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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文廣著



(五)進化論



一般人認為進化論是達爾文提倡的.達爾文的父親,本來要他學醫,他沒有興趣.後來要他學神學,但讀神學要有大學的學位.他就去念大學,並且選過兩門神學的課.那時英國是數一數二的海洋國家,他們常常到南美洲偵察地理環境,並且把各地生物詳細情形,記錄下來.

達爾文大學畢業時,有船名叫"英皇獵犬號"要到南美洲,船上需要一位生物學人,經他父親同意,他就上船了,是在1831年。

他在船上五年.觀察了許多南美洲動物的形態,那裡有些特殊的哺乳動物,在歐亞非洲找不到.而西部一些島上鳥的嘴,有的長,有的短.經他研究是由于食物不同.他看過他的老師英國著名地質學家賴耳(Lyell 1792-1875)著的"地質學綱要".相信地球的年齡很長,逐漸孕育了他的進化思想,稱之為物競天擇說.繼續研究達20年之久。

同時英國生物學家(Wallace 1823-1913)根據他在馬來西亞研究動物生態的結果,也有同樣想法.于是和達爾文聯合,于1858年發表了進化論.次年達爾文又發表"物種原始"一書。

關于進化論的理論學說,實在太多了.在這裡只就較重要的問題,略加敘述,使大家對進化論有起碼的認識。

(一).早期的進化思想

1. 巴曼尼狄思(Parmenides 515BC?)---認為現象的變化,是由于一些不能變遷的微粒,經過重新排列組合的結果。

2. 賀拉克萊特(Heraclitus 540-475BC)---認為宇宙是一種流動的過程,事物在更新與消滅的新陳代謝中,維持平衡。

3. 亞裡斯多德(384-322BC)---把生物分為動物與植物兩大類,生物所以不同形態,是因為不同種的生物.但都是從一推有生物的物質中,直接生出來的。

4. 毛波土斯(Maupertuis 1698-1759)---很可能是第一位提倡進化論的學人.他認為多指症是由于父母體內有一種微粒,俱有這種特性,或因氣候和營養的影響,和在後裔中不同的分發,導致遺傳的變化.但未受當時生物學界的注意。

5. 浦豐(Buffon 1701-1788)---法蘭西生物學家,認為不同種的生物,雖是分別被造的,但因受到氣候和營養的影響,也會導致遺傳過程中,某種有限度的進化。

6. 達爾文的祖父(Erasmus Darwin 1731-1802)---是第一位使用進化論一詞的人.認為進化乃是一種更新的過程.生物因受刺激和新習性的影響,以致獲得新肢體.因此生物俱有借著先天有的活動,而改進的功能.這種改進的品性可以遺傳下去.他的理論,因為缺乏科學的根據,在生物界不起作用。

7. 拉馬克(Lamarck 1744-1829)---法蘭西生物學家,他認為生物是由無生物變出來的.後來經過高度的發展,而產生人類.生物能適應環境而獲得新特征,而遺傳下去.此理論在當時很有影響力,但在19世紀末期被\推翻。

8. 希賴爾(Hilaire 1772-1884)---認為在生物中,偶然發現的反常品種,若不被淘汰的話,很可能進化成新的品種.此理論為達爾文主義鋪了路。

9. 馬爾薩斯(Malthus 1776-1834)---提出物競天擇,以維持人口繁殖和食物產量的平衡.史賓賽(Spencer 1820-1903)進一步提出人類競爭而適者生存.這種相互歧視的論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已煙消雲散。

二.達爾文(Charles Darwin 1809-1882)的進化論

自從達爾文發表進化論,迄今百餘年間,科學界不斷研究,實驗,並多次修正.目前大致可分為下列三種:

1.微進化---是可以觀察得到的,在同種生物中的變形,不論在實驗中,或是在自然環境中,均可使用.

