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20-06-01

我們來談天(五)

天上的父家

余仙

 

我們在天上的父,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
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6:9,10)

  所有的基督徒,都對這段聖經熟悉,因為是主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人可以說,要如此照主所給的模式禱告;也可以說依這字句禱告。最要緊相同的有“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裏不是以天為父,是以天上的神為父,與其他宗教沒有可以比並的。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祂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希伯來書2:10,11)

  來換個說法,這像不像是滿樹結飽滿果子的葡萄樹?這個家庭的發展,是由於那位因救祂弟兄受苦受死的主。
  英國小說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1812-1870)曾說過:“浪子回家”的故事,是最好的短篇小說。我從來未敢動念,把它當作小說來讀,或寫成小說。但想過,浪子的老兄“良子”,如果不作在家的“浪子”,能善自體貼老父的心意—當看到老人家失去次子以後,減飯損身,每天倚閭而望;就自告奮勇,替父親去尋訪弟弟,像善牧尋找亡羊;最後,在豬圈中尋得消瘦不堪,污穢不堪的“牧豬奴”,帶失喪的兒子回父家的榮耀裏去,換上華服,戴上權戒,享受大團圓的美筵。如此是不是更好?
  不過,那所謂“浪子歸家”的故事,是後人誤植,頗似是“張冠李戴”。其實,耶穌的比喻,是反襯自以為義的宗教人,不體貼天父願罪人悔改的心意。神偉大的救恩計畫,是“領許多兒子進榮耀裏去”,愛的代價,是神尊貴的兒子降世,“為人人嘗了死味”(希伯來書2:9,10)。使人因信祂而得稱為義,作神的兒女。“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以賽亞書53:11)
  雖然自以為義的人士,以世俗的眼光看人低,或“五十步笑百步”,更難體會“蒙赦免多愛也多”的感恩情態,只會批評別人不如自己;在今天的工商業社會,更是只重衣衫不重人,品德的價值,遠不如金銀有分量。記得:在許多年前,兩位有名的婦女去世的日期很相近—一是離婚而貞德有虧的前王妃黛雅娜(Diana, Princess of Wales, 1961-1997);一是服務貧窮的修女德瑞莎(Mother Teresa, baptized 1910 - died 1997)。黛雅娜鬧得似是榮歸三重天;德瑞莎頗少人注意。教會也如此;仿佛大衛嗣(傳統給無名財主的尊諱)和拉撒路(路加福音16:19-31),從聖經換了定位。教會和世人的價值標準混合,使徒以為是可哀的現象,保羅的意見如此(哥林多前書3:3);雅各也持相同的意見(雅各書2:4-9)。但後世教會呢?不惜反其道而行之。


威靈頓公爵
  據說:威靈頓公爵(Arthur Wellesley, The Duke of Wellington, 1769-1852),為英國最顯赫,最富貴尊榮的人。一天,他去教堂祈禱,有個貧窮的人也跪在那裏。從人要那人離去。威靈頓公爵說:“不可,他也是弟兄。我們在主裏是一樣的!”我們榮耀尊貴至高的主,“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如果有人以此為恥,其標準未免太高了些;該問:你是誰?
  不要看外面,人的職業,財富,衣着,談吐…要知道蒙救贖的人,都是神家庭的成員,誰使你可以誇口?如果你看別人不如你,不是叫你驕傲自義,正是你工作的機會,就你所有的,所能的幫助他—那是“尋求神的國和神的義”。
  不問淪落到甚麼地步,弟兄啊!來到神面前,跪下來,你能夠呼喚:“我們在天上的父!”真是極大的安慰。我真實感覺這樣。不論你是誰,希望你也說:“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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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同在神的家裏,兒女們該想到保持及發展這家庭。首先得光耀門庭,就是使父的名給人家看得起,也就是被尊為聖,與眾不同。順命的兒女,得要遵行天父的旨意,就如天上的使者,遵行祂的旨意,像天使聽命順從;並且作光明的子女,有成聖的生活見證,如同燈光照在人前,歸榮耀於天父。
  使徒保羅蒙召後,自己生活上有許多苦難,卻關懷同道的人。他說:“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全家[各家],都是從祂得名…”(以弗所書3:14,15)這是因同一屬天的生命,所產生的愛。
  作神的兒女,必須經歷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受苦,順從直到成就父神所定的旨意。有些事,即或是受命者所不願意去作的,也必須服在神大能的手下,願祂的旨意成就;絕不能推諉,別人為甚麼不這樣?只可像天使一樣順從:“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作祂的諸軍,作祂的僕役,行祂所喜悅的事”(詩篇103:20,21)
  在新約聖經時代,有很多人是奴隸。他們有的生活得很好,有的作“師傅和管家”(加拉太書4:1),有的相當有知識,也有技藝,和主人賦予權力的範圍,只是他們靠技藝得利益,不能充分運用自己的智慧,不是自由人。還有一個分別—耶穌說:“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裏,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裏。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8:35,36)兒子可以作正確選擇,或行或止,為或不為。

  祝神的兒女們,自思自省。(下期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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