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文學
(西元1279——1368年)


《元雜劇的形式》

 
 第三節:元雜劇的形式

元雜劇把歌曲、賓白、舞蹈、表演等有機地結合起來,開始形成了具有獨特民族風格的戲曲藝術形式,並且產生了韻文和散文結合的結構完整的文學劇本。它的組織形式有它一定的慣例。在結構上一般是一本四折演一完整的故事,只有個別的是一本五折、六折(如《趙氏孤兒》、《秋千記》),或多本連演(如《西廂記》)。折是音樂組織的單元,也是故事情節發展的自然段落,它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每一折大都包括了較多的場次,為演員的活動留下了廣闊的天地,也給觀眾提供了想象的餘地。這是我國戲曲表演藝術的特點,同時構成了戲曲文學的特色。有的雜劇還有“楔子”,它的篇幅比較短小,位置也不固定,一般在第一折的前面演出,對故事由來作簡單的介紹,也有在折與折之間演出的,作用和後來的過場戲相似。
  雜劇每折限用同一宮調的曲牌組成的一套曲子。演出時一本四折都由正末或正旦獨唱,其他角色只有說白,分別稱為“末本”或“旦本”。這些樂曲不只吸收了宋金詞、大為、諸宮調的成果,而且也吸收了其他民族流傳來的曲調。如《虎頭牌》雜劇中的〈雙調〉套曲就是當時女真族流行的樂曲。
  隨著戲曲內容的充實和發展,雜劇角色的分工更趨細密,藉以表現各種不同類型的人物。由於雜劇以主要力量描寫正面人物,正末、正旦就分別成了末本或旦本的主角。此外,視劇情的需要,還有副末、貼旦、搽旦、淨、孤、卜兒、孛老、來兒等配角。
  雜劇的劇本主要由曲詞和賓白組成。歌曲的作用主要在抒情,但是它不只限於主人公的心情抒發和詠歎,同時也在重要的場景和關目之中起渲染和貫串的作用。曲詞一般都本色自然而又有著強烈的感情色彩,是在詩、詞和民間說唱文學的基礎上形成的新詩體。它一面有嚴格的韻律,以符合演唱的要求;一面又可以增句或加襯字,有利於比較自由地表情達意。賓白包括人物的對白和獨白,由白話和部分韻語組成。對白與話劇的對話相似,獨白兼有敘述的性質,在情節的發展和人物的塑造上起著重要的作用。劇本還規定了主要動作表情和舞臺效果,叫做科範,簡稱為“科”,如“把盞科”、“做掩淚科”、“調陣子科”、“內作起風科”等。
  元雜劇在形式上也存在著一些缺點和不夠完善的地方,如全劇只由主要演員獨唱和一本限定四折等。它的種種局限在戲曲發展的過程中逐漸被突破,它的某些優點也為南戲所吸收,從而形成了明清的傳奇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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