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05-01-01


晨運

馮虛

 

  港人熱愛晨運。也許是人口太多,住得擠,空間既然那麼狹小,白天車輛又多,大部分地方給弄得烏煙瘴氣,缺乏的是新鮮空氣。那麼,一早起身,與車爭口氣,豈不是自然的事?

  記得:在維多利亞山腰住過幾天,當晨光還未出現,就有雜沓的腳步聲,登山頂去迎參朝陽了。那公園裏的晨運陣勢,還真是很可觀的呢!後來,在沙田住了些日子,看到瀝源橋畔的小公園裏,有大群人按時去聚在那裏,不知是否有約而來,排列的整齊,隨着擴音器發出的音樂,有節奏的,伸手動腳的作着集體運動。

  城門河畔的行人道上,從一大早就有各色行人:祖孫,祖母孫女,夫婦,相攜相扶,在那裏走着。還曾有幾個早晨,我連續遇到一名盲人,拿着白手杖,也在人群中間走路。眼睛不方便,並不妨礙他走他的路。
  運動可以健身,也就是延長身體的使用時間。不過,我們該想:身體是為了甚麼目的存在,為了甚麼目的而使用?還要知道,在身體的存在之外,更有靈命的存在。

  人都知道,運動是有益的。新約聖經有多次提到運動,都是予以正面的肯定。
  不過,運動可能有不正常的發展:
  喜好運動荒廢正事:莎士比亞劇亨利五世(Henry V)中,法國王子藉使臣的手,送給英王亨利五世一盒網球,表示輕視他是喜好戲玩的少年,不經意於國事。
  喜好運動以為社交:在高爾夫球場上,常成為交際,談生意的場合。任何運動場上,常有“醉翁之意不在酒”的人,不在乎輸贏,也可以不運不動,只要建立起關係,就是達到贏家的目的。
  喜好運動只為旁觀:水滸傳中的高球,是不懂仁義禮智,游手好閒的小人,只為善於鑽營,得到皇帝的信任,就作威作福,為禍社會國家。那時的皇帝,着重於觀賞別人踢球。今天的人,作忠實的運動觀眾,而不自己下場,只是捧場,為製造運動明星,增加他們不合理的高昂工資。實在說,那很難算得上是“工資”;因為工資是勞動所得的代價,運動到底不是勞動,不勞而得,是不合理的,或許該叫“運資”吧!
  看運動的人,比運動員更有興趣,就形成了一種反常現象,叫作運動狂(sportsmania)。實在說,把運動代替神,運動至上,實際上等於拜偶像。
  次經瑪克比二書(2 Maccabees)第四章記:背道的大祭司耶孫(Jason),諂媚當權的安提阿庫(Antiochus Epiphanes),在耶路撒冷建造競技場,效法希臘化生活,參加競技,不顧在神殿當盡的責任。這是說,他把運動當作另外的宗教,以運動場代替神的殿。不論他是為了政治目的,取悅他的主人,或是他自己的愛好,都是得罪神的事,因為他沒有把神放在首位。
  影片火戰車Chariot of Fire),記述蘇格蘭的飛毛腿李愛銳(Eric Henry Liddell, 1902-1945)的故事:他在1924年的巴黎世界運動會中,不肯參加在主日舉行的百米預賽,寧願棄權;雖然有人拿國家榮譽大帽子壓他,也不放棄原則。結果“尊重主的人,主必尊重他”(撒母耳記上2:30),竟然得了四百米冠軍。
  在二十世紀初,愛足球運動的英國,在主日還是不舉行球賽。只是到後來信仰每下愈況,人對神失去興趣,盡情追逐情欲和世界,牧師也染上了運動狂的毛病,向會眾宣佈:既然你們不來參加聚會,乾脆停止聚會,讓你們心安理得的看球賽!實在那無異於出賣主。
  如果教牧對主忠心,不怕得罪會友,叫他們不在主日看球賽,專心聚會敬拜主;球場上的觀眾不見了,球員在熱心打球的興趣恐怕不會高。
  有個略通文字,不通聖經真理的教會領袖,告訴會眾:如果主日有親友來,可以陪他們,而向神請假,不去教會聚會。這正是看人情,雖然可說籠絡有術,卻是藐視主的教導。
  基督徒的倫理原則,是要決定生活中的優先,首要的事,首先作。如果把運動放在首位,忽略敬虔,靈命進步的成分,絕不會太大。甚至不論人在不在聚會,那個心中的偶像一直在那裏,即使把偶像帶到教堂,也不是好事,總要對付才行。
