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古今 ✐2005-08-01


誰是美洲人?

馮虛

 

  在這個“美國,頂好!”的時代,我們都知道,美國的中文全譯名是“美利堅合眾國”(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不知怎地,“美國”代表了美洲,提起America,就忘了另外還有那麼多地方,和那麼多人:“Americans”應該是全美洲都有份才是。

America這名字是怎來的?

  是由於一個偶然的誤會,是第一本世界地理所造成的,以後,大家都認定那個地名,就不能更改了。
  德國人Martin Waldseemuller,在1507年,出版他的世界地理 Cosmographiae Introducio 的時候,哥倫布其人還不怎麼有名,現在小學生都以為哥倫布1492年“發現新大陸”的事,他竟然不知道那九年前的“新聞”。倒是有個意大利探險家“美利固”.維斯普奇(Amerigo Vespucci),於1504年發表了他的信,首先使用“新大陸”(Mundus Novus)稱呼西半球,那德國地理學家,就用了他的大名,以後被普遍接受了,就成為事實。
  在“美利固”雖然是意外之譽,其實,哥倫布也沒有甚麼無妄之失:如果他根本沒得甚麼“發現”,怎能“失”呢?
  不過,哥倫布遠航的時候,不僅是為了貿易,而其動機之一,是由海路到達中國,見到天可汗,開闢新的道路,以期把福音帶給中國。

中國人發現美洲?

  哥倫布於1492年出航,到了加勒比海的島上,誤以為到了中國。後來,發覺不對,更正說那是“印度”,所以稱那些皮膚深色的人是“印地安”。
  幾年前,有個前英國海軍軍官Gavin Menzies,經過數年搜集資料並研究,寫了一本書,書名:1421年,已經出版了。(參曲拯民:“誰先到達美洲?”,見翼報, 2005.1)書中說,明朝鄭和率領的艦隊,第六次出海時,於1421年到達美洲,在哥倫布之先七十年。也許,他所說的證據恐怕不足,難以改變既定的歷史記載;但書中列舉在美洲各地,所有美洲土著印地安部族的DNA,都與中國人相似,而與歐洲各國的人不同。這是很有趣的事。

鄭和的使命

  大明天子永樂皇帝不樂。
  明太祖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太子朱標早卒,兒子允炆,被立為太孫;後來太祖崩逝,由太孫繼位,是為建文帝。他的四叔燕王朱棣,舉兵“靖難”,攻陷京都金陵,自己篡位作了皇帝,是為成祖,以北平為北京。只是建文帝在皇宮大火中失蹤了。這樣,成祖像是莎士比亞筆下的英王亨利四世:“頭戴王冠,夜寢不安。”哪有樂可言!
  他有一名親信的太監姓馬,小名三保,是個回族人,賜名為鄭和(約1371-1435)。永樂三年(1405年),鄭和率甲士二萬七千六百人,乘艦六十二艘;艦之巨大者稱為“寶艐”,仿佛是主艦,並輔助船隻百餘艘,啟航出洋宣揚國威。
  這麼多的軍隊,不會是昨晚一夜生出來的;艦隻和供應,更不是一時可辦的。實際的遷都北京,是永樂十九年(1421年)的事,顯然皇帝一登位就急於出洋“宣威”了。如此的急,不能不跟建文帝的失蹤有關。在國域內遍尋不獲,有傳言說,建文出家當了和尚。這樣,鄭和奉命出洋,就有些如以色列王亞哈派人去找先知以利亞,弄清楚所到的國,仇敵確實沒在那裏。(參列王紀上18:10)如此,巨艦大軍為後盾,是必要的。鄭和還要有情報系統,以確保不會受騙被襲,這就是建立可靠太監特務的起源。
  鄭和先後七次出洋,到過西洋三十餘國,包括南洋群島,蘇門答臘,爪哇,印度,錫蘭等地,遠至波斯灣,也可能到過澳洲;遇到抵抗的就征服,一時國威大振,諸國來朝。
  鄭和第七次出洋歸國,是宣德八年(1433年),也是最末一次。宣德十年(1435年)鄭和逝世。那時,永樂帝早已經崩殂,航海的壯舉,也就寢息了。

印地安人是甚麼人?