2.廣進化---也稱泛或普通進化、合成進化、或種以上的進化.認為生物是由無生物而來.在起初,海洋裡的物機物因"偶然發生的機會",產生了有機物.繼續滋生眾多,並演化成各種品種.但由于"物競天擇"和"適者生存"的所謂天演,各種生物若要不遭淘汰,他必需適應新的環境,而且將這種能力遺傳給後代.依此繼續淘汰演化,而成為最後的品種.人類也是這樣形成的最高級品種。

這種廣進化的思想,完全違背聖經所述,也缺乏科學証據,我們在下面將繼續敘說。

3.新達爾文主義---認為在微進化過程中,由于基因的突變,加上"物競天擇"的作用,累積起來,就會導致生物產生新種的結果.即種以上的廣進化,但也缺乏証據。

三.廣進化第一細胞的來源無據

創世記第一章說生物是神創造的,當然第一個細胞是從神而來.許多進化論學者,不信神,不信聖經.自己發明了一套不能自圓的理論,大致如下:

1.在地球的原始狀況中,富有物機物的海洋裡,因"偶然發生的碰撞"和幅射,而產生了有機物.

2.這些有機物聚集在一起時,其中熱動態比較穩定的,被"選擇"聚合成為巨分子,如蛋白質和核酸.

3.這些巨分子"獲得"複製的能力,借著一種"模板"作用,產生第一個細胞的生殖能力.

此理論有下面幾個疑問:

1.富有物機物的海洋是那裡來的? 沒有解釋.

2.有機物聚合成巨分子,不合熱力學第二定律,因分解率更高.

3.在起初能樣簡單而原始的情況下,不可能製造出自我繁殖的生物過程.

所以第一個細胞是由神而來,至今還沒有其他理論可以代替。

四.廣進化生物自生論的錯誤

生物自生論,認為生物會繼續不斷的從無生物演變而來.一些熱衷自然主義者如亞裡斯多德、笛凱爾等,也相信這種說法。

荷蘭博物學家,李汶胡克(Leeuwenhoek 1632-1723)首先發現微生物世界.于是生物自生論演變為"微生物自生論".後經下面各學人証明生物自生的不可能.

1. 史派蘭珊尼(Spallanzani 1729-1799)用肉汁作實驗,証明沒有生物自生.史氏將熱過後的肉汁,再打開與空氣接觸,則肉汁中滋生從多的微生物.可見是由空氣而來的。

2. 巴斯德(Pasteur 1822-1895)特別製造了一套曲頸燒瓶,証明細菌因加熱後,困于燒瓶頸內,除非肉汁再度與瓶口接觸,汁中不會有微生物發生。

3. 丁道爾(Tyndall 1820-1893)設計了一個一塵不染的箱子,與外界空氣隔絕,有兩個孔以彎曲的管子與外界連接,箱子內涂甘油以吸清塵埃.將肉汁注入箱底試管中,消毒後,發現肉汁可以長期保存,不被微生物污染。"生物自生論"雖然已被科學界所摒棄,但仍有少數人還不死心,甚至設想微生物,可以由隕石或太空人回地球時帶來,但都被否定。

五.生物的分布情況和形態不能証明廣進化

達爾文之所以倡導進化論,是著重在分布情況和形態.

1. 分布情況---認為生物在某一環境出生,然後向外發展,直到被天然所阻.有時生物在同一環境繁殖,所引起的競爭,也會限製這種生物的發展.他和很多生物地理學人,一致認為每一種動植物的起源,只有一個,這個地方是"種源中心",經進化作用,分布各地.

