律法對人犯罪的一切要求,卻以復活的大能,突破了千古以來人望之生畏的死亡。祂卻又在死後第三日,宣告復活了!基督復活後,已非其原先由馬利亞取得之肉身,而變化成為靈體,這個屬靈的,榮耀的身體,也已回復了祂原來的靈,但又加上變化之後的靈體。基督再向門徒頒布了祂傳福音的大使命之後,便駕雲升天而去(使徒行傳1:9),這就是基督“道成肉身”最後的完結篇。門徒在仰望基督升天後悵望,失落之際,天使向他們宣示:

“加利利人哪,你們為甚麼站着望天呢?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他還要怎樣來。”(使徒行傳1:11)

  保羅告訴我們: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我如今把一件奧祕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哥林多前書15:50-54)

  與此同時,將出現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座上者正是復活後再臨的,曾經是“道成肉身”,歷經死與復活後升天的主,耶穌基督。祂要再回來,在白色大寶座上審判世界(啟示錄20:11-15)。而這也正是“道成肉身”之基督,最後要完成的對世人之拯救與對罪人的審判。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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