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種洗錢
錢怎麼來?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如果不加思考,肯定會出問題。
說不上從哪時候起,總該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吧,興起了個奇怪的新名詞叫作“洗錢”(Money Laundering)。按說,使用硬幣的時代已經過去,多半是剩零的錢才用金屬的硬幣,數目不會太大,洗個怎地?當然,街頭巷尾有“Coin Laundry”,可與洗錢大不相同,只是投入硬幣的自動洗衣機,自然是方便,但該不會引起這麼大的注意,特別是刑事警察的注意吧?
錢需要“洗”,是表示知道自己的錢骯髒,得經過一個渠道,使其變得表面清潔合法化;也許,可以除去內心的愧疚。有時為了規避當盡的義務,改來“奉獻”給神。耶穌指責法利賽人和文士,歡迎這項收益:耶穌指出他們不純正的動機,隱藏的問題,以至違背神“當孝敬父母”的誡命;“你們倒說:‘人若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各耳板。”’以後你們就不容他再奉養父母。”(馬可福音7:11-12)不錯,“各耳板”在理論上是分別出來歸神的,但不能用來抵消對人的義務。
現代人聰明遑讓法利賽人,有些專業人士該收的費用,或商場的收益,叫顧客直接送去教會,討張收據給他,當作是“捐獻”,可以規避完稅。這樣的洗錢,違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神的物當歸給神”(馬太福音22:21)的教訓,精而不明。
甚麼錢?
清高有節的名士,寧肯受窮,也不願捨棄原則,收取不義之財。聖潔公義的全能神,是宇宙萬有的主宰,祂既是完全的,就永遠沒有缺欠,更不能違背祂自己聖潔的品格。祂不斤斤於錢財,更不見錢眼開,甚麼錢都要。因此,律有明文規定:“娼妓所得的錢,或孌童所得的價,你不可帶入耶和華你神的殿還願;因為這兩樣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申命記23:18)至高尊榮的神,絕不仰賴甚麼人的捐助,施捨。對於貪污營私的骯髒錢,拿來賄賂神,沒有可能獲得神悅納。因此,得神悅納的奉獻,並不是神欠下誰的人情債,反要因而感恩。
如何來?
神不僅要看甚麼人,還要看是用甚麼手段得來的。聖經提到人類的第二代,向神奉獻的記錄:“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世記4:4,5)神“看不中”,並不是由於祭物外表欠美觀,包裝不好,不中看;而是人先不對,供物不知是怎麼得來,也就不對了,所以不能蒙神悅納。可惜,今天地上那些自命神“代理人”的,似乎見錢眼閉,忽略其來源如何。
幾年前,美國就流行一句話:“要劫銀行,先自設銀行。”邏輯程序自然不錯,手段可就大錯了,因為辜負了大眾的信託。可哀的是原該潔身自愛的教職人員,從中世紀以來,就作出叫神耽心的事,“伸手”(創世記3:22),偷竊分別為聖的物(約書亞記7:11,12)。更糟的是,這種事偏出在有才能,開山立寨的人物身上:“要偷教會,先自設教會”!
從舊約時代,神就規定:“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瑪拉基書3:10)這個有關程序的字:“送”入,也該注意,是送來,不是“收”取。你可曾遇到朋友,通知說:“我有件禮物要給你,你現在來我這裏接受吧!”好像有些不對。如果對尊敬的人,更不會如此。聖經中從沒有“收取”十分之一的記載,更沒有誰因欠繳入獄。也許,捐助別人,可以收集成數;不過,也是要送達受者。
怎支出?
收集的財物,必須要支出,否則必然敗壞。
聖經說:“倉庫”,說“我家有糧”。倉庫,不是糧食的永久存貯地,是收聚散發的地方;神的家不是一小撮人,是有眾多成員,必須予以周遍的照顧供應。
波斯王亞達薛西的時候,尼希米請假返回耶路撒冷,重建猶大省政務;後來有一段時間,再回波斯。到他再次返猶大,竟然發現頹敗如昔,聖殿被俗化;“利未人所當得的分,無人供給他們,甚至供職的利未人,與歌唱的,俱各奔回自己的田地去了。”(尼希米記13:10-13)是省長尼希米,把散伙回家的利未人召聚回來,將供給的物“分給他們的弟兄”,事奉才得恢復。所以受神託付的管家,要有廣大的眼光,“按時分糧”(馬太福音24:45)。不僅給合自己心意的,也顧及不在眼前的僕人。奉獻財物,毋忘要達到自己團體的四堵牆之外,顧念在遠方的,撒種的宣教士,不曾見面的大眾傳播工作者,負責不同事工的僕人,儘可能使神家的人,普遍得到豐足供應。
今天很多人在財物上出問題,是因為得了錢,為自己積存,看不見別人的需要,不肯使用,積久必腐,是自然的現象;或因物慾的引誘多,用而無節,再無節的濫取。祝蒙恩得救的人,要知道自己所有一切都是屬主的,要效法主,“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愛心關顧別人(腓立比書2:4,5)。阿們。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