  好多年前,美國的土著反對所謂“發現”的說法。他們譏笑說:我們一直在這裏,誰等他來發現?是印地安人在五百多年前,發現在海灘上有一名小丑!當然,這是由於立場不同。
  如果世間還有公道的話,說公道話,印地安人才是真正的美國人。

  當然,在十五世紀的時候,美洲從北到南,已經有許多百萬以至千萬的“印地安”人。據考:在八千至一萬年前,白令海峽還沒全為水下,有陸橋可以相接;有西藏-蒙古部族,從那裏來到美洲,繁衍眾多。其中最大的納華胡(Navajo)族,語言頗近西藏語。第二次世界大戰時,美軍曾用納華胡人,作為密碼通訊的語言,日本的情報人員無法破解,有相當的功勞。納華胡族的房屋作圓形,也與蒙古包相似。
  還有一點,是印地安人沒有土地所有權的觀念:他們認為人不能擁有河流,不能擁有天空,也就不能擁有土地。這可能來自他們先祖的遊牧生活經驗,又同蒙古族有血緣關係了。所以白人來到美洲,掠奪土著的地那麼容易,訂了許多條約,開始就無意遵守,全部毀約。
  聖經記載挪亞的預言:“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裏。”(創世記9:27)如果印地安人是閃的後裔,難道雅弗的後代白人,佔了印地安人土地,是如此應驗的?還是耶穌基督是猶大支派,源出於閃族,為所有人類成就救恩,雅弗也可住在閃的帳棚,而得庇護,領受救恩?
  這樣看來,美洲該是華人的土地,或華人血親的土地。華人在今天美國的土地上,用不着自卑,也不是缺乏如何權利的次等人民啊!

先踏上美洲的歐洲人

  很久前,讀到一本小冊:芬崙英勇故事Vinland Saga)。其中所記,是在北歐的VikingBjarni Herjolfsson,於主後986年,發現有一新島,稱為Vinland
  約在主後1000年, Leif Eriksson率35人,以為找到了那新島。有人以為Vinland的得名,是因有葡萄或任何爬藤的漿果,可用以釀酒,結果並未找到那樣的地方;也有人以為那字的意思是草地,那就不難找了,可到處都是。現在以為是加拿大東北的Nova Scotia

更早的先行者

  中國更早的航海先輩,要算僧人法顯。
  晉隆安二年,法顯率慧景,道整等人,入西域求法,六年至中印度,學戒律,梵語;後往錫蘭,經三年返國。因為前次的陸路旅行艱苦,費時間久,所以改由海上返國。不過,因遇風不順,本想在廣州登陸,卻被吹到山東半島。不過,也有說法顯到了西半球的美洲。
  太炎文錄初編“別錄三”:主後458年,法顯及僧四人,由海抵墨西哥。其文據佛國記
  案:隆安二年,為主後398年,距458年之間有六十年之久。假定法顯二十歲去印度,至那時該已經八十歲高齡了。在那個時代,如此高年乘風破浪,揚帆往美洲,似可能性不大;何況歸國後還要譯經,自然時不我與了。不過,今天的美國人相當普遍的相信,是法顯把松柏帶來美洲。

  聖經記載:使徒保羅旅行到雅典講道的時候,說:神“從一本〔血〕造出萬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使徒行傳17:26)種族的問題,成為只是政治上的事,像希特勒那樣的人,用來作他們行動的借口,在學術上實在很難確定。據說:除了住在深山密林,或極小孤島上的族群,世紀是找不到幾個純種的人。至於國家的“疆界”,是神所預定許可的,為要成就祂的旨意。
  哥倫布的發現新大陸,和以後的清教徒移民,以至福音由此傳到東方。現在,東方人已經到了西方的門口,不僅接受福音,也參與宣揚福音報好信息的群眾。願華人奮揚先人航海尋求的精神,把福音傳到遠方,預備基督再來,神的國臨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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