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名與譯音
自從巴別人類的語音混亂,不同種族之間交通,必須譯才可以通。翻譯成為必要的,但不是容易事。如果只是實用的通商貿易,在數字以外,所需用的知識不多,自然比較簡單;人共同生活交往,必須抒情達意,就不一樣了。
早期的翻譯,除了基本的需要和認知,大概是譯音較多,像“雅虎”(Yahoo!)譯為“人”,若Jonathan Swift的旅遊故事,可以當作“交通史”,自然就是最需要的。
中文聖經譯名中,少採用音譯(Transliteration),通常都是意譯。實在說,這是進步的翻譯。
中文有悠久的歷史文化背景,比較容易找到對等的事物;中文還有一項特色,就是單音字,每個字又有其獨立的意思,這方便可大了—遇到有新事物,可以把已有的文字拿來拼合,其中一個字變成了形容詞,對於新事物可以容易理解接受,學習起來就佔了便宜。
不過,有些東西是未見過,或不具象沒法看見的,就該謹慎使用這方法,免得造成誤意。
現在試舉幾個聖經中的例子說明。
“拉哈伯”原文Rahab,是指閃族和迦南傳說中的海怪(詩篇89:10)。有時藉以指埃及的威勢及驕傲。不知如何,妓女“喇合”(約書亞記第二章)名字。當然,若採音譯,婦女稱“伯”,似乎長了鬍子,自然有損形象。同理,“以利沙伯”(路加福音1:5-13)生兒子,不甚相宜;且不說,似乎把英國的女王,給改為男性,頗不恰當;因此,一般都譯為“伊莉莎白”,免去“伯”字。還有一個猶太人大議會的成員“尼哥底母”(約翰福音3:1-15)加以女性化,也有問題;改為“尼高德謨”如何?“尼哥”表超越自無不可,似可不必用“母”字性別混淆。又“阿尼西母”(腓利門書1:10),使徒保羅以為“有益處”的兒子,“阿尼西謨”或“模”,都是可以代替的,免得兒子變成女兒。
聖經地區的人,不像中國人有氏族,為了識別身分,常在名字的後面,加上說明是某地方的人。
另一個識別方法,說明某是誰的兒子,到今天有些民族還使用這方式。雅各的長子是“流便”(創世記29:32);兒子(Ben)音為“本”;且“流本”音義兼得,凡遇見這字可統譯為“本”,如本雅憫是“右手之子”(35:18)。不僅以色列人,亞蘭人也是如此,其王本哈達是“哈達之子”(列王紀上15:18)。
有時說此人的父親是某人,宇宙性的稱呼如此,孩子生下來都先會喊“爸”—“巴”與“爸”通,用於名字裏看起來比較雅。
最光榮的名字是“巴拿巴”。此人本名叫約瑟,在耶路撒冷初代教會裏;因為他關心愛護人,是基督教首先的輔導,使徒稱他為“巴拿巴”,意思“勸慰之子”,以後他本來的名字反給忘記了。迫害教會的掃羅,蒙召悔改成為使徒保羅,到耶路撒冷遭受冷落,沒人敢信任;“惟有巴拿巴接待他”(使徒行傳4:36, 9:27),真是個好人!
“巴拉巴”,意思是“拉巴之子”,卻是個惡名昭著的強盜。在耶穌將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巡撫彼拉多不願意殺害無辜,想釋放耶穌;別的辦法用盡了,就援引逾越節特赦的舊例,給群眾作選擇,要耶穌或巴拉巴。宗教領袖挑唆群眾(馬太福音27:21;馬可福音15:11;路加福音23:18;約翰福音18:40),要巴拉巴!是由妒生恨。但是神的定旨先見,為人類成就了救恩—强盜竟然成為第一個蒙主耶穌代贖得生的人。
在居比路,有一個很有才幹的人,名叫“巴耶穌”,意思是“耶穌之子”—就是“拯救之子”;卻是引人入滅亡邪惡的假先知。保羅斥責:“你這充滿各樣詭詐奸惡,魔鬼的兒子,眾善的仇敵,你混亂主的正道還不止住嗎?現在主的手加在你身上,你要瞎眼暫且不見日光。”他立即失明,顯明主的權能,方伯信了主。(使徒行傳13:6-12)。
同樣的情形,“耶”與“爺”原同字。基督更正教初入中國時譯經,“爺火華”譯名表上主威能;後改為“耶和華”,“耶”表生命傳承,“和”為和平仁愛,“華”為威嚴;耶穌則為神子來蘇,給予新生命。這是前人譯文音義兼重的智慧,留為佳範。
景教傳入中國,波斯人欠習中文,每因襲佛教名詞,只求表意。如:傳教士譯為“景僧”,教堂稱“寺”,更有甚者,你可知道“天尊”,“彌尸訶”,“末艷”,“移鼠”是甚麼?那依序分別是上帝,彌賽亞,馬利亞,及耶穌的唐代舊譯文,莫名其妙,疑似褻瀆。這樣譯文,福音如何傳法?莫怪他們只鑽尋朝廷的恩寵,當時的人看他們與同樣是輸入的佛教沒有分別!
學習新知,常需要在舊識的根基上,以類似推求。不過,有時得考察其準確可靠。有些古生物,現今已經絕種了,自然無從見到。就如:麒麟,鳳凰,早年也只傳說,今天更不見其形,不知其味。
中文聖經“河馬”,原文Behemoth(約伯記40:15-24),是巨型的古代生物,或野生巨怪,沒有標本可尋。中譯只是取其龐大可畏,現在想來,如其揣想近似,倒不如音譯還好些。
“鱷魚”原文Leviathan(約伯記41:1;詩篇104:26),情形也是類同。為正確,譯作“利威野坦”何如?
恐“龍”的故事
不是“恐龍”出現,是“龍”的恐慌!
在許多年前,有個華人聚居地區,當地政府要換製新身分證,有人擬用“龍”為背面的圖案。那裏的基督徒以為是大禍臨頭。那還得了!開大禱告會,從來沒有過那種熱,那樣烈!呼天搶地的“室內運動”過後,政府倒真的沒有採用龍圖案,也沒有涉及中國文化的設計。
“龍”為許多不同文化中的神話動物。據說,現在荒野僻遠的地方,有罕見的巨大爬蟲,還存在同名的動物,似乎像醜惡的鱷魚。據說有人捕捉,烹而食之。也許龍肝鳳髓,真是傳說中的美味。
在希臘文Drakon代表地,水,火,風四元素—兩棲居於陸地及水中,能御風而行,口會噴火。Drakon是否同中國龍對等,或是英國亞王盾牌上的紅龍,誰知道!
中文聖經譯“龍”即是撒但—“大龍就是那古蛇,名叫魔鬼,又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啟示錄12:3,9)中文如此譯,是取其近似傳統描繪的形象。不過,中國文化中的龍,並不代表惡;而且中國龍蛇分明,蛇的地位遠低於龍,不能相提並論。
中國的皇帝常自擬為龍。寓意在於有能力,仁慈,偉大,並沒有邪惡的含義;降格為蛇,定使龍顏大怒。
“龍的傳人”,且不說其俗不可耐,“傳人”到底不就是後裔,絕不至於“進化”為鱗爪的動物。
話說回來,翻譯到底該謹慎從事,免產生許多麻煩。至於Drakon,何不就音譯為“達樂袞”,可叫它與“大袞”(Dagon)作為同類,與中國龍劃清界線,可絕後患!
插圖:
- “The Tower of Babel” by Anton Joseph von Prenner (metmuseum.org, Public Domain, accessed 8/2024)
(同載於聖經網 aboutbible.net 之“天上人間”)