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點心靈 ✐2015-03-01

舌尖與指尖之間的距離

殷穎

 

  國內“中央電視台”最近有一個十分叫座的節目,叫舌尖上的中國,報道中式菜肴的烹調,十分火紅。“舌尖上的中國”強調的當然是舌尖的味覺;世界上講究吃的民族,中國當應屬前列,中國五千年的飲食文化,早已成了飲食大國,並非近日才崛起;諺云,“民以食為天”,吃飯豈是小事;當初人犯罪被逐出伊甸,就是因為口饞吃了不該吃的禁果,而人的舌頭還真是禍源;它不但在飲食上犯了大錯,接下來還能在說話上犯更大的錯,這個三寸不爛之舌,能領你直奔地獄;正如雅各書所提出的警告:

“這樣,舌頭在百體裏也是最小的,卻能說大話。看哪,最小的火能點着最大的樹林。舌頭就是火,在我們百體中,舌頭是個罪惡的世界,能污穢全身,也能把生命的輪子點起來,並且是從地獄裏點着的。”(雅各書3:5-6)

舌頭在百體中雖然最小,但卻不能小覷,它能煽動星星之火,燎盡最大的林原。
  人的舌頭是“進步”的,當初人在伊甸園時,舌頭只能品嚐水果的滋味,洪水滅世之後,人才開始品嚐肉食;今天人的舌頭最中意的,當然是不久前才禁止的食物中添加的“塑化劑”;至於飲料,都市中人最中意的飲料主要有兩種:一是硬性飲料的各式酒類;另一種則是含有高糖分的軟性飲料(各種汽水),至於H2O的水,早已失寵於現代人的舌尖了。
  中國菜最講究的是美味,營養考量反在其次,據調查世界各國人最中意中菜者應為猶太人,以往華人要在美國開設飯館,要先調查當地有多少華人及猶太人,因猶太人多半會光臨中餐館,所以猶太人的舌尖頗能欣賞中菜的美味;對了,耶穌講了一個故事(路加福音16:19-31),提到一位財主,這位財主除服飾華麗之外,最嗜美食,“天天奢華宴樂”;在耶穌的時代,這位財主應尚未嚐到中式美味,但絕對是當時當地的美食專家,這位財主生性吝嗇,日日笙歌,天天宴樂,為宴飲一擲千金,毫無吝色,但卻漠視近旁的一位殘障乞討者,乞者拉撒路想拾取財主廚餘的垃圾果腹,卻不易得到,因有野狗與之爭食,狗食不足,還要再來舔食拉撒路身上的濃血以為補充,這種強烈的貧富對比,不就是詩人杜甫詠嘆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嗎?舌頭嚐盡了人間美味的財主,後來死了,卻墜入火燄的陰間地獄,而當初在財主門前乞討的拉撒路死後,卻被天使帶到天庭亞伯拉罕身旁並肩高坐,由乞丐登上飪席,令財主十分不爽而且反感,因按其生前的身家地位,都應為亞伯拉罕的座上佳賓,乞者拉撒路只配在地獄受苦,財主真懷疑是否天使帶錯了位子;但看見拉撒路穩坐亞伯拉罕身旁,備受優遇,自己反而在地獄中受火炙之苦,真是太不應該,太超過了,卻十分真實。
  在審察情勢之後,財主終於明白,天使並未弄錯,反倒是自己弄錯了,悔不該當初天天奢華宴樂,卻塞住憐憫的心;他漠視,甚至歧視拉撒路的行為,既不公義又嚴重違背神的律法,才會被擲進地獄,如今已後悔莫及了。
  財主弄明白了眼前的情勢之後,自知已逃不出地獄之火,只能退而求其次,他抓住機會向始祖亞伯拉罕提出了另一個訴求;“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燄裏,極其痛苦”,財主這種說法,讓我們曉得地獄的火,並非世上的火,否則財主會早已化為灰燼;呵,對了,地獄的火應不是在燒財主的身體,因財主的肉身已經隨死亡埋葬了,日後會在時空中與塵土同化,現在燃燒的是他的靈魂,而靈魂可能是燒不死的;在陰間(地獄)很可能“死亡”的意義要重新釐定,馬可在他的福音書中透露:“在那裏(地獄)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因為必用火當鹽醃各人。”(馬可福音9:48)地獄中不滅之火,與不死的蟲,會一直折磨這不死的靈魂,該是多麼可怕的一件事。所以財主的訴求,頗近情理,亞伯拉罕似乎也頗同情財主的遭遇,但卻無力回天;明白告知財主:“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這下子完了;財主與亞伯拉罕可以相望,也可相互對話,但卻有不可逾越隔離的深淵,彼此不但不能易位,也無法往來,這種情勢讓我們了解陰間與人世時空之千差萬殊;想必是另一種存在,而這種隔離的深淵,又如何構成?亞伯拉罕似乎已經給了財主一個提醒:“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財主與拉撒路同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本為同根生,但生前卻活在兩個完全不同的世界裏;財主的生活,衣則“紫色袍(當時貴族及王者的時尚名牌)”食則“天天奢華宴樂”,名廚佳肴,財主的舌尖應嚐遍了各式美味,當然他的菜單也應每天不同,以徵逐舌尖味蕾的新鮮味覺。財主僕從如雲,一呼百諾,身後葬禮亦應極一時之盛,排場儀仗輝煌,觀者萬人空巷。反觀拉撒路生前所吃的苦;渾身生瘡,根本得不到任何醫療,行動困難,還好有善心人將其抬往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廚餘垃圾)充飢”;恐怕財主還要喝斥僕從驅逐拉撒路離遠一點,因有礙觀瞻,且可避其體臭污染空氣,拉撒路之死應為凍餓且缺乏醫療而死,死後怕亦無人為其埋葬,大概狗肚子便為拉撒路的棺材。而這就是二人之間的距離,近在咫尺,可以聲息相聞,低頭抬首均可見,但卻咫尺天涯,他們是活在兩種完全不同的世界中,相距何止千萬里;從財主這邊到拉撒路那邊,原本舉步可達,但卻被有意隔離,造成二者之間的“深淵限定”。而這個不可逾越的深淵,並非拉撒路所設,應為財主所劃,而這便是地獄中的財主要求拉撒路以指尖蘸點水涼涼舌尖卻成為不可能的任務。
  財主與拉撒路生前的距離,正是死後在陰間財主的舌頭與拉撒路指尖間的距離。


財主與拉撒路死後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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