寰宇古今 ✐2005-03-01


聖詩作家:芬妮.克樂斯貝

 

  紐約州蒲楠縣(Putnam),是個貧瘠的地方。那裏保守的居民,過着安分守己的生活,想從土地裏盡力收穫足夠養家的食物,延長歷代傳的傳統。不過,他們如此生活着,像祖先一樣,也不會特別不快樂。他們滿足於自己作平常的人。希奇的是,在這土地上,產生了不平常的聖詩創作奇葩。

  芬蘭西絲.克樂斯貝,(Frances Jane Crosby, 1820-1925)別名芬妮(Fanny),一生創作了八千多首聖詩;如果說這還不足希奇,但她是個失明的女子。芬妮的父親約翰.克樂斯貝(John Crosby)和妻子慕錫(Mercy)是蒲楠縣僻鄉的農民,這唯一的女兒,生在1820年三月二十四日。
  出生後幾個禮拜,發現這嬰兒的眼睛有問題。在亂求醫的情況下,有個自稱“醫生”的人來看她,給他熱膏藥貼在眼上。過了些日子,感染是好了,卻失去了視力;最多她能分辨強烈的光,知道夕陽和旭日。那庸醫怕惹起鄉人的眾怒,悄然的離去。
  同年十一月,天冷又下着大雨。約翰冒雨在田裏工作,着了風寒,一病不起,數天後,撇下不滿週歲的女兒和二十一歲的寡婦,離開了世界。芬妮的祖母友尼琪(Eunice)照顧她。
  友尼琪沒受過高深教育,但她教導小芬妮讀書,描述給她看得見的世界事物,並且給她摸觸動物植物。祖母也教導芬妮聖經,並帶領她禱告,並每主日按時領她去教堂。
  芬妮雖然目盲,她的童年卻是快樂的的。八歲時,她作了第一首短詩:

  我是多麼快樂的小女孩,
  雖然我不能見物!
  我決定在這個世界
  時時刻刻的滿足!

  多少的福分我享受喜歡
  別人卻是無有!
  我不因失明哭泣悲嘆,
  我絕不—也不能夠。

  慕錫身無一技之長,為了要維持生活,到離家六哩的北撒冷(North Salem),給人作管家。她帶着芬妮同去,把她寄託女房東浩莉夫人(Mrs. Hawlen)看顧。那貴格派(Quaker)的信徒,對這盲女孩關心備至。芬妮有過人的天才和記憶力,不到兩年,已經能夠熟記摩西五經,四福音書,大部分詩篇,全部箴言,路得記,和雅歌,加上彌爾敦(John Milton)有名的十四行詩“失明”(On His Blindness)。
  1831年,芬妮最後一次跟她所愛的祖母告別。五十三歲的友尼琪在臨終的時候說:“告訴我,我的寶貝,你要在天上父的家裏同祖母見面嗎?”十一歲的女孩子,忍住喉中的哽塞回答:“靠神的恩典,我會的。”