2. 形態與同源---同源構成的發展,是指一些形態和演化過程類似,而又來自相同的胚胎的器官而言.這些器官的功能可能不同,但只要具備上述條件,進化論者就把他們歸納為同一祖先.他們比較青蛙、蜥蜴、飛鳥、人類、貓、鯨魚、蝙蝠等的前肢骨骼,因為在排列上很類似,便稱為同源構成.如有不同,則認為是同一祖先,後經天演作用而產生不同的結果.他們也用胚胎的發展過程,予以解釋。但這些都缺乏足夠的証據,不能証明種以上的進化。

六.蛋白質氨基酸的排列,不支持廣進化

蛋白質是身體需要的營養,它是由氨基酸所構成,人類和其他動物,吃了食物裡的蛋白質,消化後,分析成很多不同的氨基酸,然後這些氨基酸,能夠從新組合成複製的蛋白質,以供吸收。氨基酸共有20種,這些小分子,組合成一個大分子,即複製的蛋白質,最少需要100個氨基酸連接在一起,而每一種動物,各有他自己的複製蛋白質藍圖.從20種不同的氨基酸裡選取一種的機率是1/20,100個連在一起的機率是(1/20)的自100次,如果說這樣微小的機率的選擇,都是"偶然的機會"湊成的,則是不可思議.我們不得不欽佩造物主,造物的偉大和奇妙。

七.古代化石,不能証明廣進化

生物學家,按進化的大前題,將生物分類.著名的古生物學家辛普森(Simpson),說:"當代分類的綱要,是根據進化論而定的,...很多進化過程,和極短的進化史,可以在實驗室或大自然中觀察得到,...但要鑒定最低類別以上的生物化石中的進化史,都是靠"推理"得來的."

辛氏進一步說:"古生物學家,深知大部份的種、屬、科,和科以上的生物,都是在生物化石中"突然出現的",而不是由一連串的過渡生物組成,...古生物學家都認為不大可能找到一套完整的過渡生物進化史....而不少優秀的生物學家,認為它們根本不存在."

科克(Kerkut)曾指出下列五種主要生物之間的遺失環:

1. 細菌和原生動物之間

2. 原生動物和後生動物之間

3. 各非脊椎動物之間

4. 非脊椎動物與脊椎動物之間

5. 各主要的脊椎動物之間

生物化石中找不到上述各生物之間的過渡標本,所能找到的只是"各從其類"的生物化石.所以種以上的廣進化,不能從生物化石取得証據.我們相信所有生物都是神造的而且"各從其類"。(創1:20-25)

八.人類和古猿化石,不能証明廣進化

進化論學人,就已出土的化石的腦容量,牙床,和直立姿態等,研究人類的進化歷史.可以追溯到幾個不同的淵源.例如各種古猿,有人提議拉瑪古猿比較象人,可能是人類極早期的祖先。後來又發現南方古猿.于是大部份學人,都同意南方古猿,乃是人類的祖先。但最近又發現現代的狒狒,竟然具有拉瑪古猿,和南方古猿,牙齒上和面孔上的特征.那麼上述兩猿的化石,能否當作人類祖先,也就成為問題.因為狒狒現下仍然存在,它們顯然沒有進化成為人。

因為在出土的上千上萬的化石裡,找不到一個可以確實認定是合乎標準的人猿化石。20世紀早期,竟然有一學人,把猿的一部份頭殼,和人的一部份頭殼,並湊起來,說是人猿化石.進化論學人,大為驚喜,說我們終于找到了証明.但過了20年後,竟發現是湊起來的偽品。

其實即使古猿的頭殼容量,能夠和人的一樣大,但裡面裝的東西,也不相同.人有神的靈在裡面,猿人是沒有的. 所以人猿化石,不能証明種以上的廣進化。

1860年,在不列顛會議中,韋爾伯佛思主教,評論達爾文的進化論不合聖經時,他問達爾文的支持者,赫胥黎(Huxley 1825-1895),說:"究竟你的父系還是母系與猴子連親?"赫氏指責韋氏,阻撓真理的探求,韋主教這種清浮的語氣,實在有失風度,曾引起多人的反感.但赫氏的言外之意,似乎只有他們,才是真理的探求者,也欠公允。

九.進化論學人們的自述

自1859年,達爾文發表其"物種源始",推行其進化論,百餘年來,進化論學人們,研究、搜尋,用了各種方法,以求証明廣進化論,但沒有成功。科克(Kerkut)在其"進化之蓄意"一書中,曾說:"倡導地球生物皆同出一轍,而且提出由無機物演變而來的証據,並不充足.我們只能將它放在"臨床假設"的地位 ,...我們不能因為沒有其他科學理論可以取代,...而斷言其準確性。"

生物學人認為已經証實的,只不過是微進化的一小部份而已.高許密(Goldschmidt 1878-1958)說"這些不足以解釋廣進化論的確實性."

