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文學
(西元1279——1368年)


《戲曲的形成和宋金時期的民間戲曲》

 
第一節:戲曲的形成和宋金時期的民間戲曲


  我國戲曲藝術經歷了漫長的孕育過程,到宋金時期而漸趨成熟,為元人雜劇的產生準備了充分的條件。根據一些殘餘的文獻記載來考查,原始社會已出現反映農牧業生產的歌舞。此後隨著階級社會的出現,巫風盛行,從《詩經》中有關祭祀的舞樂和《楚辭·九歌》來看,它們歌舞的內容主要是對於祖先或神靈的祝頌,但有些也包含了萌芽狀態的戲劇因素。到春秋、戰國之際,在專司祭祀的巫覡以外,又產生了專門供人娛樂的俳優。俳優雖然只是以滑稽的語言行動來替宮廷貴族製造笑料;然而他們的出現也有利於戲曲藝術中喜劇因素的積累。西漢統一帝國建立後,以競技為主的角抵(即百戲)開始盛行,它廣泛地彙集了民間的表演藝術,並且接受了西域文化的影響,其中包括《東海黃公》一類的戲劇性故事的演出。漢樂府吸收的“燕趙之謳,秦楚之風”,以及漢魏以來在民間流行的平調、清調、雜舞、雜曲,也都輾轉流傳,給唐宋以來組成戲曲藝術的歌舞、音樂以影響。在南北朝對立時期,由於北朝的社會矛盾更複雜,也更尖銳,出現了“撥頭”、“代面”、“踏搖娘”、“參軍”等具有一定故事內容和戰鬥意義的表演藝術形式,在唐代繼續流行,並有所發展。這些都體現了表演藝術的逐步成熟,為我國戲曲的形成準備了良好的條件。但由於我國封建社會進展的遲緩和戲曲需要融合多種藝術因素的特點,民間歌舞和各項表演藝術中雖然都有一些戲劇性質的演出,卻始終沒有發展成為真正的戲曲。
  從唐代到宋金時期,是我國戲曲的形成期。唐代各種藝術都獲得了高度的發展,它們從多方面推動了戲曲的誕生。“燕樂”集中了隋唐時期民間和外來樂曲的成就,完成了中國音樂聲律的大轉變,宋元戲曲的樂調主要是按照燕樂的宮調來分配的。唐代舞蹈有“軟舞”、“健舞”之分,而且產生《樊噲排君難》一類故事性相當強的演出,對後來雜劇的表演藝術有直接的影響;參軍戲更為盛行,而且已有歌唱和音樂伴奏。唐代中葉以後,伴隨著城市經濟的繁榮,城市中開始出現集中的遊藝場所,如首都長安的慈恩、青龍、薦福、永壽等大寺院。與此同時,變文、市人小說、以及文人傳奇小說的產生和流行,為後來的戲曲提供了豐富的題材。
  北宋時在唐參軍戲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雜劇和後來的金院本都是戲劇的雛形。雜劇分豔段、正雜劇、雜扮三部分演出。豔段類似話本的“入話”;正雜劇共有兩段,演出完整的故事;雜扮則多為調笑性質的段子。演員也由參軍戲的兩個角色擴充到四人或五人為一場。演員有屬於官方的“教坊鈞容直”、“諸軍繳隊”和民間的“露臺子弟”(注:《東京夢華錄》“元宵”條:“(宣德)樓下用枋木壘成露臺一所,采結欄檻,……。教坊鈞容直、露臺子弟,更互雜劇。”同書“駕登寶津樓諸軍呈百戲”條:“其村夫者以杖背村婦出場畢,後部樂作,諸軍繳隊雜劇一段,繼而露臺子弟雜劇一段,……。”)。《東京夢華錄》記載中元節演出《目連救母》雜劇的情況時說:“構肆樂人,自過七夕,便搬《目連救母》雜劇,直至十五日止,觀者增倍。”可以推知雜劇盛行的狀況。金代院本的文獻較少,從現存資料看來,它與雜劇有很多相似之處。《輟耕錄》載有院本名目六百九十種,從其中如《杜甫遊春》、《陳橋兵變》、《張生煮海》等劇目和人物“家門”分別的細緻看,可見當時表演藝術的進展。而解放後山西侯馬金墓出土的舞臺演出磚俑也證明了《輟耕錄》院本演出由五人扮演的說法。
  宋金說唱文學主要有鼓子詞、詞話和諸宮調等。當時創作和表演諸宮調的民間藝人很多,在市井瓦舍中獨成一家。從現存的《西廂記諸宮調》和《劉知遠諸宮調》殘本來考查,諸宮調的故事內容比唐變文更豐富,樂曲組織也更多樣,而且初步注意了說白和歌曲的分工,直接導致以曲白結合表演故事的元雜劇的產生。北宋的傀儡戲有杖頭傀儡、懸線傀儡、藥發傀儡、肉傀儡等;影戲也有喬影戲和大影戲之分。它們能夠表演完整的故事,藝人以解說者的身分演唱,或間用代言體,以增強人物故事的生動性,而且已有演唱的底本。影戲和傀儡戲不僅在表演中類比真人,而且反轉來影響藝人的表演藝術。
  總之,傳奇小說、話本小說等為戲曲準備了故事內容,並且提供了為人民所熟知的人物形象;說唱諸宮調的樂曲組織和曲白結合形式直接影響了戲曲的體制;各種隊舞使戲曲的舞蹈身段和扮相更加美化;傀儡戲、影戲也給戲曲的舞蹈動作和臉譜以影響。它們的發展使戲曲表演藝術漸趨成熟,同時也為產生優秀的文學劇本準備了條件。從《西廂記諸宮調》、《劉知遠諸宮調》和話本小說《碾玉觀音》、《錯斬崔寧》等看來,這些新興的文學形式在刻劃人物、描寫環境、結構佈局、曲白結合諸方面,都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使元雜劇和南戲的產生有了堅實的藝術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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