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的生命哲學
關於“比”這個字,在中文中有一些不同解釋,最常見的如詩三百篇中賦,比,興之“比”;宋學者朱熹在詩集傳中的解釋: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
楊六郎在“坐宮殿”中所唱的:“我好比籠中鳥,有翅難展…”為大家耳熟能詳者;耶穌在祂的傳道生涯中常常用比喻,使人更能了解所傳之道的真義。
另一種比是比較的比,最為人們常用,“比”字為兩個人比肩而坐,相距最近,是人與人相比,在兄弟,朋友,同僚,同學之間最易引起攀比,這種比最能引發人的嫉忌,而生出事端。聖經中最早之“比”,便發生在親兄弟之間,兄弟二人皆向上帝獻祭,弟弟亞伯的祭,獲神喜悅,哥哥該隱的祭,卻未獲神悅納,該隱不自檢討自己的祭何以未獲神悅納,嫉妒便油然而生,隨之引發殺機,他竟親手殺了亞伯,成人類史上的第一宗謀殺案(創世記4:1-8),也是兄弟鬩牆的開始。人因嫉妒而興仇殺,在人間不勝計數,由個人到國家,民族,展延成為今日舉世之恐怖活動,皆由一個“比”字引起。
在基督宣講的比喻中,有一個“按才幹受責任”的故事,說明人的才能皆出自天賦,人都應各自珍惜,並在各自的地位上獻上應有的努力,不可自怨自艾與自暴自棄(馬太福音25:14-30)。比喻中的三種不同才幹(五千,二千與一千)為神組成人間社會的基本形態,即人之上智,中庸與下愚,亦即“孫文學說”中的先知先覺,後知後覺與不知不覺。這第三種一千兩銀子的領受者,若能盡其一己之能(賺到另外的一千),必能與上智與中庸者同得獎賞。故人所領受的才能雖有異,但基本的恩典卻相同。且人的才能雖異,但人個別的努力,並未限制;如孔子所講的: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雖柔必強。”(中庸.二十二)
人如能在已有才能上努力不懈,才能便可升級,但如自暴自棄,便只有被“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
有兩個人或多人在一起的時候,最容易互相較量;要比大小,比優劣;嫉妒與殺戮於焉而起。幾乎舉世之人,都會對猶太人的得天獨厚,而心生嫉忌,不知何以神會獨對猶人垂青;近代重要的科學家幾乎都為猶太人;猶太人善於經商,所到之處白手立業,所以由古至今,許多國家都排猶,最明顯者則為近代德國之納粹暴行,將數百萬猶太人趕入集中營,先毒斃後焚燒,慘絕人寰。皆起於一個“比”字,但人們只比猶太人得天獨厚的優點,卻不想比猶太人的遭遇;猶太人流浪世界各處數千年,到處遭迫害;生為猶太人之基督更為人類的罪孽釘上十架,所以猶太人常說,假如你們願意,猶太人願以天縱之才,換取你們的安逸生活,你們願意嗎?這就是人要比優,卻不要比苦,正是人性中的弱點。其實,神要揀選差遣一個民族,叫祂去執行一個艱鉅的救世任務,便必須先賜給他們執行事工的能力;否則,便難以實現,所以神賜予祂的選民特殊的才智是十分重要且公平的,因他們所背負的是神救世的永恆計劃,是一般人無可望其項背的。
連主的門徒十幾個人在一起,都要比誰為大(路加福音22:24-30),任何一個團體中,都要論尊卑,比大小,連主的門徒也無例外;但主卻藉門徒的爭大,給了他們一個機會教育,教導他們:
“你們裏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基督這說法便推翻了人好大,與比大的病態心理,也是近代的民主初階,領袖為眾人的僕人,而非主人,徹底消弭並推翻了千古以來人只想比大的心態。
基督在山上寶訓中,也將以往人想像的福與苦,徹底推翻,人以為福者其實皆為苦(罪),基督的八福(八苦)才為真正的天國之福(馬太福音5:1-12)。這才叫“不比不知道,比了嚇一跳”的基督徒正確之“比”的人生哲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