十.新達爾文主義,仍不能解釋廣進化

進入20世紀,狄費裡(de Vries 1848-1935)提出"突變論".後來的實驗,証實了突變,乃是因為遺傳因子的變化而發生的,許多進化論學人,繼續研究實驗,也都強調突變是進化過程中的主要原素,為新達爾文主義,奠定了基礎。但這仍然是一套還在推想中的理論,對于因"偶然的機會"由天演作用的廣進化,仍然不能作最終的解釋.

因突變論仍然受下面兩個條件的限製:

1.熱力學第二定律的限製,所以突變的傾向是變壞而不是變和.

2.突變產生的變化都是很微小的,仍然超越不了"微進化"的范疇.也就是說仍然

不能証明種以上的進化.

十一.經証實的"微進化"

法蘭西生物學家拉馬克(Lamarck 1744-1829),認為生物之所以會從簡單的進化為複雜,乃是因為環境的變遷,刺激了體內獨特的"生機液",藉著生機液的發展,生物得以進化,且因進化而獲得新特征,繼續遺傳至下一代.此"生極液"的理論,後來被摒棄.

繼之而起的,是孟德爾(Mendel 1822-1844)的"遺傳因子"學說,孟氏認為遺傳的單位,乃是象微粒一樣的因子,他用不同的豌豆,作了成功的實驗.他將一棵豌豆花的雄蕊剪去,然後接上另一棵不同特征豌豆花的雄蕊,使不同特色的豌豆化交配.他作了兩種實驗,在第一種實驗裡,他從人工交配所產生的後代中,觀察一對遺傳因子的分布情形,而歸納出他的"分隔定律".在第二種實驗裡,他研究兩對基因的遺傳,而推論出他的"基因自由遺傳定律"。

孟氏認為生物內在的基因,能遺傳給後代,是不受環境支配的,例如長頸鹿,內在的因子因突變或重組,由天演作用,長頸的容易生存,所以許多世代之後,長頸鹿的頸子都比始祖為長。但是不論怎樣變化,長頸鹿還是長頸鹿,不能變成旁的動物,這就是種以下的進化,也就是微進化。

十二.進化論是不是科學?

大自然中奇妙的設計,乃是神的榮耀,也証明造物者的存在。進化論者反對設計,與設計的想法,他們認為生物的構造和發展,乃是來自一種自然的過程,因天演作用選擇,藉著機遇的突變而來的.這個想法只是事後的構想。強調"偶然的機會"而來的"無中生有",作為最終解釋,實在已超出了科學的領域,只能算是一種科學幻想,使人想到有關生物起源的一套理論,不可能用實行驗的科學方法,予以衡量。許多不信神的人,既然不願意接受聖經上的創造論,又沒有其他的理解可以代替,所以進化論一出,便紛紛驚喜,高舉這一個尚未証實的假設,認為這就是他們所要尋找的,其實只不過是反上帝情緒的發抒而已.

當然業經証實有限度的進化,即微進化,是我們願意欣然接受的,我們相信,神在創造過程中也可能使用微進化。

達爾文在完年時的自傳裡曾說:"我的判斷常常會動搖,但在我最動搖的時後,我也從未作過無神主義者,否認神的存在."他在去世前也說過,他一生最後悔的一件事,就是發表了進化論,很想把他收回,因為有許多人利用它抵擋神。

而與達爾文同時發表進化論的華來士則是相信神的人.許多研究進化論的學人們,越研究,便越覺得神的重要性,越研究也越認識了聖經上的創造論,才是永恆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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