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學
(西元1368——1644年)


《李 贄》

第三節:李贄

嘉靖、萬曆間,作為卓越的思想家,反對文學上的擬古主義,並對晚明文學有較大影響的是李贄(1527—1602)。
  李贄字宏甫,號卓吾,福建泉州晉江人。泉州是溫陵禪師住地,因又號溫陵居士。他二十六歲(1552)中福建鄉試舉人。做了二十多年小官,五十一歲(1577)做雲南姚安府知府。從五十四歲(1580)起,他就辭官不做,過著獨居講學的生活。他的出處和一般封建士大夫的不一樣,做官的時候敢於和上級衝突;去官以後,並不回鄉隱居,而是依靠朋友。他初到湖北黃安,和耿定理共同講學。但和做大官的、耿定理的哥哥耿定向意見衝突。耿定理死後,他移居麻城龍潭芝佛院,得到周思久、周思敬的接待。他的《焚書》發表後,揭露了耿定向的為道學,因而受到耿定向一派的迫害,說是淫僧異道。萬曆二十八年(1600),他被從麻城趕走,二十九年逃到北京附近通州馬經綸家。三十年,被都察院左都禦史溫純夥通都察院禮科給事中張問達奏劾下獄,終於被迫在獄中自殺。
  李贄的思想具有極大的叛逆性和頑強的戰鬥性。他受王學左派和佛學的影響,對程朱理學和一切為道學,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他不以孔子的是非為是非。認為“天下無一人不生知”;“聖人不曾高,為人不曾低”。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統治的等級制度,以及維護封建的特權思想和宿命論思想。他認為工商業者開採礦藏,“日入商賈之肆,時充貪墨之囊”,對官私都有好處;商人“挾數萬之資,經風濤之險”,起了發展生產的作用,並不是那麼“可鄙”的;男女同樣有智慧,不能說“見有男女”,“男子之見盡長,女人之見盡短”:這些見解都是與封建思想尖銳對立的。李贄思想中的叛逆性、戰鬥性因素,是當時社會經濟新因素,即資本主義生產關係萌芽的反映。他的思想不是作為維護封建統治而出現的,而是代表了市民的要求和觀點。因此,他被統治者和一切庸俗士大夫目為“異端”,他的著作一再遭到焚毀。
  對於文學,李贄同樣持有與傳統的文學思想根本不同的見解。他認為“天下之至文”,絕不在於字句、結構等等形式上的追求,作家創作都是自然而然、不得不然的,所謂“蓄極積久,勢不能遏”。他提出了文學的《童心說》,認為“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於童心焉者也”。“童心”就是真心,也就是真實的思想感情。因此,他認為文學只有真假問題,不得以時勢先後論優劣。他說:“詩何必古選,文何必先秦,降而為六朝,變而為近體,又變而為傳奇,變而為院本,為雜劇,為《西廂曲》,為《水滸傳》,不可得而時勢先後論也。”他甚至認為“六經語孟”,“不可以為萬世之至論”,“不可以語于童心之言”。這對八股文和前後七子的假古董,實在是當頭一棒。他大膽地打破封建士大夫對文學的傳統偏見,大力推崇《西廂記》、《水滸傳》等通俗文學,認為是一種“至文”,而且以極大的熱情評點過《水滸傳》、《三國志通俗演義》、《琵琶記》、《幽閨記》等等,實為我國通俗文學最初的研究家和批評家。
  李贄是一個思想家,不以文學著名。但他的散文,擺脫傳統古文的格局,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和強烈的戰鬥性。思想大膽解放,或長或短,脫口而出,所謂“不阡不陌,攄其胸中之獨見”(袁中道《李溫陵傳》)。他寫給耿定向的一些書劄,實際是向為道學宣戰的檄文。如在《答耿司寇》中說:
  ……試觀公之行事,殊無甚異於人者。人盡如此,我亦如此,公亦如此。自朝至暮,自有知識以至今日,均之耕田而求食,買地而求種,架屋而求安,讀書而求科第,居官而求尊顯,博求風水以求福蔭子孫。種種日用,皆為自己身家計慮,無一厘為人謀者。及乎開口談學,便說爾為自己,我為他人;爾為自私,我欲利他;我憐東家之餓矣,又思西家之寒難可忍也;某等肯上門教人矣,是孔孟之志也;某等不肯會人,是自私自利之徒也;某行雖不謹,而肯與人為善;某等行雖端謹,而好以佛徒害人。以此而觀,所講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講,其與言顧行、行顧言何異乎?以是謂為孔聖之訓可乎?翻思此等,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其事,口便說是事,作生意者但說生意,力田作者但說力田。鑿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聽之忘厭之矣。
  揭穿耿定向的為道學面貌,針針見血,淋漓痛快,這其實也是對一切庸俗的官僚士大夫的無情揭露和批判。他作詩不多,今存多為小詩,如《獨坐》:
  有客開青眼,無人問落花。暖風熏細草,涼月照晴沙。客夕翻疑夢,朋來不憶家。琴書猶未整,獨坐送殘霞。
  是獨居生活,傲岸不羈的寫照。又如《系中八絕》:
  名山大壑登臨遍,獨此垣中未入門;病間始知身在系,幾回白日幾黃昏。
  ——其一《老病始蘇》
  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我今不死更何待,願早一命歸黃泉。
  ——其七《不是好漢》
  不事格律雕飾,奮筆直書,至死不屈,表現了頑強的戰鬥精神。

上頁  目錄  下頁

【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