  1834年三月三日,將十四歲的芬妮,成為紐約盲人學校(New York Institute)的學生。初次離家,她很是悲哀;但不久後,那裏成為她快樂的家。芬妮很快學會了她的功課:文法,科學,音樂,歷史,哲學,天文,政治經濟等。但她不喜歡布瑞理(Braille)盲人點字,數學特別差。芬妮喜歡作詩,成為受注意的學生。
  1837年的一天上午,校長炯斯博士(Dr. Silas Jones),叫她去辦公室。芬妮歡然而去,以為又是稱讚她,或要她展現才華,即景作詩歡迎嘉賓。哪知道校長給她嚴肅的訓誡:“不要以為作詩綴句有甚了不起,也不要以別人稱許得意;要在腦袋裏裝滿實際知識。不要注意表現,要實在求進步。”芬妮想要哭出來;但很快就明白,忍住眼淚,摟着校長的脖子,親吻他的前額說:“你告訴我的話,像是我父親還在。多謝你。”
  以後的幾個禮拜,芬妮突飛猛進。不到二十歲,她成為校中最有希望的學生:鋼琴,風琴,而且成為全美最有成就的豎琴手。她願意作教員,幫助母親家用。校長請人測驗她確能在詩上有前途,就找到專於詩學的模銳(Hamilton Murray)教她作詩,韻律,節奏,指出她詩作的缺點,又讀長詩要求她默記,並教她欣賞並模仿名家的傑作,和迅速成詩的藝術。
  1841年,紐約前鋒報刊載了芬妮的詩。經過當時美國詩壇領袖布倫特(William Cullen Bryant)的推許,“盲女詩人”的名聲大噪。那年六月裏的一天,美國總統泰勒(John Tyler)由紐約市長和全體市政委員陪同,忽然到盲人學校訪問。校長匆忙跑到芬妮的房間,要她作一首歡迎詩。她在十五分鐘內完成,當場向貴賓朗誦,還唱了一首歌。
  芬妮的聲譽,使紐約州長席華德(William Henry Seward)後來林肯總統的國務卿也來訪問;並有遠來自法國的貴賓。
  1844年一月二十四日,盲人學校代表團訪問國會,芬妮朗誦一首她所作十三節的詩。議員們堅持要求再演,芬妮朗誦悼新近亡故國務卿萊戈爾(Hugh Legare)的詩,多名議員受感流淚;萊戈爾的妹妹在門口送給芬妮一個戒指。現任國會議員的前總統崑瑞.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緊握她的手致賀。
  那年,芬妮出版了第一本詩集盲女孩The Blind Girl),為盲人學校籌款。紐約論壇報(New York Tribune)有名的格瑞理(Horace Greeley)讀了,向她徵稿。她的作品也在別的報刊上發表。
  同年秋天,前總統范博仁(Marin Van Buren)約芬妮一同晚餐。次年春天,當芬妮和其他的盲人代表到華盛頓,潑克總統(James K. Polk)約他們在白宮進餐;同席有多位國會議員,其中布開南(James Buchanan)和約翰生(Andrew Johnson),是未來的總統。
  女盲詩人芬妮,常常關心學生,盡心輔導他們,自然是盲人學校最受愛戴的教員;她也仿佛彌爾頓,成為學校的桂冠詩人。不過,不同的是她還沒有歸正重生的經歷。
  芬妮為她永遠的結局焦慮。她不知道是否確能同祖母在天相見。後來,她的詩歌“溫和救主不要棄我,聽我謙卑求”,所表達的頗似這時候的心境。
  1850年,在稱為“第二次大覺醒”的復興運動中,紐約有連續的聚會。有個主日,在唱華慈(Isaac Watts)的聖詩“仰望我主聖體血流”的時候,芬妮覺悟到自己的問題,是一手抓主,一手抓世界。她心裏禱告:“主啊,我在這裏把自己獻給你!”忽然感覺屬天的亮光充滿心靈間。她跳起來,高呼:“哈利路亞!哈利路亞!”這是她被聖靈澆灌的經歷。
  從此,芬妮的生命有了顯著的改變。她的生活有了目標。

