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
如果古代的奧林匹克運動員,看到今天鮮麗的運動服,他們該有何感想?
他們會說:“這多群的野蠻人!”因為他們違背了奧運的規定:他們應該穿統一的“制服”,全裸體,一絲不掛,那才表現天然的健美;不過,運動員全是男性,沒有女選手,而且觀眾不能有已婚的婦女,只能有未婚的女子和女孩。
奧林匹克運動會,誕生於希臘的奧林匹亞(Olympia),開始在766 B.C.或更早,每四年舉行一次。為當時希臘世界四大運動會之首;其他三個運動會為Delphi的Pythian運動會,Nemea的Nemean運動會,和哥林多的Isthmian運動會。
公元前393年,羅馬的基督教皇帝迪奧道修(Theodosius),因為奧林匹克運動是祭拜偶像的賽會,基督徒不應參加,降旨禁絕。
中間是十五個世紀的空白。直到1896年,才有法國的庫柏田(Baron Pierre de Coubertin)提倡恢復奧林匹克運動,純為運動,不涉宗教及政治,當然也沒有偶像崇拜及狂歡。只是古代奧林匹克的項目很少,全沒有團體項目;現在增加了許多項目,也有了女運動員參與競技。
1896年第一屆現代奧運會於希臘雅典舉行,百多年後的今天,奧運會再臨雅典。古代希臘奧林匹克運動會,是祭拜偶像的競技賽,當中的項目有短跑(192.27公尺),其後增加長跑,格鬥競技,戰車競跑,賽馬,喇叭手賽跑,傳令兵賽跑等項目;優勝者可獲得橄欖葉冠冕。今年雅典奧運會的圖徵,正是橄欖葉冠冕,頒獎儀式上,還恢復古希臘傳統,為得獎者加上橄欖葉冠冕。
新約聖經時代的羅馬,盛行運動,連皇帝也參加競技。惡名昭著的尼祿(Nero)皇帝,也躬親參與駕車競賽。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着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哥林多前書9:24,25)
這裏所指的,可能是哥林多的地峽(Isthmos Korinthou)運動會,也是當時四大運動會之一,僅次於奧林匹克。所以保羅在那裏所說的,不是審判,而是運動會上的裁判;“能壞的冠冕”是橄欖葉的冠冕;而且“被棄絕”(哥林多前書9:27)不關得救的事,是不及格失去獎賞。
使徒保羅向腓立比教會,說到他的人生是有目標的:
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着標竿直跑,要得神在耶穌基督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3:13,14)
保羅顯然知道自己獻上了所有的力量,在將走完世上路程的時候,他能夠以勝利的語氣說: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公義審判我的主,到了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提摩太後書4:7,8)
當時的運動會中,每項目只有一個人得獎,是一頂橄欖葉冠冕;像選舉一樣,得第二名就算是失敗,並不像今天有甚麼金牌,銀牌,銅牌(那是現代奧運會的給獎制度)。所以保羅要加以說明:在世上的運動會,雖然“得獎賞只有一人”,但在屬靈的賽程中,不只他一人能得冠冕,凡愛慕主顯現的,都可以得獎。
也勉勵年輕體弱的提摩太,不僅要注意健康,更要比運動員操練體力以外,更加着意操練敬虔:
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摩太前書4:8)
在今生得橄欖葉的冠冕,是不耐久的,很容易凋殘;世上一切的榮耀,也都是如此。所以聖徒應當效法耶穌,注目永遠的榮耀。聖經又說: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着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希伯來書12:1,2)
這是對希伯來人所說的,但不一定是以奧林匹克為比喻。因為當時的猶太人,不參加那樣的運動會;受割禮的人,以在外邦人面前露出下體為恥辱。當然,現在的規定不同,他們也參加了。要跑的快,必須脫卸重擔,必須跑直線,是不變的真理,值得我們效法。
我們今天,該如何着意跑在正路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