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天說地 ✐2004-10-01


從萬靈節談中元鬼節

葉少桓

 

  十月三十一日是歐美國家的“萬靈節”(Halloween)。農曆七月十五日為華人的“中元節”,兩者都稱為“鬼節”。“萬靈節”是兒童的節日,他們化粧為巫婆,妖魔鬼怪等樣子,當晚沿街逐家的叩門要糖果,並呼叫: “Trick or Treat?”,“要接待,還是要搗蛋?”,各家屋主準備糖果送給小孩子們,他們又興高采烈又到別家去。小孩子只是趁着節日熱鬧一番,是在家長認可下歡樂一下。歷時儘是當天夜間數小時而已,可說是無傷大雅!


小孩子們在萬靈節化妝慶祝

  華人的中元節則是民間宗教膜拜“無主孤魂野鬼”,家家戶戶都在自家門口擺供祭品,稱之“拜門口”,並與它們稱兄道弟,稱它們為“好兄弟”。還有許多習俗忌諱,令人感到恐懼,到處鬼影幢幢,時間則長達整個七月,故又謂“鬼月”!
  當時序進入秋風季節,在歐美各百貨公司,都擺設面目猙獰的面具,奇奇怪怪的服飾,青面撩牙的幽靈,巫婆,吸血僵屍,黑色蜘咮,蝙蝠,狀甚可怕的骷髏,使人感到陰森恐佈。這也是農民促銷南瓜的季節,超級市場都擺滿大小不一奇形怪狀的南瓜,專供人們在“萬靈節”應用,這就是“Halloween”的序幕。

  “萬靈節”源自異教徒“CELTS”克勒特族的習俗,大約在初世紀(即A.C.),克勒特族大部居住在愛爾蘭,法國北部,大英群島一帶,是個多神教崇拜偶像的民族,他們相信,在每年除夕之夜(十月三十日),死亡之神“沙門”(Samhain)率領大小孤魂野鬼,從地獄回到陽世,有的回家探親,有的遊蕩四方破壞生靈;那天也是巫婆大集會。克勒特族為討好死亡之神,他們的祭司用樹枝,農作物,動物堆成祭壇,燃火獻祭,根據中世紀文獻的記載,有時也有將活人獻祭的習俗。克勒特族在獻祭時,在場的人都帶着皮毛造成的面具,他們也用祭拜後的動物的屍灰作占卜之用。(註一)
  在萬靈節晚上,小孩子們叩門大叫 “Trick or Treat?”(要招待還是要摀蛋?),則是從愛爾蘭民俗而來。因為當時愛爾蘭農民都很貧窮,在除夕夜沒有足夠食物供祭“死亡之神”(SAMHAIN),只好到富有家庭叫門乞討,若屋主慷慨施捨,乞討的人就給祝福他們,屋主若吝嗇,就咒詛他們,並憤憤地毀壞屋外之物,讓屋主以為是惡魔所為。當地居民把蕪菁挖空,雕刻人面的樣子,內放蠟燭來嚇走妖魔,稱之謂倎克燈,(JACK-O-LANTERN),美國人卻用盛層之南瓜代替蕪菁。愛爾蘭人相信有個叫傑克的壞人,生前作惡多端,死後靈魂不能上天堂而下了地獄,在地獄又攪亂作怪,被罰永遠在地上飄蕩,抵有那盞陰森的燈籠陪伴着。(註二)
  公元43年,羅馬帝國征服了克勒特族,統治了四百年;羅馬是多神教的帝國,他們在十月用蘋果來祭拜專司果樹的婆門卯女神(POMONA),也祭拜死去的親人,這樣,幾個節日就混合在一起,而蘋果就變成萬靈節不可少的水果。
  萬靈節是被天主教所接納的,因為自康士坦丁大帝推尊天主教為國教後,當時民眾把那些習俗和拜偶像的節日一併帶進天主教會。公元八百年,天主教庭為了要吸引歐洲移民,非但沒有指責他們在萬靈節拜偶像,交鬼的陋習,反而含污納垢,在十一月一日設立了諸聖日(ALL SAINTS’DAY)來記念死去的聖徒,此日的前夕即是“萬聖夜”。於是他們就名正言順的慶祝“萬靈節”。在十八世紀初,大批歐洲移民從大英群島和愛爾蘭湧進美國,也將他們的“萬靈節”的慶典習俗帶進北美,這就是“萬靈節”的由來!
  “中元節”起源於道教的“地官二品中元教罪清虛大帝”的生日,他是掌管陰府地獄的大帝,為體恤陰府沒有人供奉的鬼囚,於七月初一開鬼門,讓牠們到陽世“討食”。因此產生許多忌諱,不辦喜事,不買屋子,不搬家,不游泳,不開刀,不旅遊等。直到七月二十九關鬼門,都要返回地府,繼續接受地獄的刑罰,這就是“中元節”的由來。
  民間宗教倡導“中元節”祭拜孤魂野鬼,道家以“中元普渡”起渡眾生,準備豐盛供品祭祀被遺忘的祖先和慘死異鄉無人祭拜的亡靈。佛家則以:“盂蘭盆會”,由僧尼誦經膜拜禮懺,超渡亡靈,讓亡靈分享人間美食,高抬貴手,拜託它們不要來打擾,捉弄陽世子孫親友。最重要的是在安撫民間百姓恐懼的心理。
  華人“七月”祭拜鬼魂達整整一個月之久,實在有不得已的苦衷,家中平時已供奉保平安的神明,竟還低聲下氣的臣服在鬼怪權勢之下?那些保平安的神明,不能克盡保謢家宅的安全!可能自感威力不夠強大,無能為力與鬼魂鬥法,只得縱容鬼魂到處擾亂,製造不安,讓人產生強烈的恐懼感,否則,怎麼有“內神通外鬼”的典故?
  基督徒敬拜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上帝,祂是宇宙中最大的神,最先的祖宗。祂使我們得到滿足,心靈得到平安,人生得到福氣,因為祂是全能的上帝真神,能保護我們,免受靈界惡者的攻擊與攪擾。所以基督徒不會祭拜孤魂亡靈以求平安。
  現在的“萬靈節”,或許只是一種習俗,並無膜拜鬼靈的意思,也沒有占卜,觀兆的行為,只是在十月三十一日的晚間,裝扮鬼怪,討討糖果,盡情歡樂,熱鬧一番。但是基督徒還要不宜隨波逐流,加入慶節作樂。聖經說:

“你到了耶和華(真神上帝)你神所賜之地,那些國民所行可憎惡的事,你不可學着行。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申命記18:9-12)

  因此,基督徒不宜慶祝“萬靈節”,應將萬靈節的由來和含意告訴兒女,免得兒女受誘惑,作出上帝所恨惡的事。

註一:Joyce, K. Kessel: Halloween
註二:Petter R. LIM Burg: WEIRD! The Complete Book of Halloween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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