  1855年,紐約盲人學校任用了一位新教員,是紐約州歐斯維溝(Oswego)的艾勒斯田(Alexander Van Alstine)。他曾在本校作過學生,表現聰穎;數年後,他是第一個盲人離校進大學深造;以音樂為專業,精於鋼琴,風琴,管樂,兼通希臘文,拉丁文,並哲學和神學,畢業獲得教學文憑。他景仰芬妮的詩,芬妮喜愛他的音樂,進而發展成為彼此相愛。
  1857年秋,艾勒斯田辭去盲人學校的教職,以教音樂維生。芬妮也於1858年三月,離開她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學校。那年三月五日,他們結婚了;新郎二十七歲,新娘芬妮三十八歲。婚後同住在長島。次年,他們生了一個孩子,但不久夭亡。芬妮亟欲離開那傷心地,移居曼哈灘。
  內戰以後的美國,復興仍然繼續着。新的宗教環境,需要新的聖詩,特別是着重個人與主的關係,主調輕快而真誠。
  那時候,芬妮認識了布萊柏(William B. Bradbury),通曉器樂,並有鋼琴公司。他出版金香爐The Golden Censer)聖詩集,約請芬妮寫聖詩;芬妮寫了數首,其中有:“我們天上光明的家”,“馬其頓呼聲”等。布萊柏的助手,正是芬妮的老朋友梅恩(Vet Main)。芬妮覺得,這是她應該運用恩賜的新方向。一次晚間聚會中,名音樂家腓力浦(Philip Philips)看了手表說:“晚安,到早晨再見。”芬妮就取為題寫成輓詩:“晚安,晚安!到早晨再見!”由婁瑞(Robert Lowry)作曲。
  腓力浦對芬妮的詩很感興趣,他給了芬妮七十五個引句為詩題。芬妮聽過,選取四十個,認為適於寫為聖詩。她憑記憶構思,到全部完成後,從頭到尾,把四十首詩歌,默誦給她布萊柏公司的秘書錄下來。所有的人都希奇芬妮超人的記憶力。
  有一個富有的商人道恩(William Howard Doane),品德良好,經營誠實,從不貪心違法。他擅場音樂,曾出版聖詩集,但不能滿足;嘗試過作詞,自知不是詩人,也難以洽意。為此,他向神禱告,賜他能夠合作的詩人。那天,正在禱告的時候,聽到有人叩門,是一個男孩子,交給他一封信。其中有個短箋寫着說:“道恩先生:素不相識,但有感動把這詩寄給你。祝神賜福。芬妮克樂斯貝。”他立即配上適合的曲調,就是“更像耶穌是我深願,讓我救主住心間。”道恩感謝主賜下這詩,更得到久覓不得的詩人。
  一得空暇,道恩就去訪問芬妮。看見她居住的環境,簡陋的難以置信。道恩對芬妮說:“如果你能看見,會知道你住的實在太差,應該改善。”芬妮感謝神,使她不能看見。來客致送她錢,芬妮不肯接受。道恩勉強她才收下:不是例常的二元,而是二十元。
  芬妮雖然眼睛失明,但她嗅覺靈敏。她不僅向上流社會見證,也到福音拯救站,去向那裏需要真理的妓女,醉鬼見證,知道自己是在“氣味最惡劣”的臭男人中間。她也同高貴的夫人來往,並到國會去領開會的禱告。
  在他們見面後不久,道恩請芬妮作一首詩,用“溫和救主不要棄我,聽我謙卑求”這句話。那年春天,芬妮到一個監獄裏去領聚會,聽到一個在獄的犯人,用類似的話禱告。當晚,她作了這首詩:

