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審判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利未記19:35-37)
作人作事,斤斤計較,使人覺得難以同他相處。如果告訴你,神正是如此!或許想,神創造如此浩渺無垠的宇宙,祂既然擁有這一切,應該是極為大方。絕不能!
如果我們稍微着意,就可以知道—宇宙萬有,是如何的精確的運行,略有偏失,將會是極大的麻煩。
世界上許多城市,近百多年來,開始設有先進的交通管制系統。但哪個城市沒有交通意外事件?有些還釀成大災禍!但太空中有許多星在運行,一向沒有交通燈,連畫綫都沒有。你可曾記得,或聽說過有行星互撞的事?
可不希望發生,連想都不要想,那將是無比的災難!就單說若有任何一顆直徑幾公里的隕星,有意或偶然的從遠方來訪,就足以把咱們的地球砸出軌道,破壞了咱們安居的家!可就是從沒發生過。現代科技更算出,偌多的星球,全都運行得那麼精確,分毫不差—可以相信並依以校準我們的時鐘。
誰說沒有神!我們還必須說,神十分在意精確。所有文明國家,以“天平”作為司法象徵,表明公義不苟。
公道的天平和秤,都屬耶和華;
囊中一切法碼,都為祂所定。(箴言16:11)
Photo by Mete Kaan Özdilek
美國司法故事
“十誡法官”摩爾,二十五年的奮鬥(1992-2016)為典型(State of Alabama Judge Roy Moore vs ACLU),標識美國離神背道的沉疴。
1992年,摩爾受任為法官,他在法庭座椅後的壁上,懸挂木製的小型十誡。他還引述聖經,並為陪審員結集公開祈禱。美國民權聯盟(ACLU)控告他法律與宗教信仰混合不當;摩爾則以十誡的道德原則,為所有法律的基礎。
後來,摩爾當選阿拉巴馬州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他把十誡刻在兩噸重的花崗石上,放置在法院大廳。聯邦法院限期着其移走;被摩爾拒絕。後被強制移除。
摩爾再度當選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新的爭議是他以州憲為由,拒絕美國最高法院通過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並命令阿拉巴馬州管轄的法官,不得發給同性結婚證書。這次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以五對四票通過,對所有各州具有普遍約束力。2016年十一月,摩爾被停職。
美國立國之初,人民敬畏神,所以有良好的守法傳統。
可是世人有反抗神的紀錄,以縱慾為自由,以道德為捆綁。歷來如此。
神要求人民“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不僅是十條誡命,也包括所有設定的道德律,細至交易通用的度量衡。為甚麼神如此斤斤計較?不僅是為免除爭訟,是為保持公義,沒有誰可以私意私利扭曲。
其實美國有些團體,藉“自由”,“人權”等類的好名詞,只為迎合人向惡的趨勢。
美國首任總統華盛頓(George Washington),在離任告別辭中說:“宗教和道德,是國家的兩大支柱;有人反對這支柱,而侈言愛國,是虛妄的。”
有些人倡說,有些人盲從,說憲法“政教分離”的原則,不是存心欺世盜名,就是無知,實是限制人信仰。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的前部分明文規定:“國會不可立法設立,或禁止人奉行宗教。”現代人所謂的“政教分離”,或“隔離的牆”,都是任意衍想,沒有根據的。不難明白,原修正案限制國會,不是限制人民。相反的,恰是有些人利用以妨害別人信仰自由。
法律和度量衡,都是為社會公義的標準,絕不可因人而異。任何人隨己意改變“法碼”標準,是造作紛亂和爭訟,必須留意防止。
插圖:
- “Statue of Justice in Black and White” by Mete Kaan Özdilek (Pexels.com, accessed 4/2025)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