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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點心靈 ✐2019-09-01

基督徒的雙重屬性

殷穎

 

隱性的基督徒

  人的外貌,圓顱方趾;故人與其他動物極易區分。但人個別的內在性格,卻極難辨識。雖可由人外在發出的氣味來辨認,譬如:醫務人員身上嗅出藥品味,魚販身上有魚腥味,或香火味是由廟祝身上發出等。這些,皆為人外在的氣味,較易察覺。人內在的氣味,則必須有些人生歷練才可能區別。例如由律師身上嗅出法律味,政客身上的虛謊味,或金光黨身上的詐欺味等,都需具備豐富人生閱歷或親身經驗,才有可能辨識。
  閒話少說,言歸正傳。人能由一位基督徒身上嗅出何種味道?能嗅出基督徒具有的基督馨香之氣?或嗅出一些其他特殊氣味?等到驗明正身時,卻讓人猛然一驚,慨嘆:原來他(她),居然是一位基督徒?太不可思議了!很可能:嗅到此種氣味之人,決定今後絕不可信基督教,因為那位他(她),不覺之中已做出了對耶穌的反見證。
  現在讓我們看看基督對門徒的教訓: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馬太福音5:13)

主教訓門徒要作鹽,但人能由一位基督徒身上嗅出鹽的味道嗎?很難。因鹽是無味的,人無法由鹽嗅出任何氣味,只有用舌頭品嚐了用鹽醃漬過的東西,或用鹽烹調的菜式,才知道有沒有鹹味。那不是用人的嗅覺,而是用人舌頭上的味蕾所嚐出的,所以一般信徒的外表根本沒有特殊的味道。若有人身上噴了香水,或是潑了污水,遠遠便被聞到。但作為鹽卻沒有任何氣味,人只有與基督徒接觸或相處之後,才可由他(她)們行為中體會出一個真正基督徒的滋味。若仍然難以感覺到他(她)是個基督徒便糟了,因這就是失味(基督味)的鹽,便也無法再鹹了。
  鹽的味道中,最主要的功能自然是調味作用,因任何菜式都不能缺少鹽。但今天由於人味蕾的非分要求,才出現許多塑料劑之類的系列調味劑,但這類調味劑用得久了,便會產生可怕的癌症。只有單純的鹽,才是健康的調味劑。而基督徒出現在任何非信徒的生活圈中,如未發揮他們最基本調和鼎鼐的作用,便成失味的鹽,失去了基督徒應具有的功能。
  鹽的另一個基本作用是防腐。鹽為人類最早使用的防腐劑,延至今日,仍為最佳與最簡單的防腐用品。無論肉類或菜類食品,醃製了便可久存。此亦為鹽的主要功用之一。故任何團體組織中有一位或一位以上的基督徒,這個團體卻與其他團體無異,腐敗的事情經常發生,這個(或一個以上)的基督徒在此團體中,便失去了他們應有的功能。而腐敗與反腐敗兩種作用便會發生衝突。衝突的結果,很可能由不愉快發展到激烈的對立與衝突,故一位堅持信仰不向惡勢力妥協,甚至與之激烈對抗的結果,有時可能會失去了生命。這樣的見證,便已由隱性的信徒,轉成明顯的基督徒了。

顯性的基督徒

  基督的教訓一轉,立刻讓隱性信徒轉成為顯性信徒。主喻基督徒為光: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4-16)

而光“是不能隱藏的”,無論置於何處,都要顯出基督的見證,讓世人可以清楚看見。主首先說:“城造在山上”,所指之城即聖城耶路撒冷,它是上帝的城。此城建造在山上,由很遠的地方,人便可看見。猶記得往日我參與“聖地研習班”時,每次由外地考察歸來,老遠便能看到在耶路撒冷山上的城牆,大家便同唱一首歌,唱畢便回到聖城了。
  聖城耶路撒冷為天國的象徵,它是一座光明的城堡,它的光要照亮一切在黑暗裏的人。但基督在這裏的教訓,是要側重一種倫理次序:“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因此人傳福音作見證,必須要考慮到一種屬靈的倫理次序,即先由你的家人開始。
  其實,人向自己家人傳福音,是極其困難的。傳道人站在講台上傳講福音,聽眾並不熟悉他的背景,單獨聽他的見證,不會對傳講者的個人背景做任何聯想。但家人便不同,傳道人若對其家人傳福音,便身教重於言教,平日在生活中的言行與信仰,便曝露無遺地已呈現在家人日常生活中了。若人的言行不能完全一致,其人的見證便不真實,或打了一些折扣,傳福音的功效便會受到影響。故傳道人寧向家人以外的人傳道,而逃避向家人傳福音,所以許多傳道人或牧者的家人中,仍有不少是尚未信主者。這種現象並不少見,應為傳福音者對自身之嚴峻考驗,也為每個傳道人必須認真檢討的。
  主同時教訓我們:“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按斗的形式,是四面皆牆,上小下大,如將燈放在斗底下,則光皆被四面的牆板擋住,只能向上放一點微光,完全失去了燈光的作用。這種光只能照自己,不能照他人,成為一種自私的光,而且燈放在斗底下,很容易缺氧窒息,完全失去了光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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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歸根究底,無論是隱性的鹽的見證或顯性的光之見證,都要回歸一個“好行為”。作鹽,根本不須開口,只默默地,為主作出好行為的見證便可。但任何鹽與光的見證,都不能只憑口舌與筆墨;不論所講,所傳,都要以好行為來驗證,才可將基督的真光,由內發揚到外,讓世人聽到了,看見了,才會信。(請參讀雅各書2: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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