  溫和救主不要棄我,
  聽我謙卑求,
  你向別人展現笑容,
  也向我施恩。

  她把這詞寄給道恩;道恩立即配上曲。幾天後,芬妮又去監獄領聚會,唱這首詩歌,有多名獄犯當場悔改信主。芬妮深受感動,暈厥過去,必須得抬出會場。
  四月三十日,道恩忽然來訪,對芬妮說:“我在四十分鐘內,必須趕火車去辛欣那提(Cincinnati),我作了一個曲,現在告訴你,盼望你記下,給作合宜的詞。”芬妮聽了,立即歡欣拍掌:“這曲向我說:‘安全在耶穌臂抱。’”請他稍候,回到房內,照她的習慣先禱告,在半小時內,作成了詩歌的詞,就是:“安全在耶穌臂抱,在主溫和懷內”。這是芬妮特別喜愛的詩歌。
  次年,道恩邀請芬妮去辛欣那提,向一群工人講話。將結束的時候,芬妮忽然受到強烈的感動說:“今晚在這裏,有個母親的孩子,在外流浪,他必須趁這機會接受救恩,否則將永遠失喪。會後請來到我這裏。”會後,有個少年前來:“你說的是我?”他立時悔改皈信,確定安全在救恩裏,能夠見他母親的主。三十五年後,在另外的聚會中,芬妮講起這個見證。沒想到,結束時有人來同她握手,感謝芬妮對他的幫助:他就是當時的那少年,現在仍堅定跟從主。這是何等的喜樂。
  是慕迪(Dwight Lyman Moody)和散奇(Ira D. Sankey)的復興聚會,把芬妮克樂斯貝的聖詩帶到新的高峰,也帶到英國,風行全世界。
  1876年,在紐約的復興聚會中,她同慕迪和散奇初次會面。以後,芬妮與散奇夫婦的友誼,深而長久。她為散奇寫了許多詩歌,有很深的感人效果。散奇說過,慕迪和他佈道會的成功,得力於芬妮的詩歌很多。
  芬妮最早同工的聖詩出版者布萊柏患肺癆,於1868年一月逝世,年僅五十一歲。在彌留的時候,他在痛苦中以微弱的聲音,要芬妮“拿起我放下的工作。”在喪事禮拜中,芬妮聽到一個清晰美妙的聲音說:“芬妮,繼續布萊柏遺下的工作。從柳樹上拿下你所挂的豎琴,擦乾你的眼淚。”
  布萊柏的聖詩出版同事梅恩,是芬妮的舊友。他與布歌露(Lucius Horatio Biglow)合作重組成立布歌露梅恩公司,但他們是商人,近半個世紀的聖詩出版,主要是芬妮的任務;後來梅恩的兒子秀甫(Hugh Main)接替父親。所以在芬妮所有詩歌作品中,由梅恩父子出版的最多,有六千多首。
  芬妮是專業的聖詩作家,但不像職業詩人;她以為寫作是神的恩賜,用來事奉神,也是幫朋友的忙。如:約翰和查理衛斯理兄弟(John & Charles Wesley),或紐屯(John Newton),都是教牧,他們寫作的聖詩詞,由別人作曲,自己出版;其中知名的有韓德爾(George Frideric Handel)等,有時侯我們不知作曲者其名。芬妮則是為別人作詞,收費一元或二元,由他們配曲調出版,有時連作詞者的名字都沒有。因為芬妮的詩歌太多,必要用筆名,先後所用達二百多個。
  有別的教會音樂製作者,也樂於出版芬妮的作品。其中有非比.乃溥(Phoebe Palm Knapp),她同芬妮建立終生友誼。其夫約瑟.乃溥(Joseph Fairchild Knapp)為一富商。他們的“乃溥大廈”,是名人聚集的場所。非比常邀請芬妮去那裏作客。經過非比介紹,芬妮得與五位先後的美國總統交往:格蘭特(Ulysses S. Grant),赫斯(Rutherford Bichard Hayes),葛斐德(James Abram Garfield),梅欽禮(William McKinley),和羅斯福(Theodore Roosevelt)。另一位去過盲人學校的總統克利夫蘭(Stephen Grove Cleveland),任滿退休,住在紐約,則邀約芬妮去他家作客,並多次有書信來往。