  在今天,特別是美國,運動成為新宗教,運動明星成為崇拜的對象:他們的工價,以千萬美元計,使這種“新階級”,不僅能夠過富而有名的生活,且可以在法律之上!一個高大的成年人,能夠用一根棍子,打中一只球,算得是甚麼英雄!為了這還彀不上一“技”之長的表現,就可以享各種優厚待遇;而終生辛勤勞苦,對社會有貢獻的人,遠方窮荒傳道的人,反而少人關心尊重,這不是基督徒所應該有的價值標準。薪酬本來是為了他們的工作,對社會有所貢獻,予以認知的表示。他們的貢獻是甚麼,而能配得那樣高的薪酬?國家元首的薪酬,為何反不如他們?沒有貢獻而居高位,是不對的;受高薪,而沒有大的貢獻,也是不對的。這只表示社會的是非顛倒,不是正常的人間社會所應看到的,基督徒如果也跟着狂捧這種狂亂現象,是值得注意改正的。
  還有一件怪現象:有名的運動明星,或有名的明星教練,都有號召力;這種號召力,可以移嫁到宗教上。禮拜堂平常門可羅雀,到弄個甚明星來演講,叫“作見證”也好,證道也好吧,立即可見座為之滿的功效。當然,明星們對真理和生命不一定清楚,沒有誰可以保證,明星們的聖經或神學知識都可靠;但他們卻能夠受信任,甚至受崇拜,這樣合不合理?如果教堂子裏的群眾,這樣的容易被領導,會領到哪裏去?是不是很可憂的事?但這已經成為工商業社會的風氣,沒有誰人敢說個“不”字。這也是運動狂的副作用。
  有人說:運動或狂熱的崇拜運動,並不是壞事,有甚不道德的?
  事實上,並不是“壞事”才有壞的結果。舉例來說,現代人很多用行動電話,既方便,又可用於緊急呼援,是有益的理想通訊用具。可是,有好些國家和地區,禁止正在駕車時使用行動電話。為甚麼?因為駕駛的首務,是使車輛在道路上正常的運作,能夠安全而迅速的到達目的地。當駕駛人在使用電話的時候,他的心思和注視,就不能集中在道路上,會造成自己或別人的危險。
  基督徒在屬靈的道路上,也是如此。人的時間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如果用在運動上,當然對身體健康有益,但用於看別人運動,益處就不多了,對敬虔和靈命的追求,難免不得不忽略。長此以往,讀經,禱告,靈修,讀書,勢必都要大大減少,靈命的瘦弱,是自然的結果,那不是四肢發達所可以補償的。人的心被別的東西吸引,就不能被主的愛吸引,專注主,跟隨主了;至於關心別人,幫助別人,就更加談不上了。
  使徒保羅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6:12)盼望今天的信徒,也都能夠這樣說,並且能真自由,靠主得勝,不受運動狂的轄制,也不受任何事物的轄制,使我們“或吃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把運動或運動員代替神,是明顯的罪。我們應該深思。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4:8)

  求聖靈感動人,認識自己多麼容易被地上的事物吸引;願主幫助我們,勝過這些,專心愛主,把主和主的事工,放在最優先的地位。阿們。

翼展視窗闊 報取智域深

談天說地

儒家社會主義的理想 ✍亞谷

談天說地

信仰宗教與文學 ✍于中旻

談天說地

金玉食糧議 ✍于中旻

談天說地

人權與政權 ✍于中旻

藝文走廊

成功之道 ✍凌風

談天說地

基督的奧秘 ✍于中旻

藝文走廊

日正當中 ✍殷穎

點點心靈

聖誕與新年的真義 ✍音凝

捕光捉影

捕光捉影:重遊北京 2 ✍郭端

談天說地

橄欖的接枝 ✍于中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