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是教會
“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摩太前書3:15)

杜威
記得,在1920年代,在中國有許多“運動”成風;來華講學的美國學者杜威(John Dewey, 1859-1952)適逢其事,在為亞洲雜誌撰文中,譏稱為“室內運動”,意思是徒喊口號,搞不出家門。約在不久後,教會中也有所謂“地方教會”興起,搞甚麼“離宗派運動”,實在也該說,是“室內運動”;因為他們不注意向外,而是在教會內搞事。也就是那運動,判定以“堂”為名,就是宗派。其實,“堂”並不是甚麼宗派的記號,華人家族從早就有“堂”的稱呼,是傳統代表家族的集合稱;說起某堂,也就是指某家,或家族,有時含有比直呼其名較為尊敬的意思。
近年來,華人教會中有的團契,稱為“家庭教會”,以資跟別的教會分別出來,溯源究因,似是特成一行的些人創立的,標新惟獨為了立異,殊少新意,最多只是聚會形式或場地不同而已。
當新約正典形成的時期,還沒有“基督教”的名詞。同上節的經文,陸亨理及鄭壽麟的新舊庫譯本(1939,第三版暫行本含詩篇1958)中為:“這家是活神的召會”。“基督教會”是以後才有的稱號,“召會”一詞卻是在舊約就有。且看其中的差別:
“那時[舊約時代],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裏,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