  芬妮從早年在盲人學校,就少有個人獨居的機會;離開學校後,也租在叢住的狹隘公寓裏,難得安靜的時間。雖然她能夠幽閉在自己的世界,但噪雜的聲音,不適於默想沉思。因此深夜是她寫作的主要時間。她在夜間作而不寫的詩稿,記在腦子裏,白天到梅恩的辦公室,口授給秘書寫出來;有時,她能同時口授給兩名秘書不同的詩稿,絕不混亂錯誤。
  因為所作過多,她的詩歌有的實在是平庸;但很多是傑出的作品,到現在所有的聖詩集中,最少有一首芬妮的詩。從赤道,到冰天雪地的地方,或沙漠游牧的帳篷裏,都可以聽到人唱她的詩歌。“安全在耶穌臂抱”,被譯成二百種語文。“有福的確據”,散奇說是最受歡迎,又廣被使用的詩歌。“溫和救主不要棄我”,在倫敦聚會中,最為大眾樂唱。“拯救將亡的人”,“求主留我近十架”,“主啊,我屬你”,“救贖主一路引導我”,是其中幾首。她領百萬人歸主的宏願,在六十多年的工作中,終於實現。她自己收穫了極大的喜樂和福分。
  芬妮寫的詩歌,不求厚酬。幾十年來,她每首詩只收一元或二元。後來,別人的詩作已經高到通常得酬十元,但她一樣堅持不多收。富有的朋友們對她贈送幫助,她都謝絕,惟以使人信主靈魂得救為報酬。有了錢,她總是幫助貧窮需要的人。有人來看到她生活的情形,以為她被出版者虧待了,為她抱不平;要她搬到較好的社區,她也堅決不肯,卻不知是她自己選擇貧窮的生活方式。
  芬妮和她音樂家的丈夫艾勒斯田,曾合作過一本聖詩集,但出版者不肯接受,理由是只有兩人的作品,難以適合大眾需要;也可能是太艱深,不夠通俗的緣故。
  由於夫婦二人的生活方式和交往圈子不同,所以絕大多數時間,各自單獨活動,並非因感情問題或不忠。艾勒斯田富有的朋友,接他去同住照顧。芬妮則不願接受任何的憐憫,寧願獨立生活。另外一個原因:她從早就從事許多社會工作,救濟活動,都在她附近的圈子內,不能離開。
  艾勒斯田雖然比她年輕十一歲,卻先離世,芬妮為她親愛的丈夫哀悼。
  多年來,芬妮每逢她母親慕錫的生日,總是去為她祝賀。1890年五月,芬妮和家人為她慶祝在世最後的一個生日。同年九月一日,親愛的母親慕錫,在親人圍繞的床上離開世界。
  那年六月,慷慨的老朋友散奇,見芬妮年事已高,就為他安排住在近故鄉柏瑞治港(Bridgeport)的公寓裏,由她的妹妹和姪女陪同服侍,所需的是費用,則按月撥交在芬妮的妹妹凱瑞(Carrie)手上,因為知道芬妮的習慣,更多的錢只是讓她更多轉手給需要的人,而自己刻苦。那公寓有五個大房間,是芬妮一生所住過最安適的地方:芬妮自己說是“可恥的舒服”。
  不過,她絕不是頤養天年的人。她常到附近的幾個救濟機構去講道,有時在教堂作見證,她也注重禱告,並接待不斷來訪的人。許多人都從她的勉勵得到造就。
  十九世紀閉幕的年代,宗教熱情低落,社會趨向物質,是所謂“鍍金世代”。慕迪和散奇,由絢爛歸於黯淡,終於先後離世。芬妮其他的朋友們,出版者和支持者,也多已安息。
  惟獨她的盛譽,仍然增長不衰。“芬妮姑娘”是世界“福音詩歌女王”。
  她八十歲了。芬妮的體重從未超過一百磅,身高本來只四呎九吋,現在腰彎得差不多成了小蝦。不過,她的聲音仍然清越,甜美而兼有能力。
  1884年三月二十四日,在出版芬妮三千多首詩歌之後,布歌露梅恩公司,就為她的生日慶祝,“芬妮克樂斯貝日”成為每年的慣例。1905年時,紐約的幾位教牧在秀甫梅恩和散奇贊助下,宣佈三月二十六日為“芬妮克樂斯貝主日”,許多教會慶祝;連英國的教會也為她慶祝感恩。
  九十歲的芬妮,仍然能夠自己旅行到紐約去。有一次,一位教牧伴送她乘馬車去火車站,車夫聽到那枯瘦老婦的聲音,竟然像年輕人一樣,引起他的注意。等到他知道是芬妮,他立即脫帽致敬,並且哭泣起來。到達車站,車夫招呼警察:“這是芬妮克樂斯貝女士,請幫助她安全上車。”那警察驚奇說:“我一定!上禮拜我小女兒的喪事,我們唱你的詩歌‘安全在耶穌臂抱。’”芬妮說:“我的孩子,願神安慰你的心。我為你們禱告。告訴你妻子,你們親愛的女孩已經‘安全在耶穌臂抱。’”那警察感動得哭起來。
  芬妮相信,她的失明是神化裝的賜福。她說:“不要埋怨那醫生,他無意中給我很大的益處;如果我遇到那醫生,會向他致謝。”也許可以說:那庸醫的過失,成為教會的福分。
  她最後主要詩歌“我們在行進”(We're Traveling On)。芬妮在地上的路程,終於走完了。在1915年二月十二日,芬妮.克樂斯貝安然離世,到達天家安息。
  在他平凡的墓碑上刻着一句不似平常頌揚的話:“她作了她所能夠作的。”(She Did What She Could)這似是對一個傷殘的者的安慰,對一個平常人的鼓勵,也是對那盲詩人最高的讚美。另